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我接到學校電話通知。

 

老師:媽媽。你今年不要忘記申請自學喔!

 

我回答:我去年一次申請四年和六年,應該直到小孩國小畢業,都不用再提出申請了啊!(OS:申請這麼麻煩,我才不要每年都得搞一次。)

 

學校老師:這樣啊,那可以麻煩媽媽自己跟教育局聯絡好嗎?我們這邊接到的訊息是還是要申請喔。

 

我立刻打電話給新北市教育局的承辦人謝小姐。

 

我:請問,我去年申請表格上有寫申請四年和六年,你們寄給我通過申請的公文上,並沒有說只通過一年,為什麼現在學校跟我說還要再申請一次?

 

謝:沒有喔,去年都只有通過一年耶,每個人今天都要重新申請。

 

我:請你去看去年的申請辦法,上面的確有可以申請多年的規定。而且你們去年的申請書表單上,有申請年數的空格,如果都只能申請一年,為什麼要我們在申請表上填要申請幾年?

 

一陣沈默…….

 

我:我去年的申請書和公文都有留著,我手上都有證據。一切都是口說無憑,以書面為準。去年法規的確如此規定,申請書也如此填寫,你們的公文上也絲毫沒駁回我的申請年數,只有說通過,那就是代表我寫幾年就通過幾年。照邏輯來說不是這樣嗎?我沒辦法接受你告訴我必須重新申請。

 

繼續沈默……

 

我:我的小孩沒變,小孩的爸媽也沒變,我們所有基本資料都沒變,自學計畫的目標、方向和大綱也沒變,我們根本沒需要重新填一遍所有資料,再影印七份簽名寄過去。我可以配合你們,寫一份實行現況以及下個學年的方向與規劃的報告,讓委員可以了解這一年的變化,但我絕不會重新申請,我們也不會參加審查面談,因為我已經通過了。

 

沈默許久後,終於……

 

謝:那你們會去成果發表嗎?目前安排4/23在永和國小。

 

我:會,永和國小離我家很近,我會參加。你們現在把地點都改到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方,這樣真的好很多。

 

謝:那你們可以安排下午的場次,結束以後跟委員見個面聊聊,這樣可以嗎?

 

我:可以,我本來就打算安排下午時段。

 

謝:你的現況報告和未來規劃用email在三月底前先寄給我,可以嗎?

 

我:不是四月底才截止收件嗎?

 

謝:我三月底要離職,我想你的案子我先幫你做完,這樣接手的人比較不會搞不清楚狀況。

 

我:好吧,那我三月底前寫好寄給你。

 

感想:好奇怪,為什麼去年法規明明可以申請多年,現在又叫我重新申請?幸好所有文件我都留著,不然真的是任人處置,又要重演一次去年的惡夢。有其他人去年也是申請多年的嗎?有遇到跟我一樣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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