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為什麼別人都能不打小孩,小孩都乖乖聽話,為什麼我就做不到?

 

很簡單,因為你不是他,你的小孩也不是他的小孩。

 

教養不是「不打滿分,一打就會扣分」的比賽。不打小孩的父母不見得比較好,打小孩的父母也不見得比較差。

 

「打小孩」只是一種教養的選項,要因時、因地、因人、因事適當使用。

 

重要的是,爸媽要學會融合不同的教養選項,在正確時機使用,找出最適合自己小孩的教養方式,讓小孩可以成為好小孩,自己也可以成為好爸媽。

 

爸媽只要「好好的打」,不要「在氣頭上瘋狂亂打」,打小孩這件事,就不是罪惡。

l          打小孩或完全不打小孩,哪種教育方式比較難?

我覺得兩種都很難任何方法要用到好,不會有副作用,都需要研究和揣摩。爸媽不應該以自己使用的難易度來選擇教養方式,應該是要看小孩需要哪種教養方式,才能長成更好的人。

 

l          一定要打嗎?如果我真的打不下去怎麼辦?

 

不一定要打。我從來沒有鼓吹大家一定要打小孩。

 

我看過很多母親永遠是那麼溫柔、輕聲細語、從來不打孩子,也一樣把孩子教的很好。這種母親有他的獨家教養方式,我也沒辦法硬套在自己身上,因為我不是他,我的小孩也不是他的小孩。

 

我終於想通的一點是:當媽媽要活的自在一點。如果我本來就是嚴謹正直、形式作風都偏陽剛的人,我不可能當了母親就一下子整個人變的完全陰柔。我要接受我自己的樣子,琢磨出我自己用起來最順,教小孩也最有效率的教養方式。

 

羨慕別人是一回事,但羨慕到不想當自己,只想當那個人,我覺得是給自己增加困擾。

 

如果你真的打不下去,那就不要打。因為責打是我的方法,不是你的方法,你必須自己去找出自己的一套。

 

我也不希望有人因為太想學我,而忘了他們自己原本的樣子。

 

我知道,我必須先接受自己,才能當一個快樂自在的爸媽。只有快樂自在的爸媽,才能養出快樂自在的小孩。

 

l          打小孩會抹煞孩子的創意?

 

我從實際經驗中知道,只要遵循四不打原則(事前沒說過要打的不打、無心之過不打、後果可以自己收拾與承受的錯誤不打、做不到的不打),是不會影響到孩子的創意發展。反而,我覺得生活太過忙碌、塞入太多行程、沒有給小孩發呆放空的時間,才是小孩創意的最大殺手。

 

l          你覺得人性本惡還是人性本善?

 

我覺得,人性是向善的,但也同時都有弱點。我們心中都很想遺棄自己的弱點,讓自己更好,但那弱點常常跟著我們,要丟掉弱點不是那麼容易。所以我們都需要幫助。如果有人可以幫我去除我的弱點,我會非常感激他,因為他讓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l          原來你自學是為了要讓小孩在家裡幫你做家事,不是為了小孩的發展?

 

我的部落格「捨不得你去上學」的名字,是我在和小孩一起做家事時想出來的。

 

也許有人會誤會我的孩子是不是學校適應不良,或是被霸凌,所以我才捨不得他去上學。其實沒有。我的孩子在學校都適應得很好,也很喜歡上學。只是我真的很喜歡小孩可以在家陪我,和我一起在家裡做家事的感覺,小孩真的幫了我很多忙,所以我捨不得他去上學。

 

做家事也可以幫助孩子的發展,我寫過一篇文章,分享如何帶著孩子做家事:

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65344496

 

所以,我自學是因為孩子可以在家裡和我一起做家事,也是為了孩子的發展,一石二鳥,我覺得是很好的選擇。

 

 

 

 

l          你教小孩要服從,他以後面對擅長利用、威嚇的人,該怎麼辦?

 

我教小孩要服從「紀律」與「規範」,而不是服從「人」,所以不論別人如何威嚇利誘,我都期望我的小孩有勇氣繼續服從「紀律」與「規範」,而不是放棄自己的原則,屈服在那人的利誘威嚇之下。

 

l          你打小孩是給小孩最壞的示範:「只要別人不聽話,我就可以打他」?

 

我打小孩不是因為他不聽我的話,而是因為小孩明白某些事不能做,但又因為自己人性的弱點而去做,為了根除這個弱點,他需要我幫助他建立自制能力,所以我才會責打他。

 

所以我想您的顧慮是毫無根據的。

 

l          打小孩只會讓小孩學會「我要做不會被打的事」,他們無法理解事情的道理,這種效果只是暫時的。

 

如果依照我整套責打的流程,孩子在被打之前,都會完全明白事情的道理,知道不做這件事的原因,是因為這件事不好,而不是因為做這件事情會被打。我認為這種責打方式可以培養小孩的自制能力,效果非常明顯而持久。

 

l          責打代表爸媽無能為力,只會濫用權威。

 

責打是一套很複雜精密的流程。我不認為無能為力的爸媽可以做得到。責打也不是濫用權威,把小孩屈打成招。責打是善盡爸媽的教養職責,願意去處理教養中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培養小孩健全完整的人格與道德感。

 

l          打小孩就是不尊重小孩。

 

我非常尊重孩子,我認為他是獨立的個體。所以我給他選擇的權力,讓他自己去承受後果。我責打孩子都是經過他的同意。而且,我也不會在公共場合責打小孩,就算在家裡,我也不會讓其他小孩圍觀取笑那個被責打的小孩。就是因為我尊重小孩,所以,責打,是非常嚴肅的事情。

 

l          你打小孩就是否定小孩的自主權,覺得小孩「只有打才會懂」。

 

我給小孩選擇的權力,同時讓他承擔後果,就是讓小孩有自主權。如果你看過我的責打全文,就知道我打小孩,都是經過小孩的同意,他們都是知道自己做錯事,願意承擔後果,接受應得的處罰。

 

小孩要「教」才會懂,但教的方法有很多種,「打」只是其中一種。

 

l          教小孩其實用「正向加強」的方法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不需要「打」

 

「正向加強」和「責打」一樣,都是教養的一個選項,但也都不是萬靈丹,要看狀況來選擇適合的方式。

 

濫用「正向加強」,容易讓小孩變成利益導向:有好處才會去做,我在「責打後記第十四:自動自發做好事」一文中有提到如何避免濫用「正向加強」: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204473548

 

l          你在小孩小時候去壓制他,難道小孩不會有樣學樣,也去壓制別人?

 

 

您這個論點,來自「你打小孩,小孩就會去打別人」一樣,都是沒有根據的假設。

 

因為,依照這假設推斷:

 

我在小孩小時候親他,所以他會有樣學樣,到處去親別人。

我在小孩小時候幫他脫衣服,所以他會有樣學樣,到處去幫人脫衣服。

我在小孩小時候幫他擦屁股,所以他會有樣學樣,到處幫人擦屁股。

 

所以,我絕對不能在小孩小時候親他、幫他脫衣服、擦屁股。

 

不是這樣吧!

 

小孩的確會看父母怎麼做,然後有樣學樣,但小孩也會「看狀況」,知道彼此的對等關係,來調整自己的作法。

 

如果小孩不會「看狀況」,搞不清楚不同身份的關係,不會調整自己的作法,那是另外的問題,不是有沒有打小孩的關係。

 

父母怎樣教養小孩,小孩也會用類似方法去教養他的下一代,這是比較有可能的,但只侷限於教養方面的有樣學樣,而不是把父母教養他的方式,拿去對待身邊所有的人。

 

並且,小孩長大後還是會自己做選擇,可能最後和爸媽的方式完全相反很多人就是因為小時候被爸媽打過,所以自己絕不體罰小孩。

 

但我很確定,我壓制我的小孩,我的小孩絕不會去壓制別人為什麼?

 

因為我從不壓制別人,就是這麼簡單。

 

 為什麼我只壓制自己的小孩,不去壓制別人?

 

更簡單,因為他不是我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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