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腓在尼腓二書中預言,在末世時代,會盛行許多虛假、空洞、愚蠢的教義,我們生於這個時代,必須隨時警醒,否則很容易會墮入撒旦小心翼翼布置好的圈套中。我今天想針對教養孩子方面,分享我曾遇見過幾件似是而非,與福音教導不盡相符,但卻廣被接受的教養觀點。

「兩歲小孩狗都嫌」,當我家孩子進入這個階段,開始會躺在地上狂哭亂踢時,我真的嚇了一跳。我知道很多教養專家都建議要教孩子以不傷害別人和自己的方式,「適度發洩」情緒,如打枕頭。因為他們認為情緒必須表達與宣洩出來,不能壓抑在心中,不然會造成心理傷害與人格扭曲。但我一直覺得這種論點讓我不太舒服,便為這件事情祈禱。我的回答來自多馬孟蓀會長的忠告:「沒有人能讓我們生氣,要不要生氣是我們的選擇。我們若要時時刻刻保持好心情,就要選擇不生氣。」(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68頁)我突然明白這是教導孩子善用選擇權的大好機會,我就把先知的話告訴孩子,真理穿透人心,連小孩子都會懂。雖然免不了重複提醒,但孩子現在都很清楚他們可以控制脾氣,以避免被脾氣控制後的不良後果。這會不會造成孩子習慣壓抑自己情緒,有害心理健康?我知道不會。因為選擇不生氣就是根本沒有氣,怎麼需要壓抑呢?藉著基督的贖罪大能,我們都有能力選擇不生氣。所以我也從不對孩子說:「你再怎麼樣,我就要生氣囉!」我只說:「妳錯誤的選擇讓我很難過,但我還是一樣愛你。」然後我會引述經文:「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

現代還流行一種教養觀點,就是「童年的創傷會造成一輩子的陰影」,這種論點使父母不敢管教小孩,似乎怕得罪小孩,甚至覺得給予小孩任何規範都會限制小孩的想像力與創造力。七十員賴瑞勞倫斯長老曾舉過一個例子:(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98頁)「想像一下,如果你的(孩子)坐在鐵軌上,而你聽到火車的氣笛聲逼近時,你會警告他趕快離開鐵軌嗎?…如果他不理會你的警告,你會很快的把他抱到安全的地方嗎?你們當然會!」末世時代中,有許多危險與誘惑就像火車般向我們的孩子衝過來,家庭文告提醒我們,「父母有責任保護子女」,保護不只是身體方面,也包括靈性方面。我們作父母的要當孩子的人生嚮導,為孩子指明應當走的路,並事先警告可能會有的危險,因為我們學過、經歷過、我們知道什麼對孩子好,就像天父不見得時時都會順我們的意,但祂絕對知道什麼對我們好,我們當祂子女要做的,就是服從祂的旨意與安排,耐心學習祂要教導我們的事。所以只要依照福音原則,我們絕對不需要害怕管教太嚴而傷了孩子的心。想想看,當你知道什麼是生命中最美好,最值得擁有的東西,你會不想急切地讓孩子也擁有這些東西嗎?就像天父賜給我們誡命,並不會限制我們的自由,反而會給我們更大的自由,我們管教小孩,給予規範,也不會限制孩子發展,反而會讓他節省精力和時間,讓他人生的路走的更直更遠。


所以,請各位爸媽不要再問小小孩:「要不要?」「好不好?」「可不可以?」問這種問題不是民主,只會讓父母在管教孩子時陷入死胡同。父母親要當孩子的領導者,不是當孩子的朋友或是僕人,所以,請效法偉大領導者摩西的榜樣,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時,也沒問過以色列人的意見。因為他知道這是天父的旨意,去做就對了。如果父母親心中真的不大確定,應該要去問的也是天父,而不是你的小孩。對於小孩(我指的是到達負責年齡之前的小孩)只需要下簡單、清楚、明確的指令,然後要求他服從。這樣孩子才能從小學到天國的第一美德—
服從。小孩之間流行說:「如果你….我就不和你交朋友囉」。我要求孩子不能講這種話,因為我很確定耶穌基督不會講這種話。記得有一次我家小孩語帶威脅地對我說:「你再不讓我吃餅乾,我就不跟你作朋友囉!」我回答:「很好,我本來就不是你的朋友,我是你媽媽,你是我的小孩,所以你就是要聽我的。」


當然孩子有自由選擇權,可以選擇要不要服從父母。但這是指孩子慢慢長大以後。父母不能在孩子還是一張白紙時,就放任他自由發展,這樣孩子一定馬上就被世俗所玷污,而這罪是歸在父母頭上。自由選擇權有四大構成要素:第一是選擇的權利,這是天父賜給每個人的,第二是要有對立,然後還必須有律法和關於善惡的正確知識,這四大要素必須同時存在,我們才稱得上真正擁有自由選擇權。若父母不教導律法與關於善惡的正確知識,那反而是剝奪了孩子擁有自由選擇權的機會。孩子天生是「溫順、謙卑、有耐心、充滿愛心、願意服從」的,但1、2歲之後自然人的個性會慢慢顯露出來,這時父母必須隨時隨地在旁教導悔改的教義,讓他們知道要不斷祈禱,尋求基督的贖罪大能,這種出於愛心的嚴格管教,只會讓孩子更確定我們是愛他的。唯有自私、任意發洩自己情緒的打罵、污辱與疏於照顧,才會真正造成孩子的心理創傷。

另一種流行的教養觀點是:「孩子天生善良,不會故意做錯事,背後必有其原因,只要消除這原因,這小孩就會變乖了。」這觀點用在學步兒之前的小孩是正確的。但更大的孩子如果還是用這種觀點來對待,我認為容易使他學會怪罪他人或環境,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選正義」的意思是,不論有任何原因,就算別人都這麼做,就算環境逼迫,這都不構成做錯事的理由,只要你知道什麼是對的,就要努力去作對的事。記得有一次我家小孩把整罐指甲油倒在電腦螢幕與鍵盤上,我問他:「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回答:「因為沒人陪我,我很無聊。」我突然醒悟到我問了一個笨問題,難道我期待孩子回答:「真對不起,是我太調皮,我應該接受處罰。」也許真的有這種超級乖的小孩,但我的小孩應該不是。他是個正常小孩,推卸責任,怪罪別人,希望能躲避處罰是一個自然人的正常反應。有那麼幾秒鐘,我有些許罪惡感,覺得我沒有陪小孩讓他覺得很無聊,但很快我就清醒了,我很慶幸我是雖然不是完美的媽媽,但我在每方面都盡力了,對天父問心無愧,所以我很鎮定地對小孩說:「就算沒人陪你,就算你很無聊,也不應該破壞別人的東西,造成別人的困擾。做這件事就是不對,就要負責後果,沒有任何理由」。從我的經驗中,我發現很多時候知道理由對管教孩子並沒有幫助,父母應該學習先知約瑟斯密:「(在事前)教導正確的原則,然後讓(孩子)管理自己。」鼓勵孩子在面對困難與挑戰時,正確運用選擇權並承擔其後果,而不應該跨過界為孩子處理他的理由,因為那是孩子自己必須要去面對的挑戰。孩子要學的是,就算有千萬的理由,也要選擇正義。

我家孩子沒上幼稚園,也沒學習任何才藝。我曾經感受過一般全職媽媽都會有的壓力:你既然整天在家,就應該在小孩上國小前教小孩學會中文、英文、代數、幾何、微積分、天文、地理、物理、化學…這樣才算有盡到責任。我為這件事祈禱,得到非常清楚的回答:天父要我做一個母親,不是老師,更不是潛能開發專家。我從家庭文告中找到天父認為一個母親應該要做的事:父母要愛護、照顧兒女,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提供他們屬世和屬靈所需要的,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不論住在何處,都要做一個守法的國民。而針對母親的職責,天父說: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達林鄔克司長老提醒我們:選擇如何共渡家庭時光時,要小心不要把空閒的時間都耗費在只是好的事物上,而沒有把時間留給更好或是最好的事物。…父母應該採取行動,空出時間來進行家庭祈禱、家庭經文研讀、家人家庭晚會、家人共聚的寶貴時光及個別一對一的時間,使家人能凝聚在一起,確立孩子對永恆價值事物的看法。父母應該透過跟孩子一起做事,來教導福音的優先順序。(2007年11月利阿賀拿第105頁)總會慈助會會長茱麗貝克姊妹也說:明白福音真理的母親會與孩子一同做家事,來教導與親身示範,並在家中營造出有助於靈性成長的環境,依照神之家的模式來持家,慎選活動和參與的事物,把有限的精力保留下來,以便在最重要的事物上發揮最大的影響力。從這些領袖的教導中,我努力將生活中每樣事物依照福音原則排出優先順序,而不是依照世人的期待與標準,我深深明白,天文地理代數微積分這些學問,孩子都可以從別的地方學到,但只有從我這裡,才能學到福音,並深深印在心上。我們家庭努力做到每天的家庭祈禱、經文研讀、每週的家人家庭晚會,雖然有時一團混亂,但我們把重點放在堅持和重複,相信「藉著微小而簡單的事能成就偉大的事」(阿爾瑪書37:6)。

我們珍惜家人相處、一同工作、一同遊戲、互相陪伴的時間,抓住每個機會教導福音。記得有一次帶孩子過馬路時,我家老大突然問:「媽媽,什麼是外邦人?」雖然提出的問題就他的年齡來說頗有深度,但時機點真的有點奇怪。不過如果你跟我一樣整天和孩子在一起,你就會知道孩子會在任何想像不到的時候提出不太容易回答的問題,所以媽媽必須隨時準備好。我很慶幸我準備好了,回答的出來這個問題。我更慶幸在孩子心中冒出這個疑問時,我在他身邊。如果當時是別人陪她,我就比較不能確定他是否能得到正確的答案,以解答心中的疑惑,而且,我想他應該不會記得等到看到我時再問這個問題,那教導福音的機會就過去了。
有一天我家老二問:「為什麼我不能買芭比娃娃?」這問題老大之前已經問過很多次,所以我請老大回答。老大說:「因為芭比娃娃是偶像,而且我們要省錢。」我說:「說對一半,不買芭比娃娃不全是為了省錢,而是要明智運用金錢,芭比娃娃是欲望,不是生活所需,花這筆錢沒有必要,我們要把錢用在更有用的地方。」我很高興我用全部的時間來陪小孩,當孩子想買玩具時,我可以直接了當地拒絕他,不會覺得對孩子有所虧欠而想買玩具來補償。

我向多馬貝利長老的母親學習,絕對不讓無益的思想進入兒女的心中。語言是腦中思考的材料,所以我很重視孩子聽到了什麼話,和他說了什麼話。我的標準是:如果覺得給耶穌基督聽見會不好意思的話,以及耶穌基督不會說的話,那就不要聽也不要說。我強調家人之前要講溫柔語,天使語,以及正面積極的語言。當然,父母親要先做榜樣。所以我不說:你不乖,因為你亂丟玩具,而說:你這麼乖的小孩一定可以收好自己的玩具。我不說:都是你才會讓我這麼難過,而是說:我可以自己控制。我不說:你都不聽我的話,而說:我希望你能專心聽媽媽說了什麼,我也不說:如果你不趕快換好衣服就不能出去玩,而說:如果你能在五分鐘內換好出去的衣服,就可以去公園玩。日常生活中有太多消極、負面,不符合福音標準的語言,也許你覺得我以上舉的例子太過挑剔,但我見證,家人之間只要沒有這些負面消極的語言,家中會更容易感受到聖靈,家人之間也會感受到更多的愛。

和孩子一同背誦經文也是我們很美好的家庭回憶。孩子的感受力很強,反覆誦讀經文中的精選佳句,就算孩子只能聽,還不會說,他都會懂到靈魂的最深處,產生潛移默化的作用。讓他們在長大之後,獨自面對困難選擇時,某些經文會從心中流洩而出,幫助他們更清楚知道聖靈的提示。我和孩子曾經花了將近五個月的時間,把約瑟斯密第一次異象的整段經文(大約兩頁)全部背完。每天我們在反覆誦讀時,聖靈的感覺都很強烈,聖靈一再向我確證這段經文是真的,我相信我的孩子也感受得到,因為他們非常喜愛這段經文,常常在遊戲中自言自語的唸出來。經文就是神的話,背誦經文可以讓孩子熟悉神的話,腦袋中裝滿神的話的孩子,自然思想純潔,行為正義。這是最簡單易行的方法,我們蒙福能擁有經文當我們的利阿賀拿與親子教養手冊,絕對要珍惜。千萬不要小看這簡單的方法,看目標看過了頭,急於追求各種現代最流行的教養方式。我們只需要耐心和信心,每天堅持下去,微小而簡單的事絕對能成就偉大的事。
在家陪伴孩子的這幾年,是我在福音中成長最快速的時間。我很感謝弟兄的支持,願意一肩挑起養家的責任,讓我能專心作全職的母親。在價值觀混亂的現代社會中教養孩子,會面對許多誘惑與挑戰,非常需要天父賜與勇氣與聖靈的指引,才能辨別什麼是真理。我要見證天父愛這些小孩,他對於誠心尋求指引與幫助的母親,永遠會伸出慈悲的雙臂。只要我們在福音真理中教養孩子,就必定會得到平安。奉耶穌基督之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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