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另一位申請自學家長的貼文。謝謝她用心幫我們找出這次審查的大問題:

從星期一接到學校通知,新北市自學審查結果出來之後,我就馬不停蹄的在臉書,電郵,電話上尋求專家意見,聆聽其他自學家庭的經驗與心聲。我跟黃夏成委員,王佩芬委員在電話上交流,我也在臉書上跟陳爸來往不停的通訊;打了電話給新北市教育局;聽了家長這次跟何若萍委員的交手經驗,才知道這次請何若萍委員前後的來龍去脈。
何若萍委員曾經是新北市自學審查委員,但在去年自學的新法規通過之後,審議會委員應有下述其一資格:
一、教育行政機關代表。
二、專家、學者代表。
三、校長及教師代表。
四、本人或子女曾接受實驗教育之家長代表。
五、實驗教育相關團體代表。
何若萍的頭銜是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之理事長,她並不符合上述在法規所列五類的任何一類,所以在新法頒布之後,她不再被續聘為自學審議委員,聽說此人對這事頗有微詞,認為她走了之後,誰會為審查自學把關? 這次審查面談為何會找此人來呢?原來是因為日期已經訂出,找不齊足夠的審議委員,所以搞不清楚狀況今年的承辦人 ~ 謝佳琳 (嫩鳥),可能從來沒讀過自學法規的她,就找了已經不被聘任的何若萍來當審查委員。所以... 請大家注意! 這已經是違反去年所頒布的自學法規了!!
當王佩芬委員在 6/24 見到出席的何若萍,王委員十分驚訝,因為以新的自學法規來說,何若萍是已經不應該這次審議會裡出現的人。王委員也在當天審議會完畢之後,跟新北市教育局的承辦人反應這樣的不合理狀況。我想這位嫩鳥承辦人可能也沒有想到,她這樣的一個動作,不但影響了今年的審議結果,同時也可能為她自己帶來想不到的後果。
我跟黃夏成委員,王佩芬委員與陳爸花了很多時間了解整個狀況。最後在陳爸的建議及我個人的時間允許之下,我決定做底下兩件事:
1. 我家的審查結果是:補件後通過。我不會再更動我原有的計畫書,我會寫一封說明函,向新北市教育局表明我的立場,說明我為何認為我已經接受審核的計畫書對我孩子是最適當的,也重新再次強調孩子群育學習方面與跟學校的良好關係,我只會用這封短信來解釋我的立場。
2. 我希望讓新北市教育局清楚的知道,他們這次所做的蠢事嚴重的影響到自學家長的權益,我更不希望以後新北市教育局重蹈覆轍,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在我起草稿之後,陳爸幫我完成了這封信:
Subject: 請教育局在7/18前依法聘派適格之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
一、根據《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第八條規定,教育局應就熟悉實驗教育之「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專家、學者代表」、「校長及教師代表」、「本人或子女曾接受實驗教育之家長代表」和「實驗教育相關團體代表」聘(派)擔任審議會委員,其中第四款及第五款之委員人數合計不得少 於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二、新北市103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之一,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何理事長若萍,不但沒有以上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資格,更不熟悉實驗教育,在審查中對本人及其他家長公開表示她完全不贊成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主張自學學生應該到學校去體驗「負面」的人際關係。
三、退萬步言,《準則》第二條明文規定,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辦理之教育。何理事長不斷要求她審議的家長修改其計畫書,增加到校參加課程,明顯違反實驗教育的定義。
四、退百萬步言,《準則》第十條明文規定,審議會審議實驗教育計畫時,應考量下列因素:一、學生受教育權之保障。 二、計畫內容之合理性及可行性。 三、預期成效。何理事長完全沒有考量以上因素,只憑個人好惡審議家長計劃內容,明顯違法。
五、綜上,朱市長應該責成林局長在103年7月18日審議會開會前,重新聘派適格之委員,以免違反監察院102年2月25日102教調0006調查報告。
依陳爸的建議,不管今天我們審查結果如何,是否選擇要補件。所有對這次事件不滿的新北市自學家長都應該站出來,將上述的信寄到兩個地方:
市長信箱
http://newtalk.ntpc.gov.tw:8080/indexEmail-1.jsp
教育局局長的信箱
mailto:tpc005@ntpc.gov.tw
幾個注意事項:
1. 請大家盡快行動,因為聽說審議會在 7/18 會再開一次會議。雖然聽說新北市教育局已經不會再請何若萍,但是如果我們在 7/18 之前,能有越多的家長寫信到這兩個地方,就會形成壓力。
2. 聽陳爸說,新北市市長信箱是一定會有人回的。所以如果有超過一定的人數都提到一樣的抱怨,市長勢必會找新北市教育局長,希望要一個說法。越多人寫信過去,就會讓今年的承辦人與負責自學的長官考績受到影響。
3. 請大家寫信時,用自己的口氣與情緒,寫出自己的經驗。上面的信僅供參考,可剪剪貼貼,寫出自己的信來。
4. 請大家在信的開頭寫:朱市長您好,我是新北市學生家長 xxx。不須強調我們是自學家長,或是非學校實驗形態家長。因為我們真的就是學生家長啊!
5. 即使今天你的結果是通過的,你仍有資格寫這封信。因為這樣的事件若不正視,不讓新北市政府知道我們的怒氣,以後類似的事件仍有可能發生。你知道這樣的事實,就應該因著所知道的事實來為自己爭取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請讓我知道! 我請大家聯絡新北市的自學家長,一人一信的來投信給市長與教育局長。尤其請讓經歷過這次審議會的家長知道,請大家告訴大家!
胡意 Judy Yi Huang



感想:

原來這次審查的何委員根本不合格,但他的審查意見卻影響了這麼多人的權益!這真是大烏龍!

我還有個很根本的問題:如果只有何委員不適任,就可以影響所有審查結果,那其他適任的審查委員有盡到把關責任嗎?主管機關的把關呢?這代表整個審查制度是有很大問題的,我覺得這次不能只以趕走何委員為目標,應以改革現行審查制度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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