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打」一文中,我提過四不打:

1.事前沒說過要打的不打。

2.無心之過不打。

3.可以自己收拾與承受後果的錯誤不打。

4.做不到的不打。

 

我到底在哪些關鍵時刻會責打小孩?

 

有人問:小孩怎麼學都學不會法文,我會不會打?

 

根據上述四不打條件,我不會打。因為學不會是小孩自己的事,他應該自己感覺緊張,想要努力突破,如果這時候打小孩,只是破壞他的學習節奏,打了無益。這種狀況會打小孩的爸媽,是因為自己失去耐心而發洩自己的情緒,不是在教小孩。

 

還有人問,小孩在火鍋店亂跑會不會打?

 

我不打,因為這問題很好解決罰站就好。

 

為什麼在人生鼎沸的火鍋店,我只需要講一句話,就讓玩瘋的小孩立刻乖乖站到牆角,一動也不敢動沒有哭鬧耍賴、沒有抗議狡辯?

 

為什麼有的小孩無論父母怎麼勸阻、甚至大吼大罵也充耳不聞,父母要當場加以處罰的話,小孩就開始滿地滾的哭鬧耍賴,讓大人束手無策?

 

原因很簡單,就因為我曾經在某些關鍵時刻打過我的小孩,小孩因此知道:「一定要聽媽媽的話」。

 

還有朋友告訴我:我真佩服你,每天跟三個小孩24小時相處,還要帶小孩自學、整理家務和做三餐,加上教會事工和寫部落格文章,你怎麼都沒想要送他們去學校,讓自己好好清靜的休息一下?

 

我回答說:三個小孩在家都很安靜啊,還能幫忙做家事,姐姐又能有時間照顧弟弟,我還省去接送小孩上下學的時間,他們真的幫了我很多忙,我還真的捨不得送他們去上學呢!

 

為什麼有的孩子在家會成為家中的亂源,讓爸媽疲於奔命,伺候家中的小皇帝,受不了只好趕緊送小孩上學?

 

我卻可以每天在家裡和三個小孩和平相處,讓他們自動學習,互相幫助,手腳勤快的做家事,讓我在家不用吼,不用罵,每天都能維持優雅形象,還有空寫部落格文章….

 

因為我曾經在某些關鍵時刻責打過我的小孩,讓他們成為認真負責、謙虛有禮貌、誠實正直、體貼乖巧的小孩,成為我們家裡的祝福。

 注意:我不是說每個孩子都需要經過責打才能成為認真負責、謙虛有禮貌、誠實正直、體貼乖巧的小孩。的確,責打革除了我的孩子曾經出現的問題行為,如自私自大、莽撞無禮、敷衍偷懶、說謊狡辯但如果你的孩子不需要責打就可以做到這樣,當然不需要責打。

哪些是我所謂的「關鍵時刻」呢?

 

我曾經動手責打過小孩的原因大致可分為:

 

l          對人沒有禮貌(這是最常見的責打原因)

l          說謊

l          做錯事不承認

l          做事不認真只想應付

 

 

這幾件事都是我跟小孩約法三章絕不能做的錯事,在責打之前,都和小孩有過討論,明白告訴他們我不希望他們做這些事的理由,並請他們自己訂立處罰的原則。

 

注意:我不跟小孩討論這些事能不能做,我覺得這些基本品格沒有任何「思辯」的餘地,因為爸媽不守住這些基本品格底線,教出來的小孩將是社會的困擾,不是這世界的珍寶。教這些品格是父母責無旁貸的社會責任,不能等到上學後讓老師教,我更不願意冒險期待:小孩大了懂事了,他就會自己做到。

 

所以我主張,小孩在家從小就要責打。小孩要先在家裡教好,才能送去學校。而不是家裡不教,要求老師幫父母教,這樣太為難老師了。

 

責打必須由父母親自動手,外人很難拿捏尺度力道,爸媽和小孩之間的愛與信任也應該是最多的,所以,父母動手正確的責打小孩,最能避免產生不良副作用。

 

另外,我讓小孩訂立處罰原則,也就是說:犯錯之後要打幾下,不是媽媽說了算,而是小孩說了算。這樣小孩自己會去評估錯誤與處罰之間的比例,比較容易記得哪些事做了會被處罰。

 

所以,我責打小孩不是:我說要打幾下就是幾下,小孩不能反抗。

 

我責打小孩是:小孩事先就會告訴我,犯錯之後應該要打幾下,我照小孩的話來打,不會多也不會少。

 

所以,我怎麼打,打多少下,絕對經過小孩同意。

 

你能分出其中的細微差異嗎?

 

另外,你還發現了這些責打原因有什麼共通點嗎?

 

第一:都是做人的最基本品德。

 

第二:就算你做了這些錯事,也不會有立即的不好結果。

 

2-4歲小孩的腦袋來說,他們的時間感還沒有完全建立好,沒辦法深思熟慮,有長遠的眼光。他們感覺不到做這些事有什麼壞處,你跟他說再多「以後會有不好後果」之類的話,對他們來說都是很虛無飄渺的,他們只能感覺到現在和很近的未來。所以小孩根本無法瞭解為什麼不能做這些事,自然就把爸媽的勸誡當耳邊風。

 

2-4歲的小孩,通常語言能力也尚未發展成熟,精準掌握語言是腦袋中能夠進行思辯的必要條件,所以這階段的小孩,思辯能力是很弱的。你這時要和他在這些道德問題上進行思辯,往往變成讓他有機會學會「狡辯」。「狡辯」不是「思辯」,請爸媽務必分清楚其中差異。(其中差異,我會再寫一篇文章說明)

 

如果只靠說理的教導方式告訴小孩這些事不能做,除非小孩真的很老實聽話而且記性很好,不然你可能必須花非常多時間,而且還要不斷反覆說,等到孩子夠大了,腦袋真的能夠理智思考了,才會聽懂照做。

 

這樣太沒效率了。

 

我覺得不應該讓小孩花這麼多時間在錯誤中掙扎,一錯再錯。

 

讓小孩一錯再錯的最恐怖後果是:小孩從未嘗過苦果,對這些錯誤一直掉以輕心,最後養成做這些事的壞習慣,之後就算他終於明白道理了,可能也已經鑄下很多難以彌補的錯誤,這時想要改正也變得非常困難。

 

因為我愛我的小孩,我希望他的力氣和時間應該用在做正確的事情上,而不是浪費在這種顯而易見的錯誤。

 

我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就不要讓他們養成壞習慣這就是我說的「斬草要除根」,第一次犯錯就要狠狠的下手責打,讓小孩嚇到不敢再做。絕對沒有第二次犯錯的機會。

 

所以我才說:爸媽動手責打小孩是「替天行道」:讓犯錯之後,長期且不明顯的自然後果,變成立即又明顯的人為後果。

 

爸媽動手責打小孩是「未雨綢繆」--因為讓小孩一直不斷犯錯,一定會發生長期的不好後果,所以出現第一次犯錯之後,爸媽必須立刻責打。

 

有人問:你說的這些道德標準,有些連大人都做不到,如果連大人都不能「以身作則」,怎麼能要求小孩做到呢?

 

我的回答是:的確,很多大人目前都做不到,但不代表沒資格教小孩啊!建立道德觀和是否能做到標準是兩回事。父母必須幫小孩建立價值觀,有了價值觀,才能談做不做得到。沒有標準,怎麼做到?

 

我認為:父母不需要在小孩面前,擺出完美的形象,以為這樣才有資格教育自己的小孩,父母應該勇於在小孩面前承認自己的不足,讓小孩看到爸媽想要達到最好標準的努力過程,這才是最好的「以身作則」啊!

 

如果因為大人做不到,就不敢期望自己小孩做到,結果就是標準越來越低,一代不如一代。爸媽們,你們不是一直喊「孩子,我要你比我強!」嗎?還是你希望孩子比你差?

 

還有人問:孩子做了那些事,要付出的諸多內在自我譴責及人際關係疏離,這些雖非立即的代價,但卻是人逐步建立內在需要的重要心理機制,一旦你打了他,這些心裡的愧疚感就被外在的皮肉之痛給取代了,最多他會覺得對不起你,而非他自己。

 

這是錯誤的假設,請舉出實例,證實有孩子經過我所說的正確責打之後,會出現你說的狀況?我的自身實證經驗是:以我的方法正確責打孩子之後,會「加強」他心中的愧疚感,「加速」孩子建立內在需要的重要心理機制之過程,孩子會覺得「不但」對不起打他的爸媽,「更」對不起自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拂曉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