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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姊妹倆小時候常常打架吵架,到現在姊弟三人可以整天和樂融融地玩在一起,我不敢說自己有多厲害,可以把小孩教得兄友弟恭,老實說,一部份原因是孩子大了,自然知道不能動手,但在成長過程中,引導他們以天父教導的方式處理彼此紛爭,讓我受益良多。

學步兒到三歲左右的小孩間會打架,常和說話能力還沒發展好有關,之前我寫過關於學齡前共學團體中常見打人與被打問題的文章:

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60081766

孩子小時候,我處理他們紛爭就是依照上文所說的原則。現在他們長大了,我將多年來處理的心得整理成以下的三不四要一沒有:

三不:

1. 不太早介入
有跨越,才知道有障礙,有紛爭,才能學會彼此尊重。太早介入調停孩子之間的衝突,會讓孩子沒有機會自己學習如何處理衝突與紛爭。

2. 不作仲裁
我知道,無論我如何努力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我的兩個小孩絕不會在我做出判決後,異口同聲的說:「親愛的媽媽,您的處理實在太公平了。我一點意見也沒有。」所以,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號稱懶媽媽的我,絕對不作。

如果小孩來告狀,我會問小孩:「你覺得你可以做什麼來解決這問題?」引導他們去想,鼓勵他們去作。這樣可以減輕媽媽負擔,小孩自己也會越來越有能力自己面對問題。如果真的需要我幫助,我會問:「你需要媽媽幫你什麼忙?」我希望小孩能清楚說出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哭鬧得要媽媽去猜他要什麼。如果小孩能清楚說出他需要的幫助,通常他就已經能解決大部分的問題了,我只需要在關鍵點出點力。

3. 不當場訓話
在爭吵雙方都在場時責備其中一方,會使沒被責備的那人誤以為媽媽站在我這邊,下次就會故技重施,故意挑釁對方,反而為下次爭吵埋下伏筆。要教導任何道理,不要急著在當場說教,一定沒人聽得下去。選擇兩方都冷靜下來,和媽媽單獨相處的時間再說,效果最好。

四要:

1. 媽媽要控制脾氣
媽媽不要太忙太累,這樣才能有心情用溫和理性的方式處理手足紛爭的狀況。提醒自己,要以正面態度看手足紛爭:越打,感情會越好。要歡迎並善加利用孩子起衝突的機會教導人際技巧與情緒管理,不要怕麻煩。

下次又聽到小孩尖叫哭鬧,先在心中默唸三遍:「太好了,我的小孩以後EQ會很高。」

不要主動去看發生什麼事,而是要等小孩來找你時,再去看是怎麼回事。

2. 要讓孩子瞭解自由選擇權的概念
面對任何事情,都會有對立的兩種選擇,天父賜給我們選擇的自由,我們可以依照自己對善惡知識的瞭解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但我們必須服從因果關係的最高律法,承擔所做選擇的後果,無法逃避。

舉例,用到手足紛爭上:
當妹妹霸佔玩具,姊姊可以有兩種選擇:任由自己脾氣爆發,大哭大鬧或伸手打人,或是控制自己脾氣,冷靜下來,思考如何安撫妹妹,達到自己目的。

媽媽必須事先教導過兩種選擇的善惡分別:哭鬧打人,會讓妹妹更抓狂,自己浪費情緒、力氣與時間,還增加媽媽麻煩,結果反而玩不到玩具。冷靜思考,透過溝通協調,想出創意方法,讓妹妹高興,自己又能玩到玩具,看來才是對自己有利的選擇。無論選擇哪一種,都無法逃避隨之而來的後果,所以,作決定前一定要想清楚。

3. 要教導人際關係中的黃金定律
經文中耶穌教導: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說白話一點,就是:你要什麼,就先給別人那樣東西,主應許我們,這樣我們就能得到那樣東西。用現代話說:要以溝通、協調、交換等創意方式來創造雙贏。

舉例:
姊姊看到妹妹手上的玩具也很想玩,她可以:
A 教導妹妹如何用更新奇的玩法來玩,並示範給妹妹看或跟妹妹一起玩,這樣姊姊就玩到了
B 跟妹妹說好先讓她玩,但等妹妹不玩了就要拿給姊姊,在等妹妹玩好的時候自己先去玩別的玩具
C 告訴妹妹有個更有趣的東西,他一定會喜歡,叫妹妹來看,這樣他就忘記原本的玩具了

以上方式都是我家姊姊自己想出來,用過的方法,還有很多方式,都要看當時的創意。只要孩子能控制自己脾氣,依照正確方式冷靜思考,就會有很多大人意想不到的創意方式跑出來,而且還真的有效。

4. 要教導基督般的品格:
平日就要跟孩子強調要效法基督的榜樣,努力擁有基督般的品格:寬恕、仁慈、體貼、溫和、有耐心、親切、與人和睦,說溫和語與天使語。家中每個人都能擁有這些品格的話,紛爭之靈自然進不了家中。

一沒有:沒有公平

要讓孩子瞭解: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公平」。就像天父教導我們每個人的方法都不一樣,一點都不「公平」,但是很「因材施教」。那是因為祂愛我們每個人,祂知道怎樣對我們最好。所以他會讓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待遇。在家中,媽媽對待每個小孩的方式也不會完全一樣。但孩子必須知道,媽媽愛每個小孩。有這種信任,媽媽與小孩才不會困在爭執「公不公平」上,而失去學習與成長的機會。


最後,舉個實際的操作範例來說明:

狀況:姊妹為爭奪一盒彩色筆僵持不下,說話越來越大聲,突然間,姊姊推了妹妹一把,妹妹大哭來找媽媽。

處理方式:媽媽先沒收彩色筆,要求雙方冷靜下來,如果冷靜不下來,就兩個一起去罰站。站到他們覺得可以心平氣和的討論為止。

媽媽不需要瞭解狀況,也不需要判定東西歸誰,更不用幫忙出主意。只需要要求雙方保持理性對談。對談過程中如果又開始大聲爭執,就兩個一起回去罰站。

我家有張小孩開會專用桌,遇到需要協調的狀況,雙方就去坐那桌子兩端,談到達成協議為止。達不成協議,就不准作其他任何事。

達成協議以後,就來跟媽媽報告彼此的協議,向媽媽證明兩人都願意遵守此協議後,就可以拿回彩色筆。

小孩一開始一定會臭著臉不說話,但站久以後會發現陷入僵局,總是要想辦法出來,這時才會態度軟化,願意開始協調。

剛開始協調時會一直提出對己有利的方案,但通常對方都不能接受,再次陷入僵局。堅持一陣子後,小孩會想放棄,這時媽媽要堅持他們必須談出結果才能離開現場。小孩漸漸失去耐心之下,就會發現必須讓出一些利益,才可以達成協議。他就要去想:哪些是我可以給的,哪些是他想要的。經過沈澱和思考提出的方案,才會得到對方同意。小孩也從這次衝突中學會理性溝通、交換協調、創造雙贏。

處理過程中,媽媽都不需要干涉內容,只要當主席確認程序就可以了。所以,也不需要花媽媽太多時間與力氣,自然比較容易保持心平氣和。

用這種方法作幾次,小孩就會發現,爭吵會浪費太多玩的時間,慢慢他們就懂得在快開始要吵架前自己踩煞車,自行展開協調程序。

達到此階段,媽媽就可以專心在部落格上發表長篇大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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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拂曉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