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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6/24新北市第一次審查面談時,有人在第二組和第三組嗎?是否可以告訴我跟你面談的委員人數?記得名字嗎?

我問這個,是因為我剛才想到,根據準則,審議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過半數議決之。所以面談時應該要有至少9位委員出席才達到開會人數要求。當天面談應該至少要有9位委員出席,陳股長已經說何若萍不是委員,所以當天除第一組另一位吳自輝委員外,第二組和第三組都應該要有八名委員才符合開會的人數規定。

第二組和第三組有這麼多委員在面談家長嗎?如果第二組第三組這麼多委員,為什麼第一組這麼少委員?而且沒有自學家長與團體代表?只有一位學校校長與老師代表。明顯忽略了第一組家長的權益!

他們是怎麼安排每組有多少委員?是誰要審查哪一組?

審查過後是否有再召開會議對每個審議意見討論後投票表決?如果沒經過討論,跟我面談的又只有一位委員,那其他委員在對我完全不瞭解的情況下,怎麼決定要贊成還是反對?

我真的很懷疑委員會到底有沒有在開會?之前有跟陳股長要開會記錄,他竟然說沒有開會紀錄……..一整個很詭異。政府機關開會竟然沒有開會紀錄?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怎麼越來越感覺這個審議委員會是個完全虛無飄渺的組織,整個審查過程都是黑箱作業,什麼記錄都沒有,也只有一位委員見過我,審議意見的公文就跑出來了

更詭異的是,之前委員投票通過的審議意見,我隨便抗議一下就全部作廢,那第一次初審倒底在審什麼?

是不是有可能為了表示有在審,不能全部放過關,所以隨便抓幾個來開刀,隨便寫幾個意見代表有在審,其實只要家長配合演出,當發生什麼和自學有關的新聞時,教育局就有證據:你看我們有在審喔~都有人不通過喔,只是那個沒抓到,我們也沒辦法,不能算我們的責任喔。

倒楣的就是那個抽籤決定要隨便找個理由要求補件或修正的家長,其實申請書跟別人也差不了多少,只是運氣比較背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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