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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寶貝:

今天,我帶著弟弟去街上買東西。有一個店家前面,擺了一整櫃的大型玩具車,有大卡車、公車、火車、垃圾車等,都是弟弟最愛的玩具。弟弟在那櫃子前逗留了十幾分鐘,一直努力用他有限的語言,告訴我他很喜歡這些車子,我蹲下來聽他講,陪他欣賞那些玩具車,讓他跟我分享他熱愛的東西,最後,他才依依不捨的跟那些車子說再見。

他從頭到尾都沒表示:「媽媽,我要買這個!」

我突然想到,好幾次我在街上看到孩子拉著爸媽,在店家前鬧著:「我要買這個!」。有的爸媽屈服了,就買給孩子,有的爸媽很堅持,但也少不了一場拉鋸戰,才能把孩子帶離現場。

我在想,為什麼你們三個小孩從來不會跟我說:「我要買這個」?

我記憶中,從來沒有為了你們要買任何東西而必須當場處理你們的哭鬧?

我覺得這件事很重要,關係到我們心中對金錢和物質的看法,所以我想寫下來,我希望讓你們能對這世界上的金錢與物質慾望有正確的態度,也許,也能幫助你們在未來做爸媽的時候,能和我一樣免除這個煩惱—這個煩惱好像很多爸媽都會有,因為我已經看過很多次了。

我從辭職在家專心當媽媽以後,家中就只剩爸爸一份薪水,我知道這樣是沒辦法滿足每個家人的所有物質慾望,我們必須學會健康的節制慾望,也就是:有智慧去分辨哪項支出是必要而且有益的?那項支出不是必要而且無法為我們帶來任何好處?

幸好,我很清楚的知道,能不能買某樣東西,絕對不會是家庭幸福的必要條件。只有家人之間彼此花時間,用心互相對待,才能認真經營出一個美滿的家庭與融洽的親子關係。

我選擇每個月用我所有的薪水,買我自己所有的時間來陪你們長大,我覺得自己在家陪你們的每一分每一秒,已經是送給你們最大的禮物了。

我花光每個月的薪水,幫你們買了一個全世界獨一無二,24小時陪著你們的大玩伴—我自己,所以,我覺得不需要另外買任何玩具、獎品或禮物來表達我愛你們。

如果你們有特別好的表現,我就給你們一個大抱抱和大親親,告訴你們我覺得你們那邊做得很好,但我絕不買獎品或禮物來獎勵你們,連糖果也不買。我覺得,你們的好表現就是你們送給自己最大的禮物,我不需要再錦上添花了。

我也絕不給你們開條件:「如果你…..,我就買….當禮物送給你」。因為我覺得如果你們決定做好事,是因為你們自己決定這件事是好的,值得努力去做,而不是因為任何物質誘因。

我更不會因為耶誕節、生日或任何節日,幫你們買禮物。你們都知道,我們家沒有習慣幫小孩過生日,因為我覺得生日是母難日,你們生日當天的主角應該是我—你們的媽媽,而不是你們。過耶誕節,我也要你們記得耶穌基督把自己當成最大的禮物送給我們,所以我們應該學祂一樣,在聖誕季節為別人服務,送禮物給別人,而不是坐著等別人送你禮物。

我覺得,愛應該直接說出來,直接做出來,直接讓你們感受到,不需要繞一圈靠著「買東西送你們」來表達我對你們的愛。

我覺得,讓任何物質擋在我們中間,反而阻礙了我們感受彼此的愛。

後來,我發現很多時候,爸媽買東西給小孩是因為爸媽自己愛買,小孩原本也沒多喜歡那些東西,但因為爸媽一直用物質來表達愛,小孩就學會憑著物質來證明爸媽對他的愛。

這種小孩一看到喜歡的東西,就跟爸媽吵:「我要買這個!」

我喜歡你們看到喜愛的東西時,很熱切的想跟我分享。我也知道,你們說喜歡,其實並沒有要我買的意思,我不需要過度解讀,自己給自己壓力,只需要陪著你們欣賞你們喜歡的東西,讓你們看個夠,你們就會很高興了。等你們看夠了,就會跟那東西說「再見」,乖乖的跟著我離開。

當你們看到喜歡的東西時,我會趁機鼓勵你們設立目標,自己想辦法賺錢存錢來買。姐姐就是這樣,努力寫作文參加比賽拿獎金,買到想要的整套樂高積木。妹妹也是這樣,努力蒐集很久的回收電池,存錢買到想要的零食。

我絕不在你們跟我分享你們熱愛的東西時,掏出錢包當場幫你們買下來。就算金額再小也不買,因為金額多少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覺得這麼做,就是把物質擋在我們中間,阻礙我們之間的情感交流,也教會你們以物質來評估我對你們的愛。

太容易快速滿足你們對物質的慾望,讓你們會失去努力思考與工作的動力,我覺得這是在現代進步富裕的社會中,教養小孩的最大挑戰。

某些東西真的很好,想要擁有那些東西的慾望也是好的,能激勵我們努力向前邁進,但我在乎的不是你們是否「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我在乎的是你們「怎麼」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我不覺得需要禁絕所有的慾望,但我們的確要學會用理智控制慾望,我也知道,金錢和物質本身並不是罪惡,人對金錢與物質的貪戀才是罪惡的根源。

我也相信,物質文明的進步,是對我們的祝福。我們在買生活必需物品時,應該在能力範圍之內,買些真正值得的好東西,好好享受我們的人生。

所以你們也知道,我和爸爸其實都會偶爾買些意外的驚喜送給你們,通常沒有任何原因或理由,唯一的理由是「我愛你」,絕不是因為你們要求想買這個東西,或你們做了什麼事而得到的獎勵,當然也不會是任何特別節日的原因。

我覺得這樣送禮物是一種生活情趣。如果真的要送禮物,我喜歡這種送法。

我從不覺得不在當場掏錢買你們喜歡的東西,會對你們有任何愧疚,怕你們傷心,覺得我不夠愛你們。

也許就是因為我把「對你們表達愛」和「當場買你們喜歡的東西」兩件事情分的很清楚,你們才從來不會吵:「媽媽,我要買這個!」

我想,你們應該也非常清楚,就算爸爸媽媽從來不會當場幫你們買喜歡的東西,爸爸媽媽還是非常愛你們。

我想來想去,你們從來不會跟我吵「我要買這個」,應該只有這個原因了。

愛你們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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