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從小就被很多人說是「個性很強,非常自我中心」的人,我覺得他們說的都很客氣,其實我就是一個很自私的人。

你們可能看不出來,不過人的個性在家裏是最不會掩飾的,所以你問我的另一半就知道我說的是不是真的。

所以,從一開始加入教會,我就知道我最大的弱點就是缺乏仁愛,培養仁愛的精神應該是我最需要做的功課。

仁愛是什麼?

哥林多前書13:1-8節對愛有很明確的定義: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忌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摩羅乃書7:47

仁愛是基督純正的愛,這種愛永遠持守,凡在末日被斷定有仁愛的,他的景況一定很好。

我想,仁愛是多麼重要啊!有仁愛的人,在末日的景況一定很好。所以,我一定要有仁愛。

我真的很想要有仁愛,我相信你們一定覺得以下的事情非常簡單,但其實這對我真的很難,那就是,要我用別人的觀點和感覺來看事情和感受別人的情緒。

我老公對我的評語很中肯,他說我有強迫症,不是一般人所說那種會一直洗手一直關燈的強迫症,而是喜歡把自己觀點硬壓在別人頭上,強迫別人一定要用我的方法做事,以為我這樣想別人一定也會這樣想的強迫症。

其實我是不自覺的。只是我以為人生中有些最根本的假設應該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所以根本不會去質疑。

後來我才發現,雖然我們都是人,可是你以為的假設跟我以為的假設,原來有可能南轅北轍,甚至相差十萬八千里。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需要學習仁愛。

愛就是不自誇不張狂,就是不要以為我覺得世界應該這樣運轉,所以別人也會覺得世界應該這樣運轉。不要老是把自己的標準套到別人的頭上,不要以為只有自己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不要老是以為只有自己最認真最努力,別人都在混在偷懶,全都比不上自己。

我知道,你們一定會覺得要做到不自誇不張狂很簡單,但我得承認,這真的對我很難很難很難。

孩子小時候吃飯吃到最後剩一兩口,我說:只剩一兩口就把飯吃乾淨吧,這樣比較好收拾。你們知道,當媽媽都是很不喜歡小孩浪費食物。

可是小孩說:不行,我吃太飽,再多吃一點就要吐出來了

我就不信,我想怎麼可能會差這麼一兩口?我就硬要小孩吃下去。

結果,真的就全部吐出來了。

愛是不輕易發怒。我把吐出來的東西清乾淨了。.

昨天,小孩吃中藥,藥包裏只剩一點點藥粉,我的強迫症又發作,跟小孩說:只剩一點點藥粉,請你把藥吃乾淨。

小孩說:不行,太苦了,再吃下去就要吐出來了

我想:哪有可能只差這麼一點點藥粉?

正要叫小孩張開嘴吧把藥粉倒進去的時候,我突然省悟過來。

這次,我有進步了,我就說:算了,就把藥包丟掉了。

愛是恆久忍耐。

我終於懂,恆久忍耐並不是指別人對你做了什麼不好的事而要忍耐,而是指要忍耐自己想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頭上的衝動,這樣才有可能去真正體會別人的感覺。

 而且這種忍耐不是只需要忍耐一時,要恆久忍耐,也就是說,要忍耐一輩子。

 也就是說,我一輩子都要忍耐自己的強迫症發作,要跟自己的強迫症對抗。

 有些感覺是沒有辦法講道理的,但那真的是別人的感覺,我只有學著去體會和接受。

 加入教會之前,我自己從來不會對街上乞討或是賣東西的肢體障礙人士多看一眼,一方面是因為從小大人就教我:他們很多都是騙人的,常常晚上一收攤,原本不能站起來的腳就可以走路了!另一方面,是我真的很忙,在街上走路通常都是在趕時間,也沒空去查證他們到底是不是真的需要幫助。

 但是加入教會以後,我學到要施助窮人,所以我想,好吧,那就花點零錢施助他們一下吧!

 我發現,施助別人的習慣是要培養的,我還是常常太專注在自己身上,忽略周圍的這些人,或是明明心中知道要幫助他們,但是依然在趕時間,腳步停不下來。

 有一次,等紅燈時,有一位女士推了一個坐輪椅的年輕人到我旁邊,希望我買一些口香糖抹布之類的東西,我掏了掏身上口袋和包包,發現沒帶錢包,只好跟他們說抱歉,正好綠燈亮了,我就跟著人群一起過馬路,背後聽到有人在咒罵,意思是:沒有錢還浪費我那麼多時間,真是在耍我。

 當時我心中是生氣的,所以有一陣子我看到這種沿街兜售的身障人士,都不再理會他們。

 後來我聽到一個故事,一位教會姊妹時常叫孩子拿一些食物給有時在家附近的流浪漢吃,孩子有一天問:媽媽,是他自己不願意好好工作所以才沒飯吃的,你為什麼要老是給他東西吃?

 媽媽說:孩子,我只是盡我幫助別人的本分,至於他夠不夠資格,那不是我應該去判斷的,應該給天父來判斷。

 我聽了這故事之後想了很久,終於明白:因為我需要學會付出,所以天父叫我要幫助別人,至於判斷哪個人夠不夠資格接受幫助,目前還不是我要學習的功課。

 所以我決定繼續努力學習如何施助別人,不要先用自己有限的眼光去判斷別人是否真的需要幫助。

 我告訴自己,只要身上有錢,我一定會買,如果身上沒錢,我會學像經文裡一樣,在心裡說:我不給是因為我沒有,但是如果我有,我就會給。

 我不再管對方態度好不好,夠不夠資格,是不是自作自受,是不是罪有應得。

 愛是凡事相信。

 我必須學會相信別人。相信別人的確有盡力想過好自己的生活,相信別人的確很想努力工作,相信別人真的很想做到最好,只是受限於每個人都有,但每個人都不同的自然人弱點,就是做不到理想狀況。

 我最喜歡的一首教會詩歌:因為我已獲賜良多

 因為我已獲賜良多我願付出

由於您無比慈愛我才能覺悟

我願與弟兄們分享您所賜的一切祝福

願意盡我所能援助

 我真的感覺我獲賜良多,我是一個很受祝福的人,天父給我健康的身體,靈活的頭腦,還有親愛的家人,所吃所穿所用的樣樣不缺,我真的很願意付出。

 最後我想說,我很希望自己能瞬間像摩賽亞書5:2所說:內心起了巨大的變化,只想不斷行善。不過老實說並沒有。我常常受限於我自己的弱點,走兩步退一步,一小歩一小歩的蹣跚前進,努力走在主仁愛的道路上。

 但是,我真的很喜歡這福音,因為它真的從內心改變了我,讓我開始慢慢有一點點小小的仁愛舉動。

 也許,對我來說,這的確可以算是內心巨大的變化。

 這是我的見證,我這樣說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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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拂曉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