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打       完整版

前言

很多爸媽秉持不打不罵的原則來教小孩,覺得這樣是尊重孩子,我覺得沒有那麼簡單。

我想分享我自己的看法與經驗。

我認為:因為我們愛孩子,所以我們必須管教他。

我看到許多人,他們雖然對孩子不打不罵,絲毫不加管教,任由孩子造成旁人的麻煩與困擾,卻美其名為「讓孩子自由發展」。殊不知,當所有人一看到那個孩子就皺眉頭時,那個孩子一旦離開父母的保護羽翼,他的人生很難頻遇貴人,平安順利。

也有些父母不管教小孩,不論原因是愛惜自己的形象與名聲,或是想討好小孩,不想和小孩有衝突,或是父母偷懶不願意去面對管教孩子的難題,我覺得,那都是在逃避做父母最困難的責任。

還有些父母,覺得孩子的行為不對,根據專家說法,非常認真的執行愛的教育,費盡唇舌,苦口婆心,孩子卻依然故我,父母內心充滿挫折,對管教孩子完全不知道如何著力,怎麼做才能有效。

還有些父母不管怎麼說,孩子就是不聽,完全當耳邊風,最後父母被逼到極限,火山爆發,終於忍不住動手打下去,卻在孩子大哭之下,內心充滿罪惡感,趕緊補償孩子「受創的心靈」。孩子是不哭了,但爸媽心中的罪惡感始終揮之不去。

也有些爸媽,贊成「適度」的處罰來管教孩子。但怎樣叫「適度」?怎麼知道自己這樣做是不是「適度」?市面上的教養書,也都沒說到「適度處罰」的細節與內容。這些爸媽心中充滿問號,找不到任何人交換心得,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對還是錯?

還有些父母,相信「不打不成器」,對孩子嚴加管教,卻造成親子關係疏離甚至對立仇視,孩子不是更加叛逆,就是變得毫無主見,唯唯諾諾。

如果你屬於這些父母之一,我想分享我自身的管教經驗,也許會對你們有幫助。

我必須先說,我分享的都是個人經驗,的確有可能偏頗,但對我來說,這些都是真正我做過,也得到結果的寶貴經驗,我也只想分享經驗給需要的人參考而已,並不想像專家學者一樣,經過多次實驗再統計結果得出結論,寫出論文或研究報告,建立學說理論。

經驗就是經驗,有個人的獨特性。

從我自身的經驗中,我歸納出一個結論:只有父母愛的夠多,才會管教小孩,也才「敢」管教小孩。

我的自學紀錄與教養心得部落格「捨不得你去上學」開張時,小孩都已經超過4歲以上,很少需要責打,所以我文章中並沒有一直強調責打與處罰這部分。

我也發現,市面上的教養書籍和專家學者的說法,一面倒的偏向「要跟小孩好好說,無論如何都不能打小孩」的論調,就算主張可以「適度處罰」的專家,也沒有人講清楚到底怎樣叫做「適度處罰」?標準在哪裡?執行細節?

當初寫這篇文章的動機是有朋友問我一些管教問題,我建議他可以用文章中提到的方式,他非常驚訝,我才知道,原來很多人以為我不打小孩。

我想澄清一下:是的,我會打,雖然我不常打,但某些關鍵時候的確會打。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和我自己琢磨出來的方法,我覺得打小孩並不是那麼十惡不赦,罪大惡極,爸媽真的不需要讓罪惡感綁住自己的手腳,導致不敢管教。

我認為,父母有智慧的打小孩,是有效教養非常重要的一部份。雖然「打」佔父母教養工作的比例不高,但就像煮菜時放的鹽,一定要放鹽才能讓整盤菜有味道,也要放對時間,但放太多又會讓整盤菜難以入口。

在我和小孩相處的日子中,花在責打的時間,不超過萬分之一。可能比很多認同「不打不罵」卻常情緒失控而動手打小孩的爸媽次數還少。我寫出我的經驗,就是想告訴這些爸媽:如果光靠說理就是管不住小孩,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選擇。

我在文章中使用「責打」來表示我的處罰方式 (有時會為了行文方便而簡稱為「打」)。我會特別用這個稱呼,是因為想跟一般人心中認為的打罵或體罰做區別。

請不要被「責打」中的「打」字嚇到,我所說的這種方式不是「打罵教育」,也不全然是一般人所稱的「體罰」,而是一種完整、全面的管教系統,從父母親的內心建設開始,從內而外,自然就會知道在什麼時候應該做什麼事情,會是管教孩子最有效的方式。

我所謂的責打,重點在「責」:事前當場和事後的協議規則與說明原因,而不是在「打」,我感覺很多人都只有看到「打」的部分,以為打是全部的處罰方式,其實,就算動手打,通常也不會超過10下,更不用提還有許多「打」以外的處罰方式。

我不光是打,我會搭配責備。責備不是罵。

責備是把孩子和錯誤分開,明白向孩子指出錯誤,但依然愛孩子,相信孩子的能力與價值,知道孩子願意努力改善,也給予孩子空間和時間去改善,受到責備的孩子,仍然感受到父母的愛與信任,心中不會有怨氣或絲毫負面情緒。

罵則是沒有把孩子與所犯的錯誤分開,因為大人自己情緒失控,給孩子亂貼標籤,貶低孩子的價值與能力,也不相信孩子還有改善的希望,孩子絲毫感受不到大人對他的愛。

特別澄清:我打,但我不罵。我不謾罵、不羞辱、不貶低。

因此,所有關於「打罵小孩會有不好影響」的理論,應該不適用於我,因為我從不罵小孩。

我不是光靠「打」來管教小孩,所謂的責打,也不光是拿棍子往小孩身上招呼,還有很多處罰方式,從一般的罰站、罰寫、禁足、罰唱歌、罰睡覺、罰做家事、蹲馬步、跪算盤,到比較少人談過的壓制,內容十分多元。

只是因為我覺得很少人會詳細說明如何善用責打來管教孩子—也許是因為說這些事情很容易引起爭議與誤會,所以我想寫這篇文章來專門講「責打」,尤其著重在「打」。

請你千萬別誤會,以為我這篇文章都在說「打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應該從小被打到大,因此熱心地打電話通報「家暴」。

請你先看完我部落格「捨不得你去上學」的其他文章,至少,先耐心性子看完我這篇文章,全面了解我的教養方法之後,如果你覺得我還是有施暴的嫌疑,到時再通報也不遲。

相對於一般人認為,打小孩是不可以讓外人知道的家醜,我為什麼願意把自己的經驗說出來,而且說的很清楚?

就是因為當初我找不到什麼教養書籍有談到這部分,我自己只好在這方面花了很多時間與功夫來琢磨,我想應該很多父母親也跟當初的我一樣,非常需要在這方面得到別人的經驗,所以我想寫出來,就算只能幫助到一個人,我覺得也值得。

我強調,我並不是覺得自己做得很好,所以自鳴得意,倡導所有父母應該像我一樣打小孩或做任何體罰或施行打罵教育。

我寫出我的經驗,只是給需要的人參考。我不希望你照單全收。我希望你看到我文章中的整體脈絡與思考過程,了解我如何確立和一般主流文化不太一樣的教養思維,進而擴展你的思路,好好想想怎麼找出對你和小孩最好的教養方式。

我覺得所有的教養方式都是好的,但父母需要全盤考量自己和小孩的特質、家庭的狀況、每次需要管教的事件緣由,還有孩子的年齡、發展與個性,依照各種條件來選擇不同的教養方式。

教養,決不是「你可以做得到,我也應該可以做得到」,更不是「我這樣做很好,所以你照著做也可以很好」。

教養,有非常大的個別差異,其中沒有「誰對誰錯」,或是「誰比較厲害、誰比較差」的問題,只有適不適合這個家庭的問題。

因為一剛開始在部落格上發表文章時,我以為只有認識我們家庭的親友會看到,所以原文省略交代很多前因後果,但文章被網友轉發後,許多根本不認識我的網友,他沒看過我部落格的其他文章,甚至連「責打」這篇文章也沒看完,就憑自己的認知發表意見。我覺得很可惜。

所以我想重新整理「責打」的系列文章,詳細交代前因後果與思考脈絡,文章有點長,希望你耐心看完後,再來與我意見交流。我歡迎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激盪我的腦力,補足我不足的地方,但是毫無理由的謾罵以及明顯沒有看完全文就提出的莽撞問題,我就不再答覆。

總論

絕不因為自己生氣而責打小孩

正確使用責打管教的第一個重點,就是:絕不能為了發洩自己情緒而打小孩。

我在開始責打小孩之前,我都會審視自己:我有心跳加速,無法思考?我打下去會感覺虧欠小孩,有罪惡感嗎?

只有確認上述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我才會開始責打。

很多人會問:你怎麼能確定不是因為生氣而打小孩?每個人都是氣到最高點才會忍不住動手的啊!

其實很簡單,我管教小孩從不生氣的秘訣就是:我絕不會等到自己生氣了,無計可施的時候,才動手打小孩。我都是在自己還有很多理智,還有很多選擇的時候,就責打小孩。

父母在還有理智,情況也還未失去控制的時候責打小孩,最大的好處就是:孩子馬上會非常尊重爸媽的話。

當爸媽說的任何話,在小孩耳中都非常有份量時,管教就變成事半功倍的簡單工作了。

還有人會問:如果你不是生氣了,為什麼要打小孩?

答案更簡單。因為我和小孩事先都已經說好,做了某些行為會遭到責打的處罰,只要他們做了,我只是履行協議,執行處罰而已,跟我自己的情緒完全無關。

我絕對不會因為我生氣,隨心所欲的打小孩,每次責打小孩都是事前雙方討論並同意的處罰。

只要小孩違反事先討論好的規定,「打」就是和罰站、罰寫、禁足、罰睡等方法一樣,是我的處罰選項之一。

我不會每次都打,但有需要就會打。

我怎麼判定是否需要?

更簡單,只要我覺得「打」有助於糾正孩子的錯誤,那我就會選擇「打」,就像我覺得「罰寫」可以有助糾正孩子錯誤,我就會讓小孩「罰寫」。

我自己的經驗告訴我:責打是父母管教小孩的利器,不應該丟棄不用,只要用對方法,不但尊重孩子,還能有非常持久的良好效果,也不會有副作用。

為什麼我敢責打小孩?

我小時候是很叛逆的小孩,個性固執倔強,常常頂撞媽媽,因此有被媽媽打過。媽媽並沒有常常打我,但她的確打過我,我腦海裡還記得被媽媽壓在冰箱角落用衣架打的情景,真的蠻慘的。

但我跟媽媽一直感情很好,就算是叛逆的青春期,我還是跟媽媽無話不談,我從小到大一直很確定媽媽很愛我,就算他打我,也是很愛我。

你問我被打有沒有留下陰影?我覺得沒有。

會不會討厭被打?

當然會。所以我才會決定不再去做會讓他打我的事。

打我有沒有效?

我得說:的確有效,我到現在還是一直記得媽媽為什麼打我,所以我很尊敬長輩與老師。

如果你說我已經被暴力奴化,最後學會用暴力對待小孩,隨便你怎麼幫我貼標籤,我只覺得你還沒有準備好跟我一起挑戰自己固有的教養思維,努力找出對自己孩子更好的教養方式,所以,我之後的文章也不是寫給你看的。

如果你很好奇,為什麼我敢寫我打過小孩,而且我的孩子依然很愛我,人格很健全,沒有出現任何學說理論預測的被打後遺症。那麼,歡迎你來和我一起找出正確的責打方式,讓我們的孩子更快樂、更懂事。

我問過一些朋友,他們在小時候也有被父母痛打的經驗,也跟我一樣依然和爸媽感情親密融洽,並沒有感覺因此造成個性扭曲或永久心靈傷害。

有人舉出研究報告說,監獄中有暴力傾向的青少年,多半有童年被打的經驗。我覺得這是錯誤的推論。他們有暴力傾向,是因為沒有感覺到愛和安全感,並不是因為被打。

不然為何無法解釋:不是每個被打的人都有暴力傾向(至少我沒有)?有暴力傾向的人之中,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童年被打的經驗啊?

很多堅持對小孩不打不罵的爸媽,都是痛恨自己小時候被打罵的經驗—如果小孩只要被打,長大以後一定會去打人,那這些爸媽為什麼可以不打小孩?

我覺得學術研究常常會有錯誤推論。社會學的統計研究因為變因太多,很難正確歸因,最後就是以最高比例做概化推論,可能原本統計結果只是80%的人被打之後會有暴力傾向,但最後卻被大家解讀成:只要被打,就會有暴力傾向。

人的腦袋都喜歡接受簡化的事實,但我們如果要真正了解一件事,就必須知道所有的前因後果。在真實世界中,事實永遠是不簡單的。

這也是我認為為什麼學術研究與統計報告,對我個人如何選擇教養方式,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不論被打之後會有暴力傾向的統計數據是10%或90%,只要發生在你身上,就是100%,如果沒有發生在你身上,就是0%。

重點是:要怎樣才能成為那0%?

那絕對需要很多原因的配合。

我一直在想:為什麼媽媽打我,卻沒有什麼不良的副作用?

我對照很多例子後,做出以下推論:

有沒有打小孩不是重點,有沒有在動手打小孩之前與之後,讓小孩感覺到被愛和安全感,這才是重點。

媽媽從小就給我很大量的愛,長時間的陪伴,讓我很確定媽媽愛我,所以我相信他打我,是真心為我好。

就是這麼簡單。

因為感受到愛,所以有信任。

論語中說:「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

有愛,才有信任,才聽得下責備的話。愛不夠,信任就不夠,不論你講的道理多正確,也不論你用的方法多理性,被責備的人還是聽不下你的苦口婆心。

怎麼讓小孩感覺到被愛?

我歸納出幾點:

1.平日大量而且高品質的陪伴,讓親子之間有足夠的愛與信任感。

2.只打不罵:的確,言語傷人的力量,絕對勝過任何肢體動作。

3.打的次數不能多,但只要動手,都要打到小孩覺得痛。這就是我說的「斬草要除根」,放心,不是「斬除」我的小孩,是「斬除」小孩必須改正的壞習慣)

因為我愛我的小孩,我不希望他培養出任何不好的習慣,毀了他的人生,所以我甘冒被大家指責的危險,責打我的小孩。因為,「我的小孩」比「別人覺得我是怎樣的媽媽」更重要。

我不覺得責打小孩是家醜,因為我是非常嚴肅的照規矩打,不是歇斯底里、披頭散髮的失控亂打。而且,我責打的是小孩的壞習慣,我的小孩依然是最棒的小孩。

我不在乎個人的名聲,但我非常在乎我小孩的人格發展。

因為夠愛小孩,才會責打小孩,也才「敢」責打小孩。

所以,如果你沒有我的自信,心裡有那麼一點不確定,感覺平日對小孩還不夠好,對小孩有那麼一點愧疚,那麼,千萬別動手。你一定會後悔。

尤其平日忙著上班或自己的事情,親子之間連坐下來好好談心的時間都沒有的爸媽,你們沒有打小孩的資格。先別急著看我的文章,先想辦法重新安排自己生活的優先順序,找出時間好好陪你的小孩比較重要。

或是你覺得自己的小孩就像天使一樣乖巧懂事,他的小缺點也還算能忍耐,那你也不需要用到我說的方法,不過歡迎你先來了解一下,多學一些東西備而不用。

但如果你覺得自己已經為了小孩鞠躬盡瘁,竭盡全力,用盡所有方法,小孩就是會出現對人不禮貌、傲慢自大、說謊、做錯事死不承認還狡辯之類的品格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你的生活,你也很擔憂這些問題會影響他的未來,我建議你多想想我的經驗,也許會對你有幫助。

責打適用年紀多大的小孩?

我認為,約2歲左右,孩子會出現反抗行為,此時就是適合開始責打的時機。

2歲以前的哭鬧,只是代表孩子的基本需求(餓了、想睡、想要人陪…),只要滿足孩子基本需求,孩子就會馬上停止哭鬧,所以爸媽應該是去找出孩子需要什麼,而不是因為哭鬧處罰孩子。

2歲以前,孩子犯錯也往往是不懂、不會,而不是蓄意反抗,他可能也還無法理解你責備的言語,所以處罰沒有效果。

這時,父母需要用孩子能理解的詞語,好好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因果關係,才能把孩子教會、教懂。

光是處罰,孩子永遠不會自己想通,自己會做,只會讓他對這世界產生錯誤扭曲的理解,如:媽媽不愛我所以打我、做錯事只要不被發現就不會被打、打人可以強迫別人去做一些他不想做的事情…….

但從2歲開始,孩子開始有自我意識,開始會鬧脾氣,開始會反抗大人。

會出現反抗行為,是因為小孩在這個年紀逐漸出現自我意識,開始想要跟周圍環境碰撞,出現很多測試大人底線的動作,大人稱之為反抗期。

但我覺得,孩子不是要反抗任何人,孩子是想知道「我可以自由活動的範圍在哪裡?」。所以他會胡作非為的搗蛋,不斷膨脹自我,直到遇到無法撼搖的的限制,不能繼續膨脹為止,這時候,孩子才會清楚知道:在這限制的範圍以內,我可以自由活動,但想要逾越這個範圍,是不可能的。

根據蒙特梭利的敏感期理論,在小孩對某事物的敏感期間,特別著重教導那個讓他敏感的事物,會有特別好的效果,但過了那個敏感期,效果就會立刻下降。

2歲左右的反抗期,是「安全界線」的敏感期,這階段的孩子特別需要我們幫他建立世界的秩序,告訴他善惡、對錯、好壞、安全與危險的標準在哪裡。這段時間教孩子「範圍、界線、標準」,他會吸收得特別快,效果特別好。

所以我認為,孩子開始出現反抗行為,就代表他已經進入「安全界線」的敏感期,就要開始著手教他生活在這世界上應該知道的「標準」,讓他清楚「我可以感到安心的範圍」在哪裡。

我不是因為孩子開始反抗我而責打他,我是因為知道「孩子開始需要知道規範」而責打他。

小孩需要規範,有規範才能讓小孩安心,專心快樂的生活與學習。

所以,一旦孩子出現反抗行為,就代表訓練小孩服從能力的最佳時機到了。

訓練孩子服從,就是訓練孩子專心聆聽父母的命令,並且努力照做。

訓練的方法可以恩威並施—

「恩」就是當孩子可以聽懂命令後,經常給予簡單命令,要孩子做這個做那個,當小幫手。如果孩子完成任務,就給予口語的讚美鼓勵或身體的擁抱(不需要給物質獎品)。

「威」就是小孩再小,都要教導他對父母長輩要有基本的尊敬。此時的孩子完全沒有傷害別人的能力與意圖,但也絕不能讓小孩任意妄為,爬到大人頭上,把大人當傭人使喚。也就是說,大人不能太寵小孩,覺得:反正不痛不癢,小孩打我欺負我都沒關係。

孩子必須先學會服從,以後學任何東西才會快速見效。

應該不會有爸媽希望孩子總是無厘頭的抗拒反對爸媽的每一句話吧?教這種小孩,未免也太累了吧?

責打只是在小孩還小,無法理解時間與因果關係的期間,在他作錯時,父母親「替天行道」,讓他有立即的負面感覺。

只要正確使用責打,孩子便可以快速學會規矩與自制—規矩和自制是現在很多大人也做不到的。

我分享的這套責打標準程序,可以從2歲一直用到國小低年級為止,小孩越小就開始用效果越好,小孩越大才開始用,就要在執行上更細膩小心,也比較不容易一次見效。

孩子年紀越大,處罰方式就可以越多元化,也越來越應該使用「讓他們承擔自己行為結果」的自然處罰方式。

我自己感覺,到國小中年級以上,就不再適合用責打方式管教,要開始尊重孩子的選擇,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爸媽可以引導孩子進行討論,邀請孩子自願改進。責打這個年紀的大孩子,容易激起反抗心,造成反效果。

我會在什麼情況下責打小孩?

執行責打時,我有「四不打」原則:

1.事前沒說過要打的不打:沒有規定,如何能要求小孩遵守?這一個不打原則可以避免父母隨心所欲的想打就打。

2.無心之過不打:每個人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這是他最需要的是別人的寬恕和原諒,而不是責打。

3.後果可以自己收拾與承受的錯誤不打:打翻飲料、打破碗盤、弄丟東西、忘記寫功課…這種事讓小孩自己去收拾殘局、承受後果就好,這是最自然的處罰方式,爸媽不需要費力出手。

4.做不到的不打:功課不懂、戒尿布訓練之類…小孩不是不願意去作,只是真的作不到,這時需要父母去幫他,耐心的教他如何做到,光靠打,怎麼打他也不會做到。打也是白打。

那我到底會在哪些狀況下責打小孩?

有人問:小孩怎麼學都學不會法文,我會不會打?

根據上述四不打條件,我不會打。因為學不會是小孩自己的事,他應該自己感覺緊張,想要努力突破,如果這時候打小孩,只是破壞他的學習節奏,打了無益。這種狀況會打小孩的爸媽,是因為自己失去耐心而發洩自己的情緒,不是在教小孩。

但是,如果事前溝通過,他也答應我願意付出所有努力學習,事到臨頭卻反悔,不願意努力,只想賴皮混過去,我會因為他「不守信用」而打他。

注意:不是因為他「學不會」,而是因為他「不守信用」喔!

還有人問,小孩在火鍋店亂跑會不會打?

我不打,因為這問題很好解決—罰站就好。

為什麼在人生鼎沸的火鍋店,我只需要講一句話,就讓玩瘋的小孩立刻乖乖站到牆角,一動也不敢動—沒有哭鬧耍賴、沒有抗議狡辯?

為什麼有的小孩無論父母怎麼勸阻、甚至大吼大罵也充耳不聞,父母要當場加以處罰的話,小孩就開始滿地滾的哭鬧耍賴,讓大人束手無策?

原因很簡單,就因為我曾經在某些關鍵時刻打過我的小孩,小孩因此知道:「一定要聽媽媽的話」。

還有朋友告訴我:我真佩服你,每天跟三個小孩24小時相處,還要帶小孩自學、整理家務和做三餐,加上教會事工和寫部落格文章,你怎麼都沒想要送他們去學校,讓自己好好清靜的休息一下?

我回答說:三個小孩在家都很安靜啊,還能幫忙做家事,姐姐又能有時間照顧弟弟,我還省去接送小孩上下學的時間,他們真的幫了我很多忙,我還真的捨不得送他們去上學呢!

為什麼有的孩子在家會成為家中的亂源,讓爸媽疲於奔命,伺候家中的小皇帝,受不了只好趕緊送小孩上學?

我卻可以每天在家裡和三個小孩和平相處,讓他們自動學習,互相幫助,手腳勤快的做家事,讓我在家不用吼,不用罵,每天都能維持優雅形象,還有空寫部落格文章?

因為我曾經在某些關鍵時刻責打過我的小孩,讓他們成為認真負責、謙虛有禮貌、誠實正直、體貼乖巧的小孩,成為我們家裡的祝福。

注意:我不是說每個孩子都需要經過責打才能成為認真負責、謙虛有禮貌、誠實正直、體貼乖巧的小孩。的確,責打革除了我的孩子曾經出現的問題行為,如自私自大、莽撞無禮、敷衍偷懶、說謊狡辯…但如果你的孩子不需要責打就可以做到這樣,當然不需要責打。

哪些是我所謂的「關鍵時刻」呢?

我曾經動手責打過小孩的原因大致可分為:

1.不尊重長輩(尤其是媽媽)—這是最常見的責打原因。

2.不誠實(包括說謊、不守信用,答應的事卻沒做、偷竊以及所有不誠實的行為)

3.做錯事不承認

4.做事不認真只想應付

這幾件事都是我跟小孩約法三章絕不能做的錯事,在責打之前,都和小孩有過討論,明白告訴他們我不希望他們做這些事的理由,並請他們自己訂立處罰的原則。

注意:我不跟小孩討論這些事能不能做,我覺得這些基本品格沒有任何「思辯」的餘地,因為爸媽不守住這些基本品格底線,教出來的小孩將是社會的困擾,不是這世界的珍寶。教這些品格是父母責無旁貸的社會責任,不能等到上學後讓老師教,我更不願意冒險期待:小孩大了懂事了,他就會自己做到。

所以我主張,小孩要先在家裡讓父母教好,才能送去學校。而不是家裡父母不教,要求老師幫父母教,這樣太為難老師了。

責打必須由父母親自動手,外人很難拿捏尺度力道,所以我反對學校老師打小孩。

所以,請不要再拿「老師體罰小孩造成孩子心理傷害」的文章來比照到我身上,我是小孩的媽媽,不是小孩的老師,身份不同,當然結果會不同。

爸媽和小孩之間的愛與信任也應該是最多的,所以,父母動手正確的責打小孩,最能避免產生不良副作用。

另外,我讓小孩訂立處罰原則,也就是說:犯錯之後要打幾下,不是媽媽說了算,而是小孩說了算。這樣小孩自己會去評估錯誤與處罰之間的比例,比較容易記得哪些事做了會被處罰。

所以,我責打小孩不是:我說要打幾下就是幾下,小孩不能反抗。

我責打小孩是:小孩事先就會告訴我,犯錯之後應該要打幾下,我照小孩的話來打,不會多也不會少。

所以,我怎麼打,打多少下,絕對經過小孩同意。

你能分出其中的細微差異嗎?

另外,你還發現了這些責打原因有什麼共通點嗎?

第一:都是做人的最基本品德。

第二:就算你做了這些錯事,也不會有立即的不好結果。

以2-4歲小孩的腦袋來說,他們的時間感還沒有完全建立好,沒辦法深思熟慮,有長遠的眼光。他們感覺不到做這些事有什麼壞處,你跟他說再多「以後會有不好後果」之類的話,對他們來說都是很虛無飄渺的,他們只能感覺到現在和很近的未來。所以小孩根本無法瞭解為什麼不能做這些事,自然就把爸媽的勸誡當耳邊風。

2-4歲的小孩,通常語言能力也尚未發展成熟,精準掌握語言是腦袋中能夠進行思辯的必要條件,所以這階段的小孩,思辯能力是很弱的。你這時要和他在這些道德問題上進行思辯,往往變成讓他有機會學會「狡辯」。

「狡辯」不是「思辯」,請爸媽務必分清楚其中差異。(思辯與狡辯的差異,會在後文詳細說明)

如果只靠說理的教導方式告訴小孩這些事不能做,除非小孩真的很老實聽話而且記性很好,不然你可能必須花非常多時間,而且還要不斷反覆說,等到孩子夠大了,腦袋真的能夠理智思考了,才會聽懂照做。

這樣太沒效率了。

我覺得不應該讓小孩花這麼多時間在錯誤中掙扎,一錯再錯。

讓小孩一錯再錯的最恐怖後果是:小孩從未嘗過苦果,對這些錯誤一直掉以輕心,最後養成做這些事的壞習慣,之後就算他終於明白道理了,可能也已經鑄下很多難以彌補的錯誤,這時想要改正也變得非常困難。

因為我愛我的小孩,我希望他的力氣和時間應該用在做正確的事情上,而不是浪費在這種顯而易見的錯誤。

我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就不要讓他們養成壞習慣—這就是我說的「斬草要除根」,不是除掉我的小孩,是除掉他們身上的壞行為—第一次犯錯就要狠下心責打,讓小孩嚇到不敢再做。絕對沒有第二次犯錯的機會。

這樣我也不需要為了同樣原因再打第二次。

我把爸媽動手責打小孩比喻為「替天行道」:讓犯錯之後,長期且不明顯的自然後果,變成立即又明顯的人為後果。

爸媽動手責打小孩是「未雨綢繆」--因為讓小孩一直不斷犯錯,一定會發生長期的不好後果,所以出現第一次犯錯之後,爸媽必須立刻責打。

有人問:你說的這些道德標準,有些連大人都做不到,如果連大人都不能「以身作則」,怎麼能要求小孩做到呢?

我的回答是:的確,很多大人目前都做不到,但不代表大人沒資格教小孩啊!

「父母教導小孩價值觀」和「父母是否能做到標準」是兩回事。父母必須幫小孩建立價值觀,有了價值觀,才能談做不做得到。

沒有標準,怎麼做到?

我認為:父母不需要在小孩面前,擺出完美的形象,以為這樣才有資格教育自己的小孩,這是不對的觀念。

只要是對的事情,不論父母親做的是否已臻完美,都必須告訴小孩:這樣才是對的。

如果父母做的還不夠完美,就會在教導小孩時,強烈感受到自己必須更努力的動力,這是為人父母之後能繼續進步的最大原因啊!

如果還做的不夠好,父母應該勇於在小孩面前承認自己的不足,讓小孩看到爸媽想要達到最好標準的努力過程,這才是最好的「以身作則」!

如果只是因為大人做不到,就不敢期望自己小孩做到,結果就是標準越來越低,一代不如一代。

爸媽們,你們不是一直喊「孩子,我要你比我強!」嗎?還是你希望孩子比你差?

還有人問:孩子做了那些事,要付出的諸多內在自我譴責及人際關係疏離,這些雖非立即的代價,但卻是人逐步建立內在需要的重要心理機制,一旦你打了他,這些心裡的愧疚感就被外在的皮肉之痛給取代了,最多他會覺得對不起你,而非他自己。

這完全是沒有根據、憑空幻想的假設,請舉出實例,證實有孩子經過我所說的正確責打之後,會出現「心裡的愧疚感就被外在的皮肉之痛給取代了,最多他會覺得對不起你,而非他自己」的狀況?

我的實證經驗是:以我的方法正確責打孩子之後,會「加強」他心中的愧疚感(愧疚感是好的,可以幫助我們分辨對錯,並且下定決心不再做錯事),「加速」孩子建立內在需要的重要心理機制之過程,孩子會覺得「不但」對不起打他的爸媽,「更」對不起自己。

嘗試錯誤

我分享的責打方式,並不是我坐在電腦前空想出來的,我是帶小孩將近10年的過程中,仔細觀察、慢慢嘗試、修正、推論得到的心得。

我的責打力道是循序漸進,先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輕輕的試,如果小孩還是嘻皮笑臉,不當一回事,我就再加重一點力道,一直到小孩開始哭為止。責打後也會仔細觀察小孩反應,看看這種責打法是否有效(犯錯頻率是否降低?),是否需要修正操作細節,讓小孩印象更深刻?

責打後重複犯錯是正常的,但如果是正確的責打,會看到犯錯頻率明顯大幅降低--這的確大大減輕了媽媽的負擔。

隨孩子的個人差異與年紀增長,我慢慢發展出各種不同的責打方式。責打前後的說明協調與討論都是一樣,只是在動手打的方式上變化。

再次強調,我分享的方式,只適用在我的小孩身上,我不建議你完全照抄。

如果你感覺打了之後會有愧疚感,因此打不下手,就不要急著打,這時你應該先回到原點,觀察小孩的需要與特質,心中先思考可以使用的對策,把整套教養邏輯想通並且說服自己之後,再來考慮是否要責打小孩。

如果你贊同我的想法,也符合我所說的適合責打的條件(平日有時間好好陪小孩、親子間關係融洽緊密),我建議你和我一樣,先做好自己的心理建設,想清楚整套邏輯,然後從自己可接受的力道開始嘗試,看小孩反應來修正,慢慢試出適合自己和小孩的一套方法。

這不是比賽,不用急著完成,也不是考試,沒有標準答案。

每個爸媽都必須自己去找出適合自己小孩的一套方式,別人幫不了忙。但在觀察、嘗試、推論、修正的過程中,你絕對會越來越瞭解你的小孩。

夫妻同心

夫妻兩人必須在教養孩子的立場上一致,再好的教養方式,如果夫妻不同調,對小孩也不會有任何好效果。

夫妻畢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就算多麼彼此相愛,一定會有不一樣的意見。這是正常的。就算同卵雙胞胎也沒辦法完全意見一致,何況成長背景不同的夫妻?

但是請注意,我說的是夫妻必須「立場」一致,而非「方法」一致。

「立場一致」的意思是夫妻必須用彼此尊重的態度,傾聽對方的意見,了解對方的理由,協調出彼此都願意遵守的界線,去共同面對孩子的教養問題—並不是說服對方一定要照自己的方法做。

只有當爸媽的教養立場一致,小孩才能安心的接受爸媽的教導,孕育出一致的價值觀,真正做到「表裡如一」。

和我先生協調得到的界線有以下兩項,我們都願意一起遵守:

  • 絕不在小孩面前批評自己另一半的任何作為。
  • 如果在教養上任何一方覺得必須有所作為,另一方卻覺得沒關係時,以前者的意見為主。

因為有這兩項界線,我和我先生絕對不會在小孩面前扮演黑臉白臉,我們永遠立場一致。

任何不同的意見,我們都會等到私下相處的時間再討論協調,絕不會當著小孩的面,為教養問題爭吵。

我從來不會想改變我先生對孩子的教養方式,反而我覺得我們在許多地方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對小孩來說是件好事—小孩總得學會和許多不同的人相處,他從爸爸媽媽的相處中會學到:雖然我們很不一樣,但我們互相尊重。

小孩絕對不會來跟我告狀,因為我會說:「爸爸覺得要這樣做,聽爸爸的。」相對的,我先生也會跟孩子說:「媽媽覺得要這樣做,聽媽媽的。」

當然,當我先生不在現場時,我可能會用對我來說比較方便的不同方式,小孩會問:為什麼不一樣?

我回答:因為爸爸不在,當然不一樣。

我先生也知道,當他不在的時候,我會用不一樣的處理方式,他也能體諒我,他知道我和他是不一樣的人,我不可能做到跟他一模一樣。

帶小孩出門,我喜歡讓小孩自己準備,東摸西摸的慢一點也沒關係,我可以落得輕鬆;但我先生在的時候,他會用軍事化的命令方式,要我們立刻行動。

我不會在小孩面前跟先生說:「你讓我們慢一點可不可以?」

相反的,我會跟小孩說:「爸爸今天在家,我們要特別動作快。」

我先生喜歡帶小孩看歷史連續劇,有時看到晚上七點多還沒要準備上床,當我提醒他們:「該上床了吧?」我先生不會說:「再看一下,還很早。」他會說:「媽媽說要上床了,關電視。」

當我有事必須出門,讓先生幫忙帶小孩時,就算我知道他們會看一整天電視,吃滿桌的零食,我也不會說什麼—因為,那是我先生帶小孩的方式。他不可能用跟我一樣的方法帶小孩。

雖然我和我先生在出門方式、看電視等很多方面,都有不一樣的作法,但當另外一半有意見時,我們都會尊重彼此的意見。

這就是我說的立場一致。

因為我相信我先生帶小孩的方式,我的小孩也是他的小孩,他絕對是和我一樣愛著我們的小孩,他不會故意害我們的小孩,他會用他知道也能做到最好的方法來教養我們的小孩。

我先生也是如此地相信我。

所以我們雖然很多方法不一樣,但我們都能彼此尊重,達到立場一致。

責打的整套程序與思路系統,有我先生的意見,也有我的意見,我們遇到問題時互相討論,持續嘗試,最後融合成這套完整的作法。雖然是我執筆寫出來,但我先生的影響力處處可見。

因為我和我先生在教養小孩的立場上完全一致,互相尊重與支援,所以小孩知道沒有縫隙可鑽,只能乖乖聽話。

觀念篇

思辯與服從

現代有些教養理論,把「思辯」無限上綱,認為小孩要思辯才能真正學會,才能真正快樂,才能自動自發,所以,所有事情都要小孩從小就從「犯錯->學習->思辯」的過程中學習。

我卻認為:小孩的確需要學會「思辯」,但那是在國小高年級以後的事。對2歲左右的幼兒來說,某些觀念是需要「教導」與「服從」,而不是「犯錯->學習->思辯」,讓幼兒在某些主題上思辯,沒有效率也沒有意義。

哪些觀念需要「服從」不需要「思辯」?

「這隻狗是公是母」不需要思辯,你只需要教導小孩如何分辨動物公母就好。因為就算思辯半天,公狗還是公狗,母狗還是母狗,思辯這個題目是沒有意義的。

「地心引力」也不需要思辯。因為你再怎麼思辯,當小孩從陽台往外跳時,他就是會墜落到地面。你難道要在他跨坐在陽台欄杆上時,跟他思辯「地心引力」,鼓勵他從犯錯中學習?還是直接把孩子抱下來,教導他:「我們生活在地球上,就是必須服從地心引力的定律」?

「因果定律」也不需要思辯。你種什麼因,就會得什麼果。再怎麼思辯,種小黃瓜也不會得到蕃茄。我們可以選擇自己要種什麼因,但種下之後要得什麼果是無法思辯的,我們只能服從。所以父母只需要教導小孩「因果」定律,不需要讓小孩「思辯」因果定律。

在因果定律上思辯,往往會變成「狡辯」--用盡各種理由,企圖把自己應該負的責任怪罪到他人身上。

從這宇宙開創以來,所有事物的運作都有其基本原則,靠著這些基本原則,這世界的各事物才能相安無事,長久共處在這宇宙中。

當我們降生到這世界上之後,我們就必須學會服從這世界運作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不需要思辯,也無法思辯,大人只能教導孩子要服從。

2歲左右的幼兒,剛開始探索這個世界,還像一張白紙,完全不了解這世界運作有什麼基本原則。此時直接明白的教導他正確基本原則,並要求他服從這些原則,才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一旦孩子腦袋中建立了完整正確的基本原則架構,這個小孩的「人格個性」就不會亂長,不知道會歪斜到哪裡去。

通常這個年紀的小孩,也是最容易相信大人的話,我相信這種親子間的配合是很巧妙的:為了讓父母此時快速有效的教導孩子一些不容置疑的基本原則,創造人類的天神就讓這個年紀的孩子很容易去單純相信父母的話。

如果這個關鍵時刻,父母沒有教孩子正確的基本原則並要求服從,就是父母放棄對孩子白紙般容易受污染的腦袋進行品管,孩子會靠自己力量去探索,用有限的知識去解讀自己探索的成果,很容易會有錯誤的歸因,或是被其他來源灌輸一些錯誤的資訊。

這個年紀的孩子,如果腦中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在錯誤的架構上,長大後非常難矯正過來。

我覺得,我負擔不起這個風險,所以我寧可冒著別人指責我是「超級嚴格的魔鬼媽媽」,我也要我的孩子腦子裡的基本原則是正確純淨的。

我們人類所有的學問與知識,都是為了探求、描述與解釋這些宇宙的基本原則而發展出來的,而不是為了推翻這些基本原則—人類也不可能推翻這些基本原則。

所有的學問與知識都是好的,都是為了幫助我們能在這世界活的更好。

但往往人們卻誤用了這些學問知識,不是過與不及,就是用錯地方了。

如何運用這些學問與知識,是一種智慧。

所以我不覺得「教小孩服從」就是「拿權威壓制他們」,並非如此簡單。生活在這世界上,你總是需要服從這世界的基本原則。(權威與服從的真正意義,後文會詳加說明)

就算你不願服從,這世界依然照著它的規則運轉,公狗不會變成母狗,從陽台往下跳就是會墜落地面,種小黃瓜依然不會長出蕃茄,你的所有不服從都是徒然白費的努力,只是讓你被這世界遠遠拋在後面。

何必讓小孩活的這麼辛苦?

只有了解並服從這些原則後,「思辯」才能發揮作用,幫助我們找出自己可以在這世界安身立命的適當位置。

「狡辯」卻是試圖改變這些基本原則,來合乎自己現在所處的位置。也許一時看來可以得其所願,但長久下來,卻是徒勞無功。

允許小孩狡辯,而不去教導他們應該明白並服從的基本原則,是一種溺愛,會害了孩子花很多力氣與時間,浪費生命作許多無謂的嘗試。

同樣的,這個世界是人的世界,人的世界有些無法顛覆的運作原則,靠這些原則,所有人才能和平共處,彼此合作,共創美好未來。

我認為,這些原則就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誠實正直、尊重他人、認真負責。

2歲左右的幼兒,進入反抗期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只要我想要,你們通通要給我,而且我馬上就要」,大人也常放縱小孩:「他只是小孩,讓他為所欲為不會怎樣的,安撫一下就過去了,不需要跟他一般見識。」

大人這時對孩子的放縱與容忍,會造成孩子自我的無限膨脹,不在此時加以規範限制,這種任意妄為的態度會陪著小孩一起長大,不會自動消失。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很多成年人明明年紀已經不小了,還覺得所有的人都必須容忍他,就像容忍小孩胡作非為一樣—這種人,明明外表已經是個大人了,心態上卻永遠長不大。

這種「自我無限膨脹」的態度,就是「自私」,這種態度會讓人把自己的利益抬高到所有的基本原則之上:只要合乎我的利益,我可以不誠實、不正直、不尊重他人、不認真負責。

因為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思辯,如果父母不直接教導小孩最基本的道德標準,告訴小孩這些標準是不容置疑,無法更改的,卻放縱小孩對最基本的道德標準思辯,這就是讓小孩有機會狡辯,合理化自己「自私」的行為。

這是爸媽沒有「教導」孩子要「服從」道德原則,放任孩子對這些無法思辯的基本道德進行思辯的必然結果。

當每個人都只想要自己利益,不再考慮到他人的利益,人類社會就無法「共好」,只會一直被掠奪資源,文明越來越退步,最後秩序崩壞,社會毀滅。

人類社會不是虛無飄渺的名詞,不是遠在天邊的觀念,我們都身處在人類社會中,我們每一個人,就是人類社會的一部份。

所以我們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家裡把自己的小孩教好,讓孩子出社會之後,可以幫助社會更進步更美好,是父母的社會責任。

父母不能說:「我要小孩對這些道德問題進行思辯」,就不教導孩子任何基本道德,也不要求孩子服從,反而鼓勵小孩對道德標準提出質疑,鼓勵小孩「犯錯->學習->思辯」。

如果父母不事先教導並要求小孩服從這些道德標準,讓小孩處於無知狀態,當孩子違反這些道德標準時,他是不會有任何罪惡感,也不會覺得自己作錯任何事,當然他也學不會任何東西,他只是憑著人的本能,挑對自己有好處的事情來作。

這時跟他思辯,只是讓他學會找藉口,他依然看不出自己的任意妄為對整個社會造成的傷害—因為這些傷害往往是長期的、隱性的、短時間看不出來也不會有任何感覺不好的。

所以我認為,應該直接了當的告訴孩子:你這樣做是不對的,雖然你現在感覺不出來有任何不好的後果,甚至有時還能因此佔點便宜,但我還是要告訴你,你這樣做是不對的,最後一定會有不好的後果,而且因為你現在還無法體會有什麼不好後果,所以我必須給你一點處罰,讓你記得這樣做會有不好後果。

從小就要求小孩服從道德標準,就是要去除孩子身上「自私」的人類本能,讓他們變成更好的人,為這世界帶來祝福,而不是成為麻煩來源。

除去小孩身上「自私」的人類本能,這件事越早作越好。

讓小孩從小就是家庭裡幸福快樂的來源,而不是麻煩製造者,這不是很美妙的事嗎?

道德規範,何必等到小孩大了才能懂,才能完全建立呢?

讓爸媽從孩子小時候就能好好享受親子共處的時光,而不需要一直忍受孩子「自私」本能發作帶來的麻煩和混亂,這不是比較有效率嗎?

另外,孩子的語言能力是否成熟到足以進行有效思辯?

思辯的基礎是語言,但語言有其限制。

就算語言能力已臻完美的大人,還是有很多事情,無法一下子用語言講清楚的,只能靠不斷去做,長時間的親身感覺體會,才會慢慢明白,懂得其中道理。

但就算你已經懂了,也還是對別人講不清楚,說不明白。只有當別人也做過了,才能和你一樣懂了。

這就是妙悟的法門,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也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的境界。

道德就是這種「講不清楚、說不明白」的事。光憑語言上的思辯,想去說清楚道德這件事,只會讓道德流於表面化,變成說教,引起小孩反感,讓他們學會狡辯和頂嘴。

這也是我覺得道德只能在家裡給父母教,學校老師無法教小孩任何道德的原因,因為任何道德老師嘴裡說出來,就會變成八股的表面說教,小孩不會有切身的體悟。

只有當自己努力遵循道德規範時,你才能體會到這種向善的美好力量,一旦你體會到了,不需要任何外在誘因或理由,你就是會想要去遵守道德規範,因為這麼做會讓自己快樂。

要教導小孩道德,尤其是對剛進入人類世界的學齡前幼兒,父母只能要求小孩先服從,再慢慢體會其原因。

父母打著「要孩子學習思辯」的大旗,「不敢」教導並要求小孩服從道德原則的原因,往往是因為他們自己也不太清楚為什麼遵守道德原則。他們秉持的是「道德相對論」,也就是好或壞沒有一定的標準,完全看各人喜好而定。

我個人相信的是「道德絕對論」—好與壞有一定的標準,符合這世界運作規則的就是好的,不符合這世界運作規則的就是壞的。

這世界的運作規則,就是「真理」,也就是「道」。

真理是過去、現在、將來都不會改變的原則,人不可能憑自己喜好來改變真理,人只能服從真理,順勢而為,才能在這世界安身立命。

我真心鼓勵這些父母,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得趕快找出自己可以在這世界安身立命的基礎,也就是一套完整的道德原則,並且好好親身去實踐。

有整套完整的道德原則,才不會人云亦云,被隨便一陣風就吹的飄來盪去,內心慌亂不知所措,也才能在堅定自己的人生目標,每次選擇都立場一致,不互相矛盾。

因為父母自己都不能確定哪套道德原則是好的,所以才沒有勇氣教給孩子任何道德原則。

「讓孩子自己去犯錯、思考、選擇,我不要給他灌輸任何八股的道德原則」之類的話,是父母親逃避責任的美化藉口。

爸媽從小幫孩子挑衣服、挑玩具,孩子大了挑老師、挑學校,甚至還幫小孩挑職業、挑結婚對象,但為什麼關係到孩子一生幸福的道德原則,爸媽不花點精神去研究,挑一套你認為最好的教給孩子?

至於我,我相信我所說的這些道德原則是最好的,我自己努力實踐這些道德,我認為這是讓我能快樂生活在這世界上的最基本原因—雖然我不敢說我已經完全做到,但我一直在努力,我的小孩也一直看到我在努力—這就是最好的以身作則。

我也希望我的小孩能像我一樣快樂,所以我教導他們這些道德,並要求他們服從這些道德原則,而不是服從我。

我也認為,教養孩子不是自己的事,我必須對這世界負責,如果我的孩子未來是這世界向下沈淪的原因之一,甚至,只要我的孩子庸庸碌碌,隨波逐流,沒有發揮他身上可以提升這世界的力量,我就對不起這世界。

我要告訴那些主張應該讓孩子思辯,不應該強加他們任何價值觀,因此對我的教育方式口誅筆伐的父母:

你已經夠大了,可以真正開始思辯了。光鼓勵自己小孩思辯,卻不容許別人有不同的想法與作法,一心只想口誅筆伐、欲除之而後快,這是「以身作則」嗎?

最後回答以下問題:

你說的那些與道德、內在自我的秩序感(不是指遵守外在規範)有很大的關係,這些也是要透由犯錯、學習與思辨來逐步建立,不是嗎?!更不用說我們大人都可能游走在誠實與說謊之間,甚至懂得要笑裡藏刀、敷衍了事這些「社會生存之道」,對孩子卻只有一種標準??

我的回答是:

道德不能靠犯錯、學習與思辯逐步建立。

要建立「內在自我的秩序感」,第一步就是要「先遵守外在規範」。也就是,「道德」必須先去實踐,才能瞭解為什麼。

我也不要孩子「逐步建立」自己的道德標準,因為這樣不知何時才能完全成功。

我希望小孩「一次到位」,從小就誠實、負責、有禮貌,不要等到長大懂事以後。

小孩明明可以「一次到位」,爸媽為什麼要遮遮掩掩,放任小孩拖拖拉拉?

因為我想現在就享受和他們在一起的時間,不想花時間去處理永無止境的紛亂與麻煩。

我也不認為「游走在誠實與說謊之間,甚至懂得要笑裡藏刀、敷衍了事」這些方法是「社會生存之道」。我自己從不作這些事,我也不希望小孩作這些事。

如果這世界上,大家都是「游走在誠實與說謊之間,笑裡藏刀、敷衍了事」的話,這世界只會向下沈淪,沒辦法向上提升。

想要自己生活的這個世界更美好,只能從自己做起。我也希望小孩未來身處的世界能比現在更美好,所以我也要求自己家裡的小孩和我一起努力做到。

的確,我對自己,對小孩都只有一套標準,那就是:正直誠實、尊重他人、認真負責。

服從與選擇的權力

前文提過:父母必須從小孩2歲左右,開始教導孩子要服從這個世界運作的原則與規範。

但我教他要服從規範和原則的同時,我也給他選擇的權力。

給選擇的權力之前,我會先確定小孩真的已經了解因果關係:做什麼選擇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我也會很清楚的告訴孩子我的期望:我希望你做哪一種選擇,因為我知道那選擇對你最好。

然後,讓他們自己決定要做什麼選擇,並且自己去承擔選擇帶來的後果。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的「服從」,不等於一般人認為的「以權威對小孩進行壓迫」。

因為我「教導」小孩要服從,但我從不「強迫」他們服從,他們擁有為自己做選擇的權力。

隨著小孩年齡漸增,小孩可以選擇的權力範圍也會越來越大。

我會看孩子的年紀與成熟度,可以承擔什麼後果,來決定哪些事情可以放手讓他們自行選擇。

孩子想去做的任何事情,只要不增加我的額外負擔,能自己搞定一切、也能自己承受後果的事,通通可以做。

如果孩子想做的事,後果卻不是他一人能承擔的,他的選擇權力會被暫時限制。

爸媽必須有智慧去挑選哪些事情是小孩還不能完全承擔後果,有勇氣去限制小孩選擇的權力。

如果孩子想做,卻需要我的幫助,那他就要和我協調,學會在某方面作些犧牲,因為我還要衡量其他家人的需求,不可能事事都順小孩的心。

要求小孩犧牲,是教他如何與別人合作的關鍵。一個完全不願在自己利益上退讓的人,沒辦法在團體中與其他人合作。

自我犧牲是團隊合作的基礎。

很多爸媽忙著接送小孩上學、到處參加球隊、社團,希望藉著把小孩丟在一群人當中,讓他學會團隊合作,但是小孩回到家後,依然是全家人的重心,爸媽全都繞著他轉,為他服務,讓他可以舒舒服服的過日子—我覺得這是完全本末倒置。

想要學會團隊合作,小孩必須在家裡先學會為了家人犧牲自己,小孩絕對不能是家庭的重心,父母才是。

如果孩子要學會與別人合作的話,第一個要學會合作的對象就是他們的父母:因為我們是一家人。

所以,當孩子有些選擇會干擾到我,造成我的麻煩,我會直接跟他們說明:你們現在還不能完全自己選擇,因為你們還不能完全承擔結果,只會造成我的額外麻煩。你必須在這方面有所犧牲,不能盡如你意。

我覺得我有權要求小孩配合我、尊重我。

如果孩子必須學會尊重別人,第一個要學會尊重的就是我:他們的媽媽。

我從不委屈自己去成全孩子的願望,我不怕打碎他們的願望,因為我希望他們早點知道: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在面對不如意時,我該如何調整自己?

大約在小孩8歲(約國小中年級)以前,生活上吃飯穿衣之類的瑣事,我就會完全放手讓孩子自己選擇,因為他們在8歲時應該已經學會自己照顧自己,不需要我在食衣住行上為他們操心了,所以他們在這方面可以享受完整的選擇權力。

小孩前幾天才跟我說:媽媽,我覺得你是個很隨性的媽媽。

我問:為什麼這麼說?

小孩說:因為我朋友只要不綁頭髮,不穿外套,他媽媽就會一直唸他,可是你都不管我們這些事。

我說:不綁頭髮,自己不舒服,看起來也不好看;不穿外套,自己容易著涼;不整理房間,自己容易找不到東西。這些事你們都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去承受後果,我何必多說?

8歲左右開始,我會更鼓勵小孩根據自己學到的原則,決定怎麼處理生活中的難題,如:看到同學被霸凌是否應該出面阻止?如果看到朋友觀賞限制級影片,是否要加入?考試題目不會寫,可不可以作弊?

我會鼓勵他:每個人都這樣做的,不一定是對的,沒有人這樣做,也不一定是錯的。不管你決定怎麼做,你都要很清楚你這麼做的理由,並且準備好承擔後果。

「別人叫我這樣做」或是「大家都是這麼做」,絕對不應該是你去做任何事情的理由。

我也鼓勵他:你認為對的事情,就算跟別人不一樣,你也要鼓起勇氣去做,不要怕。

每次選擇過後,我都會跟他討論每次選擇的後果,引導他思考是否能有更好的選擇。

此時才是小孩思辯的開始。

這樣的思辯,才會直接切中要點,不會變成狡辯,才能真正培養小孩的邏輯能力,讓小孩建立自己的價值觀並自願遵行。

但這一切,都是發生在小孩8歲以後,決不是還懵懂無知的兩歲。

很多人誤以為只要經過思辯,結果一定就是「不服從權威」,其實思辯的結果,也有可能是決定「服從權威」。

服不服從權威,是否和權威唱反調,並非是經過思辯的證據,唯有自己真正清楚為什麼要這麼做,才代表你真正在腦中為這件事進行過思辯。

這也是「服從」和「盲從」的最大分別。

就算我不服從權威,但我這麼做純粹只是因為大家都不服從,如果我不做會跟不上潮流,被所有人取笑—我就是在「盲從」。

相反的,就算我做的完全符合權威的要求,但我這麼做,是經過深思熟慮,全盤考量,下定決心,就算被所有人笑是「不會思辯的無腦順民」,我還是決定要這麼做—那我就不是「盲從」,我只是服從我心中始終如一的價值觀。

怎麼判定一個人是否真正思辯過再採取行動?只需要看他是否勇敢而且心甘情願地承受他行動所帶來的所有後果。

沒思辯過就盲從的人,當他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時,他只想享受好的後果,卻不願意承受壞的後果。

經過認真思辯的人,他的生活會井然有序,有經過細心選擇的優先順序,他會知道必須犧牲什麼,也知道必須堅持什麼。

沒有認真思辯的人,生活通常不由自主的一團亂,不停的忙著不太重要的事,沒辦法專心去做真正重要的事,他做事情的順序,不是自己選擇的,而是受環境或其他人影響而決定的。他常常會做這件事,卻想要得到另一件事情的後果。

經過認真思辯後,好好做決定的人,也才會真正去尊重別人的選擇—就算別人的選擇和自己不一樣。

相反的,人云亦云的盲從者,無法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為他自己害怕和別人不一樣,所以也不准別人和自己不一樣。

盲從者不會尊重其他人不同的選擇,認為世界上只有他所選擇的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我「教小孩服從」,但我從不「以權威強迫小孩要服從」,小孩永遠擁有自己選擇的權力—這種教導方式,小孩才不會變得「盲從」。

凡事都有定期

我有一個基本信念: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只是我們要有智慧的去使用—也就是使用的時機、地方、份量、對象都必須去仔細拿捏。

這就是聖經裡說的: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3:1)

就跟吃食物必須配合四季節令一樣,「冬吃蘿蔔夏吃薑」、「正月蔥、二月韭」之類的俗語是先民配合大地運行衍生出的智慧,在正確時間吃正確食物,不但便宜,農藥用量少,營養特別豐富,也對身體特別好。

但是再怎麼好的食物,吃錯時間,就會對身體不好。夏天和冬天可以吃麻辣鍋出汗消暑和暖和身體,但春天和秋天吃麻辣鍋,卻會讓身體燥熱不適。

很多新聞報導過對身體很好的食物,如山藥,也是只能適量吃,吃太多會讓雌激素增加,男生會長出乳房,女生會長子宮肌瘤,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新聞。

回到教養方面,父母的智慧就是:要知道什麼教養方法可以用在什麼時機,可以用多少份量與強度。

我相信,所有的教養方式都是好的,但也絕對沒有任何一種教養方式可以用到所有小孩身上,或是從嬰兒時期一直用到小孩長大成人。

就像「藥毒不分家」的觀念一樣,很多藥物,用在對的地方,就是救命仙丹,用在錯的地方,卻會害人失去生命。

關於這點,我有很深刻的體驗。

我從小怕冷,手腳在夏天也是冰冷的。中藥有一味「附子」,具有強烈毒性,足以致人死命,但它卻治好了我長年手腳冰冷的症狀。我吃下那帖含附子的中藥之後,不到20分鐘,立刻感覺腳底好像有小火爐在燒,一股暖意從腳心很快上升到全身,暖洋洋的很舒服,是我從來沒感受過。

這個經驗讓我體會到:一般的醫生,開給我一般讓身體溫暖的中藥,就像投入深淵大海,吃了很久都沒有感覺。只有真正醫術厲害的醫生,有信心能掌握狀況,敢開給我「附子」這種毒藥,但這正是我的體質需要的,吃了立即見效。

所以,再怎麼毒的毒藥都不需要避之如洪水猛獸,重點在於會不會「用」--這就是一般醫生和好醫生的差別。

回到教養小孩方面,我也期待自己是「能」對症下藥,也「敢」對症下藥的好醫生。

我希望能依照個人特質與需要,更細膩的對待每個孩子,因材施教,而非只把「我自己」認為好的作法,用到每個孩子身上。

我相信,所有的教養方式都是好的,只是如何正確使用,必須靠父母的智慧,每位父母都必須去觀察、琢磨、嘗試、拿捏。

我發現,華德福人智學與中醫理論,在兒童發展上有類似的看法,都是在大約7-8歲之間,小孩開始「長智慧」,發展出對周圍環境的思考能力。

根據我自己的觀察,7-8歲之前的小孩,靠的是模仿與感覺來學習,基本上不會去想太多。8歲之後,才逐漸變成「想過再做」的方式。

所以我才主張,8歲以前不需要思辯,只需要教導服從。

我歸納出孩子在不同成長階段需要的教養方式,這是我自己觀察後推論出來的心得,分享給大家參考:

0-2歲:爸媽要當保姆

這階段孩子需要吃飽、穿暖、睡夠,父母必須有穩定單純的生活步調,不要給小孩太多刺激,才能讓小孩性情穩定。父母的生活節奏也必須放慢,讓小孩好好吃,好好睡。

2-4歲:爸媽要當領袖

這階段孩子需要規範和榜樣。他們喜歡聽爸媽的話,讓爸媽高興。經過模仿而學習是他們能快速適應世界,學會如何在這世界上生存的秘訣。所以爸媽要下明確的指令,要求小孩服從,這樣會讓他們感覺安心而且快樂。爸媽也必須留心自己生活中的言行,這階段的小孩像海綿一樣不停吸收周圍環境的資訊,爸媽任何不適當的言語或行為,都會深深烙印在小孩心中,像鏡子一樣反射出來,而且通常都會青出於藍,比爸媽更嚴重,這就是所謂的「上樑不正下樑歪」。

4-8歲:爸媽要當教練

這階段孩子需要培養許多生活自立能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求小孩參與家事,如清掃環境、洗衣曬衣折衣、準備並烹煮食物等,必須養成每天動手做的勤勞習慣,小孩發現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改善生活後,就會對自己更有自信。所以爸媽要像教練一樣,每天帶著小孩工作(做家事),磨練小孩性情。這階段的小孩偶爾也會出現人類的劣根性,如偷懶、無理的抗拒等,所以爸媽也要像訓練運動選手一樣,用嚴格的紀律來克服人類的弱點,這階段的磨練會讓小孩意志更堅強。

8-12歲:爸媽要當教師

這階段孩子開始想知道事情的原因,知道原因之後就會很樂意去做。孩子在這階段會變得越來越獨立、可靠,有強烈的道德感,越來越喜歡抽象的思考。所以父母要開始像老師一樣好好解釋事情背後的理由,分析前因後果,培養孩子獨立思考的能力,鼓勵孩子依照他所知道的事情去做,尤其是在道德方面的議題,更要利用孩子此時強烈道德感,鼓勵他們擇善棄惡。

12-18歲:爸媽要當顧問

這階段孩子已經進入青少年,如果孩子小時候爸媽有完整的教導,此時孩子應該所有該知道的都已經知道,應該會做的也全都會做了。孩子會急於獨立,證明自己和大人一樣有能力,喜歡和朋友在一起,朋友的影響力逐漸大過父母。此時父母就應該慢慢退居孩子的幕後,當孩子的顧問—平時不需要多說話,尊重孩子的自主權,只有當孩子發問時,再跟孩子討論,引導孩子找出自己的答案。

所以,在孩子小時候,親子之間建立的深厚感情,會成為此時能夠好好談天交流的基礎,不然基本上,這時期的孩子發生什麼事,有天大的問題,也只會找朋友,不會找爸媽—這是很危險的。

18歲之後:爸媽要當朋友

18歲之後算是完全成熟的大人了,爸媽就應該和孩子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互相尊重,就和朋友一樣。

我認為,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他需要父母親帶領他長大,這階段爸媽不能急於當小孩的朋友,放棄自己當父母親的困難工作。因為小孩可以交很多朋友,但他只能有唯一的爸爸和媽媽。

什麼是當爸媽的困難工作?

就是當孩子做錯時,不怕孩子不高興,直接指正他的錯誤,適度給予訓練,幫助他根除自己個性中的劣根性。

爸媽不能、不應該、也不需要討好小孩。

但是現在我看到很多父母親,可能因為忙於工作,平日沒空陪小孩,好不容易全家放假時,不想把難得的休息時間用來作為人父母的困難工作,他們只想當小孩的玩伴和朋友,不想當領袖、教練、和教師。

等到孩子進入青春期,才發現小孩的生活已經完全脫離自己的控制,這時才想要好好管教小孩,但對青春期的孩子來說,任何管教只會激發他的反抗心,反而把他推離家庭與父母親。

另外有些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很理性,很早熟,所以不需要嚴格的管教就很聽話,很早就和孩子平等相處,互相以朋友方式對待。

這種孩子缺乏幼年時期被父母領導的經驗,所以比較不能合群,比較自私,不知道應該犧牲自己利益來成就團隊合作,這種小孩通常自尊心很強,但很容易受傷害,雖然很聰明,但個性不夠沈穩堅定。

這種爸媽通常很早就著手開發孩子的智力,但忽略了幼兒時期應該發展對這世界、對別人的感受能力,通常他們也不願意教導小孩任何道德價值,希望小孩自己去選擇,但小孩完全沒有善惡標準的觀念之下,怎麼能做出好選擇?所以這種孩子給人感覺就是聰明機巧,非常早熟,但比較缺乏人的直覺和第六感,不會體貼別人,心地也不夠正直。

有些爸媽非常喜歡自己小孩聰明機巧又早熟,我覺得這也沒什麼不好,每個人對自己孩子的期待應該都不會一樣。但爸媽都應該了解,自己的教養方式的確會影響到小孩個性和人格。

至於我,我希望孩子正直誠實、穩重善良,溫文有禮,這是不一樣的個性,所以當然採用不一樣的教養方式。

我自己將孩子離家獨立的年紀設定在18歲,比現在很多父母的標準都要早,所以我必須從小訓練小孩,讓他們有超過同齡一般小孩的成熟度與照顧自己的能力,才有可能達到這個目標。

我目前按照上面提到的規劃在教導小孩,其實在和小孩相處的時間中,花在責打小孩的時數不會超過萬分之一,當然現在孩子大了,也很少需要我責打了。

但我回頭想想,我真的覺得我在孩子小時候適時適度的責打他們,是我能在帶小孩過程中一直保持有耐心、不生氣的基礎。

簡單來說,我現在能當「不打不罵」甚至「不嘮叨」的媽媽,不是我個性很好,而是我的小孩個性被我教的很好。

就像我在上文說的,我不是光打,我也溝通說理,教小孩思辯,讓小孩自己選擇並承受後果,這些方法我都用,只是我會看小孩的發展程度選擇使用,我不會一套方法從小用到大。

我不會叫2歲的小孩要思辯,但我也不會去責打12歲以上的青少年,更不用說已經成年的年輕人。

思辯很好,責打也很好,我不用只是因為我覺得時機不對。

人和機器最大的差別在於:人會「看狀況」,機器不會,機器只會遵循指令。

在教養方面,爸媽最需要做的就是「看狀況」,而不是遵循任何教養理論的指令。

我也不覺得我在孩子小時候責打孩子,會讓他去打其他小朋友,或長大後有暴力傾向。

就像我不會覺得我在孩子小時候親過他,他就會去親其他小孩,或長大後到處亂親別人一樣。

因為我覺得我的小孩是人,他會「看狀況」。

我希望所有看我文章的爸媽,不要想直接移植我的作法,因為整個教養邏輯不是你自己想出來的,你就沒辦法運用自如。

我希望我所分享的個人心得,能幫助你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多方面、多層次的思考,找出自己的方法,廣納所有教養法的優點,避免其缺點。這才是我的目的。

事出不一定有因

想要完整了解我為什麼責打我的小孩,我必須再講一些深層的思想。

很多爸媽在教養小孩上,遵循「事出必有因」的原則,覺得小孩會作某件事,一定有其原因,只要找出並消滅其原因,小孩就不會再做那件事。

這也是很多爸媽堅持「不處罰小孩」的理由:小孩是天真無邪的,是某個原因讓他作錯事,只要消除那個原因,小孩就不會再犯錯,所以不需要處罰小孩。

我覺得這個原則,必須詳加討論。

對嬰兒來說,「事出必有因」是對的,嬰兒會哭鬧絕對是餓了、想睡、想玩、太熱、不舒服等原因,只要消除讓他哭鬧的原因,嬰兒就不會無理哭鬧。

但小孩大了以後,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妹妹T兩歲多時,有一天他趁我休息的時候,把整罐指甲油倒在我的電腦螢幕上,粉紅色的指甲油沿著螢幕流下來,弄得整個書桌都是。

我問她:你為什麼要玩媽媽的指甲油?

T說:因為我很無聊,你都不陪我玩。

聽到這話,我有幾秒鐘的愧疚,但突然間,我醒悟了一個事實。

當時的我是全職媽媽,除了做家事的時間外,全心全意的陪著小孩,每天帶著小孩往外跑,安排各種活動,在家不是念繪本就是玩遊戲,我覺得在小孩身上已經盡了全力,完全沒有個人時間。但卻聽到小孩告訴我:你都不陪我玩。

我發現,我也是人,我除了做家事和帶小孩之外,我也需要休息時間。當我休息的時後,小孩的責任是管理好自己,讓我好好休息。如果因為這樣怪我不陪他,那是他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我應該開始要求小孩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不要把所有事情都怪到別人身上。

所以我開始不再問小孩:為什麼你會做XXX?

我發現,問這種問題只是會讓小孩學會怪罪別人或環境。

小孩一定說:因為是XXX(某人或某事)害我(叫我、讓我)作了這件事。

他們絕對不會自己說:對不起,媽媽,是我自己的錯,我一定會好好改進。

推諉責任是人的天性,完全不用教;但為自己負起責任,就需要好好的教。

爸媽以為問小孩「為什麼」的問題,是幫助小孩去找作錯事的背後原因,消除這個原因就能讓小孩不再犯錯。其實他們只是引導小孩去把原因怪到別人或其他事情身上,學會自己對犯錯完全不用負責。

小孩會發現:原來我作錯事,只要隨便講個理由,怪到其他人或是事情身上,爸媽就會照著我的話去忙半天,根本就忘記我作過錯事了,也不會來找我算帳,真是太美妙了。

所以,那天我直接告訴小孩:我不管你做這件事是什麼原因,都是你自己選擇要做這件事,跟別人或環境都沒有關係。你永遠可以自己選擇,但你也永遠必須為你的選擇負責。

我並沒有因為這件事責打孩子,因為這是無心之過,而且是初犯,但是我反覆確認孩子真的知道:我覺得無聊是因為我不會安排自己的生活,不是因為媽媽不陪我。所以我必須學會自己找事情作,而不是怪別人害我。

下次,如果孩子又說:是XXXX害我做這件事的—這才是需要責打的時候。

這件事讓我思考了很久:事出一定會有因嗎?

不光小孩如此,往往大人也是這樣—我們常常急著要去找出原因,會不會其實是為了趕快找個代罪羔羊,證明錯不在我身上?

最後我終於想通了:很多時候,事情之所以會發生,其實真正原因是在我身上,是我選擇要讓這件事發生的。

一定要為事情找原因的思考方式,會造成我們不再反省自己,把矛頭都指向別人,只要射中一個代罪羔羊,就感覺事情有個交代,可以安心了,自己也不會有事了。

當然,我們也不再會去思考:我可以從這件事裡學到什麼?所以我們也不會有任何進步。

因為不會有進步,所有曾經發生的錯事,都會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斷發生,人生從此進入向下沈淪的惡性循環。

我覺得這是現在台灣社會變得如此「民粹」的原因,在大眾媒體的推波助瀾下,大家動不動就要某人出來道歉,某人出來表態願意負責,只要有人站出來(不管是不是被旁邊的人推出來當箭靶還是自願的)表示願意負責並道歉後,大家就心滿意足了,也不會再追究,這件事就這樣揭過去了。

從來沒有人討論:我應該為此負什麼責任?我能做什麼來幫忙(而不是別人應該做什麼)?

因為這些討論都太過複雜太沈重,所以還不如找個代罪羔羊出來,給大家罵一罵,消消氣,讓大家自我感覺良好一點之後,就可以回到以往日常生活的軌道,從此忘記這件事。

我真的很不喜歡這種處理事情的方法。

所以,我教小孩:自己做錯事,第一個要學的是自己負責,承認自己錯誤的選擇,內心真正的為這件事感到難過,真誠的對所有造成傷害的人道歉,然後盡全力好好彌補所有的傷害。

難過、愧疚、羞恥的負面感覺,都是做錯事後人會有的自然反應,來自人與生俱來的良心。這些負面感覺都對我們有益處,能幫助我們牢記錯誤,不再犯錯,更加進步。

父母不應該害怕小孩必須面對做錯事後的難過、愧疚與羞恥,急著想為孩子除去這些負面情緒,讓小孩可以忽視自己的難過、愧疚與羞恥,以為這樣可以保護孩子的自尊。

我覺得事實正好相反,自尊來自有勇氣面對錯誤,加以改正,脫離錯誤更加進步。

孔子說:知恥近乎勇。

父母應該引導孩子去正視自己犯錯之後的難過、羞恥、愧疚,承認這些負面感覺之後,才會有勇氣與動力改正自己的錯誤。

所以,我不怕指正孩子的錯誤,我不怕讓孩子覺得難過、羞恥、愧疚,我不覺得那樣會傷害他們的自尊。

自尊不是來自於沒做過錯事。自尊是來自對自己身為「人」的獨特價值有深刻的認知,知道自己對這世界負有責任,所以會盡力去做好人會做的事,並避免去做壞人會做的事。

在工作場合,我真的碰過有人因為「同事的話傷了我的自尊」這個原因而辭職。我想,他的自尊為什麼會像氣球一樣脆弱的一戳就破?

真正的自尊,是沒有任何人能傷害的。

大人常常小心翼翼的「呵護小孩的自尊」,結果卻讓小孩缺乏鍛鍊,成為溫室裡的花朵,完全經不起風吹雨打。這種小孩有的不是自尊,他們只有很薄的臉皮和很大的自我。

小孩的自尊,不是靠呵護來的,是要靠父母的教導與鍛鍊,以及父母親源源不絕、無條件的愛,加上孩子自己努力的探求與培養,才能辛苦賺來的。

很多人誤以為對小孩「無條件的愛」就是為小孩犧牲奉獻自己所有的一切,讓自己的生活每天都繞著小孩打轉。

那不是真正的愛小孩,那是自以為是的自我沈溺行為。這種父母愛的不是孩子,他們愛的是成為「完美父母」的自我形象。

真正無條件的愛是:就是愛小孩這個人—原本的樣子,而不是加上學業成績、才藝表現、外貌、智商等等外表裝飾之後的樣子,當然,更不是犯錯之後的樣子。

是的,我愛的是孩子純潔乾淨,不加任何外在修飾的原始模樣,而不是犯錯之後遮遮掩掩、心懷愧疚的樣子。

很多父母誤解「無條件的愛」,認為愛就是「就算你做錯事,我還是愛那個做錯事的你。」

大錯特錯。

錯就是錯,不論我多愛你,我也沒辦法顛倒是非黑白,我還是必須告訴你:你做錯了,你必須改正,這樣對你比較好。

因為我愛的是原本純潔無瑕的你,我知道就算你做錯事,那個純潔無暇的你只是被一堆錯誤的雜草埋在底下,你還是有價值,你還是我原本愛的那個人。

所以我不會因為你做錯事離棄你,我會永遠陪著你,接納你,幫助你改正你的錯誤,給你由衷的勸告,耐心等待你自己努力掙脫壓在你身上的錯誤雜草,回復到原本純潔無瑕的模樣。

我愛你,所以我也不會伸手把壓住你的錯誤雜草移走,因為我知道你必須自己努力離開那堆錯誤,才能真正學到經驗。經驗,是你這次犯錯的無價禮物,我不應該搶走你的禮物。

我認為,這才是「無條件的愛」。

無條件愛著孩子的父母,不管小孩做錯什麼,他還是愛著那孩子,他不會覺得小孩子做錯事丟他的臉。

他是那麼無條件的愛孩子,以致於他無法看到孩子做錯事不指正他—因為他始終看到孩子身為人的珍貴價值,不希望這些錯誤的污漬蒙蔽了孩子天生擁有的光芒。

他是那麼無條件的愛孩子,所以他不怕指正小孩之後,小孩不再愛他—小孩愛他,本來就不是他愛小孩的條件。

無條件愛著孩子的父母,不會想做旁人眼中的「完美父母」,因為他只在乎自己孩子,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只要他確定做這件事能夠幫助孩子健康快樂的長大,成為一個好人,他就會願意去做—即使是像「責打」這種違反現代教養潮流的事。

只要有無條件的愛,爸媽自然就會把小孩這個「人」和他所做的「錯事」分開。

怎樣才能把小孩這個「人」和他所做的「錯事」分開?

當我指正孩子錯誤時,我不會說:你做了這件錯事,你是個壞小孩!

因為我一直覺得,不論我的孩子做了什麼,他一直是個乖乖的好小孩,他一直很想努力把事情作好,也一直很想照我的話,去做對的事。只是,有時因為個人的弱點,甚至莫名的原因,讓他做了錯事。我得幫助他盡快脫離這個錯誤,不要養成壞習慣。

我會說:像你這麼聰明、乖巧、誠實、努力的孩子,怎麼會做出這種事情?真的跟你太不配了。你一定要趕快改進,不要再做這件事了。

我讓小孩很清楚知道:你永遠是個好小孩,只是你不小心做錯事了,沒關係,趕緊承認錯誤,然後努力改善就好。這件錯事並不會讓你變成壞小孩。我還是一樣愛你,不用擔心!

人生在世,有誰是完美的?誰會不犯錯呢?讓小孩早點認清「自己並不完美,但可以不斷進步」的事實,不是很好嗎?

學會承認錯誤,會讓我們虛心學習,認清自己的弱點,努力改善,這樣才會有真正的進步與快樂。

只要把人和錯誤分開,父母指正小孩的錯誤,教小孩要承認錯誤並改進,絕不會傷到小孩的自尊。

不把小孩這個人和他的錯誤分開,讓孩子帶著錯誤長大成人,讓錯誤陪他們一輩子,那才是爸媽在粉飾太平,讓孩子背上永遠有根移不走的刺,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同樣的錯事—犯錯的詛咒會殘害孩子一生的快樂幸福。

另外,我也發現,有更多時候,事情會發生,原因也不在我身上,只是神要我從這件事學到一些經驗,增強我的能力,增長我的智慧。

我接受了這個事實:事情會發生,如果不是我做了錯誤的選擇,那就是神要給我的功課—我只能接受這件事,想辦法從這件事學到經驗、增加能力、更有智慧與勇氣做下一個選擇。

這常常就是事情會發生的唯一原因。

所以,與其忙著去找「是誰做的?」,還不如想想:「我可以幫上什麼忙?我可以學到什麼經驗?」

無論發生什麼事,我都先問自己:「我可以做什麼事來改善?我可以從這件事學到什麼?」

我也教小孩,不論發生什麼事,都先不要先急著去找原因,先想想:我可以做些什麼來改善這件事?然後趕快去做。

家裡有人打翻水,小孩不應該站在那裡說:「不是我,是他做的。」我教小孩不論他是不是在現場,也不管是誰造成的,都應該跳起來去拿抹布與拖把,趕緊把環境清理乾淨。

家裡地上有垃圾,小孩也不應該視而不見,心裡想著:「媽媽怎麼沒掃乾淨?」就這樣一腳跨過去。我教小孩,看到髒亂,不管是怎麼造成的,也不需要等人吩咐,就應該自己想辦法去清乾淨,不會有人管他是用什麼方法,只要清乾淨就好。

家裡有人打破碗盤,小孩也不應該只在旁邊說:「是誰打破的?吼~怎麼這麼不小心?你慘了!」,而是應該先問:「有沒有受傷?」趕緊幫忙把弟弟帶開,拿掃把畚箕來清理乾淨。

我越來越明白,為什麼不要急著去找原因—因為事情的原因往往錯綜複雜,急著找個簡單的原因,通常找到的都是錯的表面原因。

通常找到的原因都是很虛無飄渺的:如政府無能、大環境使人不得不如此、社會風氣就是這樣……

找到這些原因都不能讓現實變好一點,只會讓我們忘記:民主國家中,「我」自己就是政府;「我」自己就是大環境的一部份;就是「我」自己也這麼做才會造成這種社會風氣—其實,一切的改變都應該從「我」自己開始。

找原因只會讓我們忘記自己可以為這件事盡點力。

我喜歡甘地說的話:「讓我們都成為自己想要的那個改變。」

所以,我告訴自己:不要再幫小孩找做錯事的原因了—只要告訴小孩什麼是對的,然後要求小孩做到就好。

當然,我也告訴自己:停止為自己生活中的任何事情找原因—只要接受這件事,想想看:我可以做什麼?我可以學到什麼?

然後,立刻去做。

服從與群性

現在很多爸媽鼓勵孩子要凡事思辯,不要服從,卻又希望孩子融入團體,有團隊精神,能跟人合作。

他們認為只要「服從」就是「盲從」,就一定不好。他們卻沒想到服從是團隊合作的基礎,也是團隊精神的來源。

服從是人類社會得以運作的必要品德,卻也是被一般人誤解的品德。

就像「每個人都想上天堂,但沒有人想要死」一樣,很多爸媽都同意:這個社會需要很多默默奉獻的小螺絲釘。但他們也同時認為:那螺絲釘絕對不是我的小孩,因為我的小孩太特別、太聰明、太突出,我花那麼多精神栽培他,就希望他能超越眾人,成為人中龍鳳,所有人的存在都是為了成就我的小孩—他怎麼能長大以後只當一個小螺絲釘呢?

如果所有爸媽都希望孩子當領導者,但沒有爸媽希望孩子當追隨者,就會出現個嚴重問題:沒有追隨者,何來領導者?

當領導者之前,孩子必須先學會追隨領導者—追隨者重要的特質,就是會聰明正確的服從。

聰明正確的服從,不是單純的聽從領導者的命令,而是「個人對這世界運行的規範有清楚的認知,本身也有清醒明白的良知,有信心與勇氣跟隨自己良知的指引,自願順從在行為與品格上都符合這世界運行規範的領袖」。

在孩子沒學會好好服從,當一個好的追隨者之前,就要他直接學當領導者,那就像小孩還不會好好走路前,就要孩子學開車一樣。

這種爸媽真的太心急了。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學校班級或其他小孩團體越來越難管理的原因。因為爸媽沒有在家裡先教孩子要服從,孩子不知道怎麼當個好的追隨者,老師要如何領導這麼多到處亂飛,自以為是,聽不下別人說話的小孩?

如果爸媽完全不教孩子如何服從,孩子長大之後,就會認為「犧牲他人、成就自己」是理所當然,任意掠奪社會資源也是捨我其誰,因為我不搶也會有別人搶—這樣的人不是領導者,而是強盜。

唯有每個人都服從這社會的運作原則,也服從自己心中的良知,彼此之間才有合作的可能,才能成為一個團體,共創更美好的未來—這就是「群性」。

只有當團體中每個人都有群性,融合成一個團體後,團隊中的領導者才會逐漸浮現。

所以我訓練孩子服從,並不是叫孩子「一定要聽我的話」,而是要先告訴他這世界的規範,要求他順從規範來行動,讓他自行選擇,如果他不順從規範,就必須自己承受後果,同時也要培養孩子的良知,讓他不自私自利,而且腦袋清楚,知道善惡。

孩子學會服從之後,才能培養出群性,這樣自然就會有團隊精神,可以順利融入團體,和別人合作無間。

我期許我的孩子,成為一個「老師覺得好教,老闆覺得好用」的人,要讓老師好教、老闆好用,前提就是要學會「服從」。

就算孩子以後要創業,更要讓自己「好教、好用」,因為對創業者來說:所有人都是他的老師,而客戶,就是他最重要的老闆。

就算是最需要與眾不同的藝術家,也需要學會與人合作,讓自己「好教、好用」,不然永遠只在自己圍起來的小圈圈裡孤芳自賞,當井底之蛙,不知道外頭世界的廣大,當然也沒有太多人會欣賞他的創意和與眾不同。

我們在家自學,碰到最多人的質疑就是:把小孩關在家裡,完全沒有團體生活,怎麼能學會團隊合作?怎麼能學會與不同人相處?這樣怎麼會有團隊精神?以後怎麼融入社會?

他們覺得:小孩要上學,在學校才能知道什麼叫團體生活,才知道怎麼和不同人相處,才能學會團隊合作。如果小孩能順利融入學校團體,就代表以後進入社會沒有問題。

這種想法太簡單。就像覺得小孩必須學會游泳,就直接把小孩丟到大海裡,卻沒想到應該先在淺池中教小孩一些基本動作。

學校就像大海,家庭就是淺池。所有團隊合作的基本觀念,都必須在家庭裡先建立完成,再到學校去演練。

大家都忘了:家庭,應該是小孩人生中的第一個團體。

爸媽在家裡從小教孩子要服從,是最適當,最有效的環境。

在家裡學會服從的小孩,長大以後,融入學校團體與融入社會,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我寫過好幾篇文章討論這個問題:

在家自學的團體生活

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73855139

去學校接觸負面人際關係?

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3652545

領導力

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3814431

我不再重複之前文章說過的論點,希望大家看完之後,會更清楚服從、群性與領導力之間的關係。

我想分享一個生活中的實例。

朋友對我訴苦,他的孩子越大越不聽話,要他做什麼他就偏不做,故意唱反調,講破了嘴說道理,孩子只要說一句:「你覺得對的,我不一定覺得對。」就讓媽媽啞口無言。他問我該怎麼辦?

我心想:這就是父母從小光跟小孩說道理,鼓勵小孩思辯,卻沒有訓練孩子服從,小孩長大後的必然後果—小孩自己會思辯出一套根本行不通的歪理,自以為是,爸媽再也無法教任何更深入的東西。

我告訴他,如果我是媽媽,我會怎麼做—

我會說:「沒錯,我覺得對的事情,你不一定會覺得對,但是你現在是在我的勢力範圍裡,你住在這個家,我是你媽媽,我就是老大,你的生活起居都要靠我,所以你就是必須聽我的,我們這個家才能順利運作下去。

如果你還是不想聽我的,沒問題,請你還給我所有買給你的東西,包括手機、平版、電腦,你也不再會有任何零用錢,以後自己想辦法上下學,我也不會接送你,當然我也不會送你去補習或學才藝,更不會帶你出去玩。以後我只會提供你生活必須的三餐和衣物,其他通通自己想辦法。到了18歲,就請你自己搬出去住。

我的話說完了,就這樣,你自己決定。」

我這麼說並不是要恐嚇小孩,我是說真的,我也會真的照做。

如果小孩不願服從媽媽的管教,那他就只能脫離媽媽的呵護保護,直接到家庭外的真實世界去碰撞,用這種方式來學會一些事情—當然,這可能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但總比「窩在家裡什麼也不願意學,浪費自己時間又造成爸媽煩惱」要好一點。

我會很明白的對孩子說:你目前這種態度,不能長期待在我們家裡,在適當的時間,我就會請你離開。當然,如果你願意改變你的態度,好好聽我說話,我隨時歡迎你回來,並且不再追究你過去對我的冒犯。

整個過程,我絕對心平氣和,不跟孩子生氣,只是明白指出事實,讓小孩自己決定該怎麼做,我也不跟小孩計較,只要他願意改正,隨時歡迎他回來,既往不究。

我覺得,媽媽根本不需要跟這種孩子說道理,因為他根本還沒學會怎麼好好的聽人說道理。

媽媽只需要說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如果你必須靠別人才能生活,你沒有太多選擇,只能服從。這是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很多爸媽愛孩子,讓孩子予取予求,要什麼就什麼,卻忘記教小孩對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你跟我要一些東西,你就得相對的付出一些東西—這是世界運作原則之一: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凡事都必須付出代價。

對於一個生活中大小事都要靠爸媽打點的孩子來說,他不可能有太多選擇的自由,只能服從爸媽的管理。

爸媽不教孩子服從,不要求小孩在享受權利的同時盡一些義務,對所擁有的事物都付出一些代價,孩子就永遠不會懂權利和義務的對等關係,而變成家裡小霸王。

孩子還小,爸媽可能覺得忍耐一下就過去了,等孩子長大了也許就懂事了。

爸媽往往等到孩子大了,才絕望的發現:孩子的霸王個性只是越來越變本加厲而已,而且已經變成無法管束的惡魔。

有這種霸王個性的小孩,長大以後怎麼會懂得與人合作?怎麼會有團隊精神?又有誰會甘願跟隨他,讓他當領導者?

所以,我絕不會全心全意為小孩付出所有,我會在給他們任何東西之前,都要求他們付出一些代價。

那代價就是服從。

我為什麼敢要求小孩服從?

因為我知道學會服從,可以幫助他未來成為團隊中不可或缺的優秀份子,甚至成為眾人的領袖。

學會服從,才會培養出群性,才會有團隊精神,才知道如何團隊合作,才有機會領導眾人,成為領袖。

假設

有的父母認為孩子要小心呵護才能長大,他們的身心靈都非常脆弱,不小心就會留下一輩子無法去除的傷痕,所以他們覺得責打小孩是無法想像的管教方式,小孩一定會遍體鱗傷,一輩子活在陰影之下無法復原。

其實,這只是假設,不是事實。

任何學說或理論,都必須建立在假設的基礎上。人們選擇一個假設,依照假設發展出學說與理論,來解釋自己的世界。

假設不同,就會發展出不同的學說理論,就會有不同的說法來解釋自己的世界。

假設可以選擇,我們都可以依照自己喜好來選擇假設,以建立我們自己的一套理論,來解釋這個世界。

只是,所建立的理論,是否能適用所有狀況?或是只能適用某些狀況?

學說理論不是事實,只是解釋事實的一套說法。

但是,人們往往忘了假設、學說理論和事實的差別,把假設、學說理論都當成事實。

「不打小孩」的教養理論,假設小孩很柔弱,無論父母使用什麼打法,都會讓孩子在身體與心靈上留下一輩子無法磨滅的傷痕,而且都會只記得被打,都不會記得自己做錯什麼,也不會想改進。他們也假設不論孩子多小,記憶力與理解力都很好,所以只需要靠說理就能明白,或是用些簡單的「正向誘導」方式,如貼紙,孩子就會都很樂意去做應該做的事。

我從實際執行的經驗中知道,這些都是假設和理論,不是事實。

人是很複雜的,有不同的爸媽,也有不同的小孩。某些爸媽碰上某些小孩,也許就正好適用「完全不打」的理論,但另一種爸媽碰上另一種小孩,「完全不打」的理論就是無法適用。這時,就是必須要有不同的選擇。

就像餵母乳很好,但是如果我碰上就是無法分泌乳汁的媽媽,還一直跟他推廣母乳,要他繼續努力餵下去,最後一定會分泌足量的母乳讓寶寶可以喝夠—你可以想像這位媽媽的心理壓力會有多大嗎?他會有多無助嗎?就算他願意努力一直親餵,但寶寶不能慢慢等,餓幾餐就會餓的哇哇叫,你還忍心不告訴他:「其實還有另一種選擇,就是配方奶」嗎?

現在教養觀點就是這樣一面倒,認為「無論如何,就是不能打孩子」。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是的,「不打孩子,只要說理與誘導」很好,但如果就是行不通呢?能不能有其他選擇?其他選擇就一定是罪大惡極嗎?

為了「不打孩子就能教好孩子」的理想而不斷努力的爸媽,在屢挫屢敗,一直無法看到效果的同時,你想過你的小孩成長不能等嗎?不在孩子成長的某些階段,把那階段應該學會的東西教給他,孩子過了那階段,時機就過去了,孩子就失去學習效果最好的機會!這種損失值得嗎?

我在初為人母的時候,也是相信絕對不能打小孩,我的大女兒小時候非常乖,真的完全不需要打,就可以把所有事情作得很好,也不會犯錯。但到了二女兒,就不是這樣了。

我感謝我的二女兒,她讓我發現從「完全不打」到一般人認為的「爸媽失去理智,抄起傢伙對孩子一陣狂打」這種非黑即白的兩極之間,其實有很長的灰色地帶。在兩極之間,爸媽其實有很多選擇。

也有很多人贊成的是「適度」的體罰,但是這「適度」的標準在哪裡?如何適度體罰可以立刻見效?倒是很少教養專家或理論學說講到這個部分。

我分享的是我這幾年來,對自己孩子很有效的實戰經驗,我的方法已經離開一般人能接受的「完全不打」,但我又不是「披頭散髮的瘋狂亂打」,每次打小孩,我都很嚴肅、很認真,務求每次處罰都能看到效果。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說自己的方式是「打罵教育」,也不說是「體罰」,而是用「責打」這個詞—因為我打,但我不罵,我也不是只有打,我還有很多配套措施。

我知道我說的方式會挑戰很多人的認知,我只是想盡我的能力發展出一套系統,來說明為什麼這樣管教我的小孩會有效果。我把心得分享出來,也不是鼓勵大家照做,只是想讓大家看到我整個探求與思考的過程,然後自己去找出最適合自己的理論與作法。

其實,教養是可以發揮創意,有很多種選擇。

因材施教

我發現,現在的小孩,偏向兩種極端:一種是完全不受控制,充滿創意,但有時候任意妄為,沒有自制能力;另一種則是過於文弱安靜,非常聽話守規矩,但常常畏懼退縮,對自己缺乏信心。

第一種小孩,通常家中父母偏向自由放任的方式。第二種小孩的父母,比較會嚴厲管教與要求小孩。

我覺得小孩需要活潑有創意,有信心去嘗試任何挑戰,但也需要學會自制,需要的時後能靜下來守規矩,才不會干擾到別人。

我一直在尋找這兩種極端中間的平衡點,才是我心中最理想的小孩模樣。

我覺得,完全不責打,採取自由放任的方式,容易讓孩子不知節制,無法與他人合作。

但責打太多,太多嚴格細瑣的規定,又容易讓孩子不夠活潑,失去自主能力,也學不會創意。

我自己一直在嘗試,怎麼做可以取其「中庸之道」,讓孩子可以「靜如處子,動如脫兔」,有足夠的自制力,但又有足夠的創意與活力—這真的需要不斷琢磨,一直調整。

我初為人母時,也是相信「不打不罵才能教出好小孩」。幸運的是,我家大女兒的本性保守內斂,天生就比較聽話,自制力強,但常常對自己缺乏自信,不敢嘗試新的事物。

這種孩子,用說理的效果就很好,就算責打,力道也不需要太強,但我必須在生活中安排各種大大小小的磨練機會,鼓勵他去嘗試沒有把握的事,藉由實際克服各種困難來建立他的自信。

但到了二女兒,「不打不罵」完全行不通,他是個「三不」小孩—「叫不動,講不聽,哭不停」。

他平常沒事的時候,像游魂一樣飄來飄去,不知道在搞什麼把戲,他可以躲在衣櫃或書桌的角落,或是躺在地上發呆一整天。叫他做什麼事,往往要叫好幾次才會聽到,事情做到一半,人又不知道跑哪裡去,我只好一直釘著他做完,再放他走。

告訴他要遵守什麼規定,他就一定會想要試試會不會有例外,反而會一直去做違反規定的事,直到終於發現結果都是一樣之後才會停止。

只要事情一不順他的意,他就困在一堆情緒裡面,大哭大鬧,好久才能恢復正常。

我摸索好久才發現,原來二女兒跟我是完全不同的類型,也和大女兒完全不同。

所以,當然教養的方法不能一樣。

我的二女兒非常感情用事,充滿好奇心和嘗試的勇氣,做事天馬行空,全部憑感覺而不講道理,所以常常虎頭蛇尾。他需要用紀律來約束自己,學會自制,才不會亂衝亂撞。

他屬於大剌剌的粗線條個性,可以承受得住嚴格的磨練。我觀察到他其實對自己要求很高,但又因為缺乏忍受痛苦的堅毅耐力,做事常半途而廢,導致對自己的信心越來越低落,最後變成一有困難,更容易放棄。

我對他的教養策略是:讓他一直感受到父母完整充足的愛,每天足夠的擁抱,針對他的小小進步給他大量的肯定與讚美,這樣他才會信任並接受我的嚴格管教。

這個孩子需要反差很大的教養方式:要有大量的、動作誇張的擁抱和親吻,也必須在做錯事時給予超級嚴厲的斥責和懲罰,這兩個極端會在他身上巧妙的融合在一起,他自己絲毫不會覺得彼此矛盾,反而會因此磨練出堅強自律的個性,同時又保有天生的戲劇感和不受拘束的創意。

我非常重視他的生活自立能力,要求他每天一定要動手做家事,不能只是躺在地上空想空談。這樣可以從動手做之中建立勤勞習慣並培養自信。

在他開始放任自己時,我會用責打給他建立一個明確清楚的界線,培養他的紀律和規矩,這樣才能培養出耐力,有助他有效發揮能力,堅持到最後得到成果。

我觀察之後發現,他的創意與生命力,不會因為我的管教而被壓抑或消失,卻會因為學會自律與自制,控制住自己原本難以駕馭的感覺與感情,更專心於發展他的專長與能力。

這種方式是針對他的缺點,逐步建立自信,最後發揮出他的優點。

我的責打策略與方式,就在是跟他不斷磨合之中,慢慢建立起來的。

我相信,全天下可能沒有第二組小孩和媽媽會適合用我們相處的方式。

所以,我一直強調:千。萬。不。要。照。抄。

我說的方法目前只知道僅適用於我和我的二女兒。但你絕對可以參考我的經驗,建立自己的一套。

二女兒到現在小學二年級,自制能力已經增加很多,會每天自動自發做家事與寫功課,而且他維持著豐沛的感情和創意,熱愛手做、積木、縫紉、畫畫。他非常貼心,和我感情很親密,到現在每天都會好幾次主動和我親親抱抱,也常常寫卡片、字條甚至親口跟我說:「媽媽,我好愛你!」

如果這樣的小孩,還不能讓你相信「責打小孩」不會破壞親子關係,也不會給孩子帶來任何身心傷害,你依然堅持覺得我的孩子是活在家暴陰影之中—我也只能說:我很佩服你的堅持己見。

老三弟弟則是非常固執,缺乏彈性,所有事情都要照他的方法來。他進入人生第一個反抗期後,一生氣起來,開始會對媽媽拳打腳踢。

他從未看過任何人打架,也沒看過暴力電影或電玩,我們家人之間,也從未拳腳相向,所以我很確定他是天生性情激烈,加上肢體發展快,言語表達卻相對發展落後,所以情急之下才會動手打人。

這不是暴力傾向,這只是小孩發展中的一個過程。

但我認為他打媽媽的行為必須立刻根除,我不是在乎他打我,我是認為,放任他亂打媽媽,他學不會尊重別人,媽媽是他人生中第一個要學會尊重的人。

我也不覺得應該在他打我的時候忍耐,雖然孩子小時候打我的確不痛,但孩子長大之後呢?如果這時候媽媽只能忍耐孩子的粗暴行為,苦口婆心的同理他,告訴他不要打人。我覺得這樣做媽媽太卑微了。

我認為,孩子沒有跨越界線侵犯到別人時,的確可以慢慢同理孩子的感受,但孩子已經侵犯別人,尤其是對媽媽拳腳相向時,第一個要做的應該是制止他,讓他學會自制,等他學會自制與尊重別人時,再來同理他也不遲。

所以我才想出「壓制」法,這樣媽媽不需要抵抗孩子的攻擊,也不需要還手以暴制暴,只要壓住小孩,讓小孩動彈不得,一直等小孩情緒過去,恢復理智再放開,就像精神病患無法控制自己的話,就得穿上緊身衣一樣,是最無害、最溫和的方式,也最能幫助小孩學會自制。

小孩發現只要動手打媽媽,就會被壓制失去行動自由之後,才會開始學習如何控制自己的脾氣和行為,耐下性子嘗試用口語表達,並且有耐心聽媽媽好好講道理。

弟弟K經過前一陣子的壓制訓練之後,現在已經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可以在不順他意的時候,依然好好聽我說話,因為這樣,我和他在一起的生活變成非常順利,我不需要再一直處理他暴烈的脾氣帶來的麻煩,弟弟自己也變成一個每天笑瞇瞇,很活潑快樂的三歲小孩。

比起很多每天發脾氣的三歲孩子,我覺得我非常幸福。

如果這樣,還不能讓你覺得我的壓制法的確是針對孩子需要發展出來的方式,有其道理與具體成果,我也只能說:我和孩子過的好就好,倒也不需要別人同意什麼。

這篇文章寫下來,我發現我會用責打方式來管教小孩,是基於很多細微的生活經驗和自己思考的體悟,我很努力想全部寫出來分享給大家,但只能表達百分之70-80,仍然有遺漏。不是我不願意寫出來,而是生活點滴,真的很難詳盡描述,加上帶著三個孩子在家自學,利用零碎時間寫這些文章,常常說了這個忘了那個,次序有點前後顛倒。

我很希望我能用簡短篇幅就讓你明白我想說清楚什麼,但真的很抱歉,我必須說這麼多才覺得沒有遺漏,不至於引起誤會。

我希望讀友們能繼續耐心看完我整篇文章,才能抓到梗概,了解我的思考架構,也許,能更完整幫助你思考與調整自己的教養方式,因材施教。

無論哪種教養方式,因材施教,才是最終極的教養解答。

悍勇之氣

相對於「小孩很柔弱,所以不能打」的假設,我的假設是:我把孩子當成完全平等的伙伴,可敬的朋友,我信任他的能力,我從不覺得他比我還要柔弱。

的確,剛出生的嬰兒十分脆弱,但隨著孩子快速長大,他們展現的生命力、韌性、與復原能力,都是大到讓人無法想像。

所以,我認為「完全不用打」的方式,只適用於嬰兒時期。孩子大到開始學走路之後,慢慢情況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爸媽的教養方式,常常忘了與時俱進,和孩子一起成長,我看過有的爸媽,孩子已經五歲了,還幫他剪碎碗中的食物;也有的爸媽,孩子已經開始頂撞甚至打他時,還覺得孩子很柔弱不能打。

我從不把已經學會走路的孩子當成一碰就碎的玻璃娃娃。我不會禁止他做這個或那個,害怕他受傷。相反的,我會鼓勵學步兒跟周圍的環境碰撞,才能清楚環境的界線。

對小小孩來說,本來就是靠碰撞來拓展自己的環境與能力範圍,所有事情都要做了以後,才會知道哪些是可以做,哪些是不能做,才能發展出自己的規範與界線。

這過程,難免會受點皮肉小傷。

只要不會危及生命,我不會在意淤青、破皮之類的傷。我也教小孩,不需要太在意這些傷口。

甚至,當孩子還很小時,我就會故意給他們一些難題,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去解決。我覺得這樣可以幫助孩子培養勇氣與自信。

從孩子剛會爬時,故意抓住孩子的腳,或是用手指抵住孩子的額頭,讓他們爬不動,必須想辦法掙脫。

孩子更大了,我們會玩打枕頭仗或是床上摔角,翻滾、壓制、打鬧、甚至學小狗互咬(我家養了兩隻小狗,孩子從小看牠們彼此咬打玩鬧,也學會幾招),都是家常便飯。

手足之間的打鬧遊戲,我不會特別禁止,只教孩子:如果對方喊停,那就要馬上停止。如果有人受傷,我也不會責怪任何一方。

有時候,孩子們還會聯合起來「攻打」爸爸或媽媽。隨著孩子越來越大,說真的,我越來越感覺有點招架不住了。

我覺得這種肢體碰撞遊戲,會激發孩子的自信與活力,對活動量小的都市小孩來說,是很好的室內運動—孩子常常玩得氣喘吁吁、滿身大汗。

這種氣氛之下長大的小孩,不會一碰就哭,也不會常常來找爸媽告狀,他們會嘗試自己解決玩伴之間的肢體衝突。

孩子從推打玩鬧中,學會與敵人對峙的勇氣,學會評估敵我實力,學會如何制訂攻擊求勝的策略,也學會如何趁隙躲避與逃跑。

有的孩子一有危險狀況就腳軟,腦筋一片空白,這就是缺乏與敵人對峙的勇氣與經驗。這種小孩太文弱了。

有的孩子搞不清楚敵我實力差距,會去惹不該惹的人,造成自己麻煩,這就是不會評估敵我實力,搞不清楚狀況的白目小孩。

面對壓力時,腦袋可以迅速制訂出因應策略,也是需要從小時候的打鬥遊戲中訓練的。

學會躲避與逃跑尤其重要—我看過有孩子傻傻站著挨打,只會哭,不會逃跑,更不用說反擊。

孩子必須學會:被打之後除了「哭,讓媽媽聽到來幫忙處理」這個方法之外,如果媽媽不在身邊,自己還能作些什麼?

這些都是以後上學如果遭受霸凌,必須學會的基本應變能力。

所以,我覺得孩子沒上國小之前,爸媽應該讓孩子在家有豐富的打鬥經驗。

我也認為上國小之後,應該盡量讓孩子學習武術,無論跆拳道、柔道、中國武術、太極、拳擊、角力等,都可以幫小孩更精進上述的幾種能力。

就算真的沒機會或沒興趣學習武術,至少也要讓孩子好好學習一樣運動,並且盡量親近大自然(如爬山、健行、溯溪、攀岩),讓他們熟習如何運用肢體來趨吉避凶,也培養孩子的「悍勇」之氣。

是的,「悍勇」之氣,我覺得這是現在社會上普遍缺乏的氣氛,所有人都變得越來越文弱,怕這個又怕那個,什麼都不敢做,這不是好現象。

我希望我的孩子不要這樣。

我希望培養孩子的「悍勇」之氣,我覺得這是生命力、意志力、勇氣、毅力的來源。

有時候,悍勇之氣跟「野性」,只有一線之隔。

悍勇之氣來自對自己肢體運用自如的信心。

野外生長的獸類,從小必須從玩伴之間的推擠打鬧,學會狩獵與求生技能。

孩子也一樣,從小必須從與玩伴之間的推擠打鬧,學會「悍勇之氣」。

現在一般家長不會允許自己小孩和別人玩時互相推擠打鬧,所以我教孩子出去和別的孩子玩時,不能像在家裡一樣,要收斂一下,顧慮別人的感受。

孩子也都聽得懂我的話,出去玩時,都不會推打玩伴,製造麻煩。

但如果我的朋友也不在意孩子之間推擠打鬧的話,我們的孩子玩在一起就會很瘋狂,可能很多爸媽看到都會很擔心,害怕孩子受傷。

我對孩子有足夠信心,從每天觀察他們的打鬧遊戲中,我知道孩子的能力,我知道哪種狀況下,只是外人的白擔心,哪種狀況下,才會有真正的危險,需要我去及時制止(這種狀況通常不多)。

也許有人會覺得:你這樣鼓勵孩子打架,不是教他以後去學校欺負別人,霸凌同學嗎?

我覺得這就跟「小孩被打之後會有暴力傾向」一樣,是個直線思考造成的謬誤。

我鼓勵孩子把推擠打鬧當成遊戲,但我同時教導小孩要尊重別人、要有禮貌、有愛心、要寬恕別人、要體貼別人……只要這些配套一起做,自然就不會讓小孩變成「霸凌者」了。

我教小孩的所有東西,沒有一樣是獨立存在的,每個環節都是扣在一起,彼此都有關係,所以,不能只看一個作法,也不能只移植一個作法。

和我先生在學生時代都是運動選手,年輕時也喜愛玩冒險刺激的極限運動。基於我們自己從運動中得到的體悟:我們不需要害怕危險,但我們必須學會如何控制危險—因為危險隨時都在身邊,想躲也躲不掉。

所以,我們特別著重於培養孩子的「悍勇之氣」。

「責打」一文發表之後,很多人對我提到「打、咬、壓制」小孩的情節,非常反對,我想是他們不知道,在我們家,打、咬、壓制這些舉動,都是很常見的。

我寫這篇文章是要說明我們家為什麼會常常彼此「打、咬、壓制」的背後原因。

我想,這是因為他們無法想像,我們家從爸爸媽媽開始,每個人都很「野」吧!

實務篇

自動自發做好事

我的責打方式,主要用在小孩犯下品格上的錯誤時(如:說謊、沒禮貌、做事敷衍等),以糾正小孩的問題行為,提升小孩自制能力,避免小孩再度犯下同樣的錯誤。

格友問:如果想叫小孩作些事(如:和別人打招呼、坐下來好好吃飯、自動作功課…)可以用責打的嗎?

我自己不會用責打的方式,來逼小孩做事。

我覺得,責打只是用在小孩作重大錯事的時候。如果小孩沒作錯事,只是沒作我們希望他要做的事,這時責打是沒有用的。

在這種狀況下,我不責打孩子的原因是:我希望孩子自動自發做好事,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主動發揮創意來改善自己與別人的生活,而不應該要媽媽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凡事吩咐之後才會去做。

我常告訴小孩:凡事都要媽媽吩咐才會去做的小孩,就是懶惰又不聰明的小孩。

如何讓小孩自動做好事?我會用以下幾種原則:

1.給予最小的約束與規定:希望小孩作的事情,一次一件就好。先抓最重要的,針對這件事情來努力,其他先放掉,等這件最重要的事情完成了,再找另外一件來努力。這樣媽媽才不會一直嘮叨,小孩也不會覺得很煩,最後呈現完全放棄狀態,什麼都不想作了。

例如:我覺得「能在社交場合大方自在的和人打招呼」這件事最重要,我就先把「換下衣服亂丟」、「吃飯不專心」、「功課都拖很晚才完成」通通先視而不見,放在一邊,針對「打招呼」這件事,專心尋找原因和方法,讓小孩願意主動和別人打招呼。等到完成這個目標之後,再找另一個目標來專心完成。

2.放慢生活步調:我發現很多時候,小孩不做事,是因為生活步調太快,他一時之間處理不來那麼多要求,所以當機。如果大人能把生活步調放慢,讓小孩做完一件事,再接下來作另外一件,不要一次要求太多,也不要情急之下幫小孩做完,慢慢的,小孩才能抓住生活的節奏感,開始自動去做應該要做的事。

我常開玩笑說:我和小孩在一起,過的是「天堂時間」--天上一天,等於地上一千年。小孩才剛從天堂降生凡塵人間,不太適應人間這麼快的生活步調,所以我們必須慢下來,等孩子適應後再慢慢跟上。

越小的孩子,越需要我們把時鐘調為天堂時間,他們才能坦然自在的生活,培養自動自發的習慣。

所以,我和小孩吃飯,只要小孩沒離開餐桌,就算他在玩食物也沒關係,我會讓他慢慢吃,不會一直催他吃快一點。

我自己出門,只需要10分鐘準備,但和小孩出門,我的準備時間是兩小時,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試穿衣服、準備包包,出門前還要先上廁所,最後再慢條斯理的邊聊天邊穿鞋。

做家事,我自己做只需要一小時,帶小孩一起做,要花整個上午。但是沒關係,我享受和他們一起做家事的天堂時間。

3.鼓勵小孩嘗試:只要沒有必然會發生立即重大的明顯危險(如:用舌頭舔刀鋒),或是會妨害到別人,小孩要做什麼都可以。

我不會跟在小孩身邊一直念:「這個不行,那個不可以」,我只會在小孩要做些比較大膽的事情時,提醒他可能會有什麼危險,教他有什麼辦法處理危險,如果小孩說沒問題,我就會信任小孩,放手讓他去做。

就算有不好的結果,我也不會因此責怪小孩不小心,因為我相信他已經盡他的能力很小心了,只是還是有意外,我會陪他面對殘局,教他如何收拾,然後讓他自己去收。

從爬樹、翻牆、淋雨、玩水,到使用刀具(剪刀、美工刀、菜刀…)、開關瓦斯爐、插拔電器插頭等等,只要小孩提出要求,就算只有兩歲,我也會讓他去試試,不會阻止。

其實小孩在心中會自己評估能力,有些事真的還太小做不來,他們做幾下就會放棄,這時我也不會說:「看吧,我說過你不行。」我說的是:「沒關係,你現在還太小所以沒辦法,等過幾天長更大了,你再來試試看,也許就可以了。」

小孩通常過一陣子又會來要求想試試看,有時候,就真的會讓他們試成功了。這時他們會露出滿意的笑容,我知道這種小小成就對小孩建立自信來說,是很重要的里程碑。

有自信的小孩,才會想自動自發去做好事。

4.慎用獎勵:很多爸媽與老師喜歡用獎勵的方式(積點、貼紙、獎品或任何孩子喜歡、想要的東西),鼓勵孩子去做某件事情。我覺得這方法雖然好用,但要節制慎用,否則會造成孩子只是為了獎品而做,一旦沒有獎品就不想做了,孩子並不是發自內心,自願的去做這件事情。

如果孩子真的只差臨門一腳,可以給獎勵讓他願意去做第一次的嘗試。但只要孩子越來越能流暢的做完所要求的事情時,獎勵就必須變成時有時無,頻率越來越少,孩子才能逐漸忘記獎勵,變成願意自動自發的去做—這才是父母的終極目的。

例如,我為了鼓勵孩子跟人打招呼,確認過他沒有其他原因,只是因為害羞而已的話,我會跟他說:如果下次你願意跟人打招呼,我會給你一張貼紙(這個獎勵要夠大,讓小孩願意跨出第一步)。等小孩第一次順利和別人打招呼後,我會在事後特別鼓勵他:你看,其實這件事沒有這麼困難,你勇敢和人打招呼之後,你也不會再覺得那麼害怕,你就會越來越有禮貌了,這樣多好!下次遇到人要繼續努力打招呼喔!

等小孩多做幾次,我也多鼓勵幾次之後,小孩就不會再覺得這件事很困難,這時我就會故意「忘記」給獎勵貼紙。

如果小孩抗議,我就會說:打招呼是為了你自己的好處,是要讓你學會成為有禮貌的人,不是為了貼紙。因為你抗議,所以這次我也不打算補發給你貼紙。如果你一直抗議,堅持如果沒貼紙以後就不打招呼的話,那以後就永遠沒有貼紙了。可是如果你現在不再抗議,以後就還有可能有貼紙。

之後就從「給三次忘一次」的頻率,慢慢變成「給一次忘一次」,最後就不再給貼紙,小孩也會忘記貼紙的事,變成自動遇到人就打招呼了。

小孩不願意去做某件我們希望他去做的事情,多半是有原因的,雖然有些原因很微不足道,或是很可笑,但對小孩來說,那真的是讓他們裹足不前的原因。

爸媽想要求孩子完成動作,先要和孩子剖析這個動作對他自己的損益得失,讓小孩認同,但如果小孩認同之後,還是做不出來的話,爸媽就要靠觀察與詢問來了解孩子心中的原因。

找出真正原因

爸媽要求小孩做某件事之前(如:和大人打招呼),必須先說明為什麼小孩必須做這件事的理由,讓小孩的了解與認同,才會願意自動自發去做。

當然,如果在要求孩子做事之前,爸媽能先自己努力做到,讓小孩有榜樣可以遵循,這對小孩幫助很大。

如果爸媽平時和小孩培養的感情夠深厚,小孩也每天都看到爸媽在做那件事,小孩就會很願意跟著爸媽,一起去做,根本不需要浪費口舌叫小孩要做。

爸媽平常真的要花很多時間陪伴小孩,不斷在親子關係帳戶中存入「無條件的愛」和「美好的相處回憶」,這樣在需要叫小孩做事的時候,比較容易叫得動。

再給小孩「為什麼要做這件事」的理由時,我不會想得太複雜,我只會給小孩一個簡單的理由,通常是「動之以情」,如:媽媽希望你成為一個有禮貌的人,因為我知道成為有禮貌的人會對你自己有很大的好處。

我為何對小孩「動之以情」,卻不「說之以理」?因為我覺得,很多道理是一時之間講不清楚的,很多大人自己都還沒想通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小孩更不可能理解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只有先讓小孩因為「愛爸媽」的原因而願意去做,從不斷反覆的做之中,慢慢體會為什麼這麼做會讓自己得到好處。

如果一開始就「說之以理」,容易引導小孩和爸媽辯駁,最後失去焦點,變成「光動口,卻永遠動不了手」。

一開始就「說之以理」,小孩會越來越精明愛辯,讓爸媽無法招架,教養也會變得很沒效率。

常常,爸媽在說不過孩子的狀況下,最後只能祭出權威:「我叫你做,你就是要做!」--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動之以情」,讓孩子願意心甘情願的去做。

我不贊成對小孩「誘之以利」,也就是單純用「可以得到好處」當成理由,如:「你跟別人打招呼,別人才會跟你作朋友。」因為這樣會引導小孩做任何事情都想馬上得到好處,如果沒有明顯立即的好處,小孩就會不想去做,這並不能達到讓小孩「自動自發做好事」的目的。

而且,爸媽說的好處,有時也不是必然結果—和別人打招呼,不見得別人就會跟你作朋友。這時,小孩就會開始質疑爸媽的話,產生不信任感。這不是好現象。

如果爸媽和小孩之間已經有些地方卡住或互不信任,小孩就會出現很多狡辯的理由。如果是這樣,應該從最根本來解決:先建立親子之間的信任與深厚感情。這時不宜強制要求小孩去做那件事情,因為這樣會造成口服心不服,讓親子關係的裂痕更嚴重。

如果小孩認同這個理由,但還是做不出來這件事,那就可能有背後其他的原因。這種狀況下,小孩是需要爸媽的協助,來幫忙解決困難。

孩子可能還小,所以不會表達,爸媽就必須靠觀察和提問來找出真正的原因。

觀察的重點是:每次不做的狀況,有什麼相同?有什麼不同?試著找出可能的原因,一一試驗在小孩身上,看看反應如何,最後做出推論。

在幫助孩子去做某些事情的時候,我也詢問小孩,聽聽他自己的說法。

我幫小孩尋找事情背後的原因時,會應用幾項技巧與句型:

1.只重複他的話,不加任何判斷和建議,他就會自己接著說下去,最後說出真正原因—這是心理諮商師常用的方法。最好還要拿紙筆,把小孩說的所有原因都記下來,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記憶力,白紙黑字才是最可靠的。這樣做也會讓小孩感覺到:爸媽真正在專心聽我說話,爸媽真的有把我說的話當一回事。

2.小孩表達不清,意思有點模糊的時候,為了確認小孩話中的意思,試著用自己的話說一遍,然後問他:你是這個意思嗎?

3.得到一個原因之後,永遠要問:「除了這個原因之外,還有其他原因嗎?」如果小孩又說出其他原因,再重複步驟1、2、3。有時必須重複步驟1、2、3很多次。

4. 如果小孩認為這就是所有原因了,就要邀請小孩做出承諾:「如果沒有這些原因,你就願意做這件事情了嗎?」

5.如果小孩說願意,那就代表他所說的原因是真正他不去做的理由,所以爸媽就要和小孩一起想辦法解決那些困難。

6.解決完所有困難之後,要再次請小孩許下承諾:「下一次,我就會願意自動自發去做。」

舉例:小孩不想和人打招呼。

我:我們之前不是說好,看到人都要打招呼嗎?因為我們要當一個有禮貌的人。可是為什麼今天你看到林阿姨,卻不跟他打招呼?

小孩:因為我不想。

我:因為你不想?

小孩:對,因為今天好熱。

我:今天好熱?

小孩:是啊,所以我想趕快回家,不想停下來打招呼。

我:不想停下來打招呼?

小孩:對阿,因為太陽曬的我口好渴,我想趕快回家喝水。

我:所以你是說:因為天氣很熱,你想趕快回家喝水,所以看到林阿姨也不想停下來打招呼,是這個意思嗎?

小孩:是啊。因為一打招呼,你就會跟林阿姨聊天聊很久。

我:聊天聊很久?

小孩:是啊,所以我不想停下來。

我:你不想停下來?

小孩:是啊,因為一停下來又不知道要等多久,你才會講完話。

我:所以你是說,因為怕媽媽和林阿姨聊天聊很久,所以你就不想停下來,跟林阿姨打招呼,是這個意思嗎?

小孩:對。

我:還有其他原因嗎?

小孩:還有因為他很兇。

我:因為他很兇?

小孩:對,我上次有看到他罵仔仔?

我:罵仔仔?

小孩:對,上次仔仔不小心打翻果汁,他就一直罵仔仔。

我:一直罵仔仔?

小孩:是啊,仔仔好可憐,喝不到果汁還要被罵。

我:喝不到果汁還要被罵?

小孩:是啊。

我:你是說,因為你看到林阿姨因為仔仔打翻果汁罵他,你覺得林阿姨很兇,所以不想跟林阿姨打招呼,是這樣嗎?

小孩:對啊。

我:還有其他原因嗎?

小孩(想一想):沒有了。

我:所以,如果今天沒有很熱,你也沒有想趕快回家,媽媽也不會跟林阿姨聊天聊很久,你也沒看到林阿姨罵仔仔的話,你就會願意和林阿姨打招呼了,是這樣嗎?

小孩(想一想):對。

(尋找原因的過程結束,開始幫小孩一一解決他提出的所有困難)

我:你覺得,因為天氣太熱,所以大家都可以不打招呼嗎?

小孩:(笑)不是。

我:天氣太熱不是你可以不打招呼的原因喔。打招呼不需要幾秒鐘,只是叫個名字,點點頭,笑一下,就可以走了。這樣就可以繼續當個有禮貌的人囉。

小孩:可是你每次打招呼都會和人聊天聊很久。

我:哈哈,對不起喔,有時候媽媽真的一開始聊天就會忘記時間。如果是這樣,你就提醒媽媽你很渴,想趕快回家。媽媽答應你,一定會注意到你的。好嗎?但媽媽還是希望你做一個有禮貌的人,可以嗎?

小孩:可是林阿姨很兇,他不是一個有禮貌的人。

我:別人不禮貌,是你也可以不禮貌的理由嗎?媽媽不是告訴過你,不管別人怎麼做,你都要選擇去做對的事情,不是嗎?

小孩:對。

我:做一個有禮貌的人,是對的事情。不管別人有沒有禮貌,也不管別人是不是對我們沒禮貌,我們永遠都要當個有禮貌的人。打招呼是有禮貌的人一定要做的基本動作,所以,我們還是要跟林阿姨打招呼。

所以你知道下次碰到林阿姨,你該怎麼做了嗎?

小孩:要跟林阿姨打招呼。

我:對了,很棒。媽媽知道你一定會說到做到,因為我知道你是一個守信用的人。

在找原因的詢問過程中,爸媽只是溫和仔細的問話,不要加上評論或是指示,仔細聽小孩說的話,用筆記錄下來,作為最後討論解決的問題清單。這樣可以幫助小孩整理自己的思路,搞清楚自己為什麼就是不做那件事,找出真正的原因,可以避免小孩產生對自己的挫折感和負面情緒(我就是做不來,我就是不行,我就是不願意…)。

爸媽一定要問完所有理由後,再開始幫小孩解決困難。

我看到的狀況是,常常小孩隨便說一個理由,爸媽就馬上疲於奔命去幫他解決,好不容易解決了,小孩卻又冒出其他的理由。

這是因為小孩自己都還沒搞清楚為什麼自己不想做這件事。

這樣幾次下來,爸媽很容易感覺無力,對小孩失去耐心。所以,一次問出所有的理由是很重要的。

列出所有理由後,常會發現只需要解決最關鍵的一個,其他理由就會迎刃而解,這樣可以省了爸媽很多麻煩。

小孩因為必須許下承諾,所以他在找理由時會認真思考:這到底是不是我不想做的真正理由?因此,「邀請小孩許下承諾」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步驟。

解決完所有問題之後,爸媽一定要請小孩許下承諾,也就是問小孩:「如果解決這些困難之後,你願意去做嗎?下次碰到這種狀況,你知道應該要做什麼了嗎?」

只有小孩願意開始行動,才會為自己的話開始負責。

如果缺少「邀請小孩許下承諾」的這個步驟,爸媽會努力解決很多問題之後,發現小孩還是在原地踏步,沒有任何進展。

這幾個詢問技巧,可以幫助爸媽在跟小孩詢問原因時,比較有條理有次序,能夠有效的溝通。但這些技巧,不是用來說服小孩的必勝秘笈。

有時,問到最後,小孩也說不出什麼理由,只是說:「我就是不想做。」如果是這樣,爸媽要判斷,是否小孩在賭氣?如果小孩在賭氣,就先不要急著問他,等他情緒過去能好好談話再說。

如果不是賭氣,爸媽就要判斷:也許這孩子就是缺少嘗試的勇氣,或者是因為惰性,就差那臨門一腳把他踢進門裡去。此時,爸媽可以採取適當的「威脅利誘」措施,強制或鼓勵小孩去做一兩次,讓他習慣之後,就不成問題了。

也有可能爸媽要求孩子去做的事情,真的不是孩子目前能力所及,此時爸媽就應該調整自己對孩子的期望,讓孩子安心的做自己。

也許有一天,等孩子大了點,可以再試著要求看看。

也許,孩子永遠都不會想要做,那也沒關係,爸媽也不是因為孩子會做這件事才愛孩子的,是嗎?

爸媽學會放寬心一點,去看孩子能做到的部分,不要一直看孩子還做不到的部分。

反問法

格友問:

我告訴孩子:「我希望你做個有禮貌的人」,但是孩子回答:「為什麼要做個有禮貌的人?」我應該如何回答?

這種狀況很常見,通常此時爸媽心中會有點「嚇一跳」,因為這個問題不好回答。

但我覺得如果小孩會出現這種問題,是好現象,因為爸媽只怕小孩不問。

不提問的小孩很難教,因為他心中根本不想知道,教他什麼都事倍功半。提問的小孩代表心中想知道一些事情,把握這個機會教導他,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對話雙方中,問問題的人擁有主動優勢,被問而必須回答的人則是居於被動。你看法庭上的質問就知道我說「主動—被動」的意思。

小孩問問題會讓爸媽嚇一跳,就是因為小孩藉由提問取得對話主導權,讓爸媽突然覺得居於弱勢。

當爸媽心中有居於弱勢的感覺時,其實作法很簡單,就是:不要回答小孩的問題,把問題丟回去,反問小孩問題,這樣就可以拿回對話的主導權,趁此機會開始教導小孩一些事情。

反問一個好問題會讓孩子開始思考。

哪些問題才是好的問題呢?

好問題有幾個特點:

1.不只問表面的事實,要問對方的感覺與想法

2.與日常生活有連結

3.沒有事先預備好的答案

我常常用以下幾個好問題來問孩子:

1.你覺得為什麼XXXX對你很重要?

2.你覺得XXXXXX是什麼意思?

3.你覺得為什麼XXXXXXX?

4.現在你知道XXXXX,那你覺得你可以做哪些事情?

5.你有過類似XXXX的經驗嗎?可以告訴我嗎?

舉例:

小孩:為什麼要做一個有禮貌的人?

我:很好的問題。你覺得,為什麼要做一個有禮貌的人?

小孩:我不知道,所以想問你。

我:我有我的答案,但我希望你先想一想你的答案,我們再來討論。

小孩:因為每個人都喜歡有禮貌的人?

我:很好,你覺得還有其他原因嗎?

小孩:因為有禮貌會讓別人高興。

我:很好,還有其他原因嗎?

小孩:因為有禮貌代表尊重別人?

我:很好,你知道「尊重」的意思嗎?

小孩:就是把別人跟自己看的一樣重要。

我:對,沒錯。那你覺得,為什麼我們要把別人看的跟自己一樣重要?

小孩:因為,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人。

我說:很好,因為我們都是天父的孩子,我們不應該覺得自己比別人更重要。彼此尊重會讓大家都快樂。你有過感覺被人尊重的經驗嗎?

小孩:(思考……)

我:媽媽每天都溫柔的跟你說話,你會不會感覺很舒服?還是媽媽每天都對你大吼大叫,你會比較舒服?

小孩:當然是溫柔的跟我說話。

我:對啦,所以媽媽溫柔的對你說話,就是尊重你。你還有想到其他被尊重的例子嗎?

小孩:上次Joy來我們家玩,他要玩什麼玩具都會先問過我,你說他很有禮貌。

我:對的,不亂動別人的東西,就是有禮貌,也代表尊重別人。當Joy問你可不可以玩你的玩具時,你有什麼感覺?

小孩:我覺得很高興,因為我知道他不會亂動我的東西。

我:是啊,這樣你知道尊重別人有禮貌,會讓別人會有什麼感覺了吧?

小孩:會讓別人快樂。

我:那你覺得為什麼我們要讓別人快樂?讓別人快樂為什麼會對你很重要?

小孩:(思考…….)因為Joy和我是好朋友,所以他希望我快樂。

我:沒錯,如果我們想和別人當好朋友,我們就要想辦法讓他快樂,這樣代表我們愛他,他感覺到愛,他就會和我們變成好朋友。

小孩:但如果不是我的好朋友,我就不用讓他快樂囉?

我:是這樣嗎?你覺得呢?

小孩:(笑)不是,因為我們都是人,要彼此相親相愛。

我:是的,我們所有的人,在前生都是一家人,所以,我們應該尊重所有的人,讓所有的人都快樂,而不是看他現在是不是你的朋友。這樣你知道為什麼要尊重別人了嗎?

小孩:知道了。

我:既然你知道了,那你應該怎麼做?

小孩:不要亂動別人的東西,小聲對人說話,看到人要打招呼…….

我:很好,所以要照做喔。媽媽看到你變成一個有禮貌的人,也會很高興的喔。

和小孩進行談話時,有幾項要訣:

1.要有耐心等候小孩思考後再回答。

2.只要小孩講出答案,不論是否有理,都給予正面的鼓勵,問他是否還能想出更多其他更好的答案,不要急著糾正,如:你說錯了,不是這樣,應該是….。

3.安排一個接一個的問題,引導小孩深入思考,找出自己的答案。要讓小孩感覺,這些道理都是我自己發現的,不是別人告訴我的。

4.爸媽盡量不要直接給答案。小孩不會珍惜爸媽直接給的答案,他會覺得是爸媽強制他要這麼做,這樣容易引發小孩的反抗心。小孩只有一出現反抗的心態,就沒辦法繼續談下去,也根本無法教導任何東西了。

5.要避免提出容易引起爭議或辯論的問題,避免從負面提問,也不要問是非題(答案只有是或不是)。如:「你問我為什麼要做有禮貌的人,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做囉?」「為什麼你就是不要做個有禮貌的人?」

6.小孩在國小中高年級之後,可以偶爾提出一些讓小孩必須安靜思考很久的問題,不需要小孩現場回答,但鼓勵小孩將思考得到的答案寫在日記上。如:「如果你一直努力尊重別人,對人有禮貌,你覺得會對你的生活造成什麼改變?」

7.最後要回歸行動,問:「你應該做什麼?你可以做什麼?」才能幫助小孩把已經知道的事情,在生活中實踐出來。實踐之後,才會真正記住,也會越來越有體悟。

適用兩到三歲小孩的責打方式

我說兩歲,其實是個概數,有人快,有人慢。主要是看何時小孩會出現第一次的反抗行為。

通常兩歲小孩剛開始學會耍賴鬧脾氣,我不會馬上動手打,因為這階段孩子還沒辦法和我討論責打的規範和標準。但我會用「壓制」法,我覺得這種方式最適合剛進入反抗期的幼兒—直接讓他感覺到一堵跨越不過去的牆壓在身上,讓他不能為所欲為,最後才能冷靜下來,好好聽我講話。

這種方式類似心理學中所謂的「習得無助」,因而放棄反抗。讓小孩在無法自制、破壞秩序、干擾別人時「習得無助」,讓他把「鬧脾氣」與「無助」產生連結,這樣有助於他提早學會自制。

我的「壓制」,其實就像很多父母會在家跟孩子玩「角力」遊戲一樣,這種親子身體碰觸的經驗,我覺得對幼兒來說,是直接可以感覺到的,勝過千言萬語的講道理。(只是怕這年齡的小孩剛戒尿布,容易在哭鬧時尿尿失控,要特別注意。)

我想到這方法,是因為有一次我看到兩歲多的弟弟滿地打滾,亂哭亂鬧,我突然有個感覺:他會這樣哭鬧,不是要跟我為難,和我作對,他是在呼喊著求救訊號:「快來幫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我感覺我應該壓住他,讓他身體先不要亂動,這樣可以幫助他冷靜下來,才能好好聽我說話。一壓就要等他冷靜才放開,因為抓不準他何時才能冷靜下來,所以壓制是跟小孩「比拼意志力」的長期抗戰。

我會先確認沒有立即必須處理的事,如:正在煮菜要去關火,才不會壓制到一半必須暫停,導致效果不彰。

先找個不怕髒的地方,如磁磚或木頭地板,以防小孩哭鬧弄髒。再把小孩抱住讓他躺在地上,我輕輕虛坐在他的大腿上,讓他雙腳不能亂踢,再把他的雙手舉高過頭,用我的手把他的手壓在地上,讓他的手不能離地,這樣他就被壓制住了。

我會講一個通關密語,如「抱抱」,要求他說出通關密語後才讓他起來。不然,無論他怎麼哭鬧哀求,還是壓住他。

我設通關密語是因為他手腳被壓住,只有嘴巴還能動,就找機會給他練習說話,讓他在鬧脾氣被壓制時,唯一的解除壓制方法就是遵從我給他的簡單命令:說通關密語。

人的心理運作機制是,只要服從了第一個簡單的指令,就會繼續服從之後其他的指令。所以當弟弟服從我的第一個指令,說完「抱抱」站起來時,對我是完全服氣的,不會出現處罰完後依然不聽話,繼續鬧脾氣的狀況。

除了說通關密語之外,也可以要求小孩做一個在被壓制狀況下可以做到的簡單動作,如眨眼睛、露牙齒微笑,只要他願意照你的指令做,就能卸下小孩的反抗與防衛之心,讓小孩準備好可以開始聽爸媽的教導。

只有等小孩卸下反抗與防衛之心後,才能放開小孩。

只要一出手處罰,就要走完完整的處罰程序,才能讓小孩真正服從,不能半途而廢,不乾不淨留個尾巴,這樣等於沒有處罰,反而讓小孩學會趁隙逃跑,因而越來越不把爸媽的處罰當一回事。

壓制過程中,無論他說什麼要求(如走開、夠了、會痛、會癢、要抓背、要喝水等),我只是溫柔的重複他的要求,表示我知道了,然後告訴他,只要說出通關密語,我就會幫他完成心願,如:你要我走開對不對?只要你說出通關密語,我就會走開了。加油,努力說出來!

我不說其他的話,不論他怎麼哭鬧,只是溫柔的專注看著他的眼睛,告訴他我聽到他的要求了,不斷鼓勵他說出通關密語,提醒他只要說出通關密語,一切痛苦都會結束。

小孩剛開始會倔強賭氣,激烈哭鬧,就是不肯說出通關密語。所以處理過程要有耐心,要讓他感覺前面有一堵牆,無論他怎麼用力撞,牆一動也不動。最後,他用盡力氣才會放棄,小聲的說出通關密語。

等到他說出通關密語,我就會馬上站起來放開他。

結束壓制後,不需要再講什麼,先抱抱他,讓他去喝水休息一下,平復心情後,再好好跟他說明這次被壓制的原因,讓他明白自己的錯,下次改進。

我家弟弟最長的壓制紀錄是將近40分鐘,但好消息是,他越來越發現跟我對峙不會有好結果,所以他的反抗時間會越縮越短,這樣就達到目的了。

重點是:壓制時,孩子說什麼要求,要先表示認同:「我知道你要我作什麼」,因為認同他才能幫助他早點冷靜,然後提出我的要求「說通關密語」,讓他知道:先達到媽媽的要求,就能完成自己的願望。他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照媽媽的意思去作。只要照著作,就可以起來了—所以壓制時間的長短,是小孩自己決定的,不是我決定的。

為什麼要弟弟說一個跟哭鬧原因毫無關係的通關密語?因為弟弟還不太會講話,只有「抱抱」最常說,也說的最清楚,他因為全身被壓制住,也沒辦法作其他動作,所以才叫他說「抱抱」。

為什麼通關密語?其實這是我們家裡常玩的無聊遊戲,一個人堵住門,其他人要通過門就要說堵住門的人規定的通關密語—沒什麼特別意義,只是好玩的一句話。

其實,我的處罰很多都是隨手拈來,沒什麼特別的意義,只因為我們家裡常常這樣做。

我覺得爸媽應該在家裡常和小孩玩一些扭打壓制之類的無聊遊戲,如果玩的時候不小心受傷也不用太在意,因為這種遊戲會快速增溫親子之間的感情,也對孩子的體力、意志力與肢體發展很有幫助。如果親子之間都沒有這種漫無目的的打打鬧鬧,家庭氣氛會不會有點太嚴肅了?

我會把處罰過程寫的那麼詳細,是想告訴大家責打的處罰方式可以有很多種,不光只是打而已,還可以很有創意,很有家庭特色。

有時出門在外,無法壓制,我會用其他變通方式。

有一次,弟弟在公車上鬧脾氣,惹得全車側目,我就讓他坐在座位上,我虛坐在他身上,讓他身體被座椅和我的身體裹的緊緊的,無法動彈,這樣約10分鐘後,他才終於停止哭鬧(要注意大人坐下去的力道,免得孩子承受不住)。

壓制弟弟的過程中,我沒打,也沒罵,只是壓著哭鬧的弟弟,不讓他亂踢亂滾,等他冷靜才放開。這樣的處罰,其實我覺得真的還蠻溫和的。

之前,我的方法是讓小孩自己滾自己哭,不去理會,但他看沒人理他,會爬起來找我,拉住我甚至打我,每次處理時間都會拖很久,我覺得這種處理方法沒有效率。所以我才改成「壓制」法。

我壓制弟弟的次數總共不超過10次,但他已經進步到只要一鬧脾氣,我就把他放平在之前壓制他的地方(現在不用壓了,因為他已經「習得無助」,不會再想要亂踢亂滾,也不會爬起來打我了),他就自己躺在地上哭,越哭越小聲,然後就自己爬起來,一切就恢復正常了。

弟弟會鬧脾氣,通常是我不讓他一直看電視,我只要一關電視,他就開始抗議哭鬧。現在,他已經進步成:只要我跟他說一聲,他就會自己關掉電視,沒有任何抗議聲音。

奇妙的是,壓制法的效用會擴散到生活其他層面,弟弟原本很不願意坐馬桶上廁所,壓制訓練成功之後,就願意乖乖坐馬桶上廁所了。

我覺得依結果來看,「壓制」真的很有效率,可以讓反抗期的幼兒在短時間內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聽大人的指令行事—很多大人都還沒學會這種自制能力呢!(可能又有人要開始罵我怎麼可以這樣「控制」小孩!請繼續看下去。)

如何責打四~八歲的小孩?

有朋友問:壓制法用於2-4歲的幼兒,如果小孩已經超過四歲,還可以壓制嗎?或有其他的責打方式?

壓制法主要用於訓練服從,用來對付亂發牛脾氣的「番」小孩最有用,超過四歲不是就不能壓制,而是要看小孩個人的發展差異,以及當時的狀況,與其他的責打方式交替使用,慢慢過渡到四歲以上孩子適用的責打程序。

有的四歲小孩已經很高大了,媽媽可能已經壓制不了他,如果壓不住,就不要再壓了,因為這樣很容易變成追逐掙扎,失去訓練服從的意義。這時可以請爸爸出手壓制,或是媽媽得開始想其他的方法了。

四歲以上的小孩經過訓練服從,可以好好聽大人說話之後,如果出現如對人不禮貌(頂撞大人、把媽媽當傭人使喚、隨口亂罵等)、偷竊、說謊、狡辯這些行為問題,就可以開始用我覺得適用於四歲以上孩子的責打程序:定下明確規則->叫孩子先自己承認錯誤,並有悔改之心->根據已訂的規則執行處罰。

責打四歲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特質決定責打方式與力道,個人差異非常大。

我家老大J很自動自發,也很自律,並且很害怕被處罰,光是罰站就可以哭的淅哩嘩啦,根本不需要我動手打,用罰站、罰寫、罰唱歌、罰做家事這幾種方式,效果就很好了。他被處罰的原因,都是對媽媽說話不禮貌。

但妹妹T就完全不同。罰站還嘻皮笑臉,根本不當一回事,試過所有適用姊姊J身上的方式,對他全都沒效。我動手打最多次的就是他。

T本性不受拘束,感情豐富多變,鬼點子超級多,又愛隨性亂做事。對他講話要很戲劇化,用非常誇張的語氣,他才聽得懂,人又長的皮粗肉厚,連打也要很用力打才開始覺得痛。

我摸清楚他的藝術家個性後,知道如果他未來要往創意方面發展,「建立規範」對他十分重要,不然他會滿場亂飛,再有天才也會因為缺乏磨練而浪費。

不論從事哪種藝術創作,都需要紀律和規範,才能通過琢磨試煉,卓然成大家。不能只憑一點天生的本領闖蕩江湖,那很容易流於狂傲自大,孤芳自賞—這樣是不會做出什麼好作品的。

因為T,我才摸索出各種創意的責打法(用拍痧棒、用咬的、捏穴道、跪算盤…)--因為同一種方法用多次以後,她就越來越不怕。

其實,花這麼多心思在想如何責打這個孩子,曾經讓我很累,但要矯正T這孩子的個性缺點,就是要讓他感覺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他如何翻騰滾越,就是逃不出媽媽的手掌心,他才會真正服氣,好好遵守規範。

與其等他長大之後,慢慢從挫敗中體悟到紀律的重要,還不如我趁他小時候,先讓他學會遵守紀律。

分享一個我責打小孩的實例。

當時T四歲,趁姐姐上學時,打開姐姐抽屜,把所有東西弄得亂七八糟,姐姐回來之後發現後大哭。我想,家裡只有我、T、和弟弟。弟弟剛出生還不會爬,當然就是T做的壞事。但是問T,他又不承認。所以我拿出家法,最後一次問他:你自己說,是誰把抽屜弄亂?

T看狀況不對,開始害怕,就哭著承認:是我。

我說:很好,你承認了。但我現在要打你,不是因為你弄亂姐姐抽屜,是因為你做了錯事卻不承認。我們說過,做錯事不承認要打幾下?

T:五下。

我:好,你重複一遍,為什麼你會被打?

T:因為我弄亂姐姐抽屜。

我:不對,因為你弄亂姐姐抽屜之後,卻不承認是你做的。再說一次,為什麼你會被打?

T:因為我不承認弄亂姐姐抽屜。

我:答對了。做錯事馬上承認,就不會被處罰。可是你做錯事又不承認,所以才會被處罰。現在屁股翹起來領受處罰。

T開始大哭:我以後不敢了,媽媽你不要打我。

我說:等你以後不做壞事了,我就不會打你,可是今天做了壞事,就是要領受處罰,這是我們說好的。

(T討饒一陣子,發現無法挽回,只好乖乖接受處罰。處罰完後,T哭著要我抱。)

我抱著他說:現在知道了嗎,不管你做了什麼事,只要你承認,媽媽就不會打你。媽媽今天打你,是因為你說謊,做了壞事又不承認,這是最糟糕的行為,媽媽說過絕對不能說謊。你知道了嗎?

T(啜泣):知道了。

我:那你告訴我,你剛才為什麼會被媽媽打?

T:因為我做錯事情不承認。

我:答對了。下次要記得趕快承認,就不會有事了。媽媽知道你是乖小孩,你是媽媽的小寶貝,你不是故意想騙媽媽,只是你太害怕所以不敢承認。但是我不要你這樣養成說謊的習慣,所以我打你。我要你不管做錯什麼,都要有勇氣承認。承認以後,我才能幫你一起想辦法彌補。一定要記住這件事,好不好?

T:好。(持續啜泣中)

大約四歲之後,小孩有時會出現行為問題,如對人不禮貌、說謊、偷竊、頂撞大人、狡辯等,這時就必須開始用壓制以外的責打方式,如罰站、罰跪、罰寫、罰唱歌等大家比較熟悉的方法或是「打」。

我會看狀況選擇處罰方式,不見得每次孩子做錯事都會動手打他,但如果有需要,我也不會特別排除「打」的選項。

因為其他處罰方式大家都很熟悉,所以我不再多說,我專門針對比較少人說的「打」這部分來說明。

我的原則是:小錯要大打,而且下手越重越好,一定要讓小孩立刻嚇到哭,甚至嚇到不敢哭,從此不敢再犯這個小錯。連小錯都不敢犯,大錯也就不需要爸媽傷腦筋來管教了。

爸媽常犯的錯誤是:

1.小錯小打,小孩不痛不癢,根本沒效,等於白打。沒有在第一次犯錯就就用力打下去,小孩就會一再犯錯,而且越犯越大,學不會自己約束自己。爸媽以為打沒有用,其實是自己用錯方法。

2.爸媽一直容忍小孩亂來,不在腦中理智尚存時適度的打小孩,非要等到小孩真的太過份,爸媽無法再忍耐時,才失去理智亂打—這是父母不尊重小孩的最糟糕示範,小孩只學到如何使用暴力發洩情緒,根本學不到自己哪裡做錯需要改進。

責打的標準流程

事先定下明確規則->孩子犯錯後,讓孩子先自己承認錯誤,並有悔改之心->我再根據已訂的規則執行處罰。

在這過程中,沒有謾罵、沒有貶低、沒有責怪、只有直接指出錯誤,讓孩子自己承認,再祭出處罰。

要注意,責打的過程中,父母不要重複描述小孩已經做錯的事,問他:「你為什麼老是ooxx?」之類的問題,這樣會讓孩子形成不好的自我印象,造成他更難改正自己的錯誤。

父母應該強調希望小孩做到的好行為,以及事前談好的規定,著重在:我們必須按照講好的規則去做,小孩必須自己承受犯錯的行為後果。

以下就各程序詳細說明:

1.先講好規則。針對一個要孩子改進的部分,討論責打的標準與方式。規則在事前可以討論,一旦確定規則後,執行時不能例外。注意,改進部分一樣一樣來,先從最重要、最根本的開始,完成一項後再進行下一項。不要一次說太多,單項進行孩子比較能專心,你也不至於讓自己陷入一天到晚都在責打小孩的困境中。

2.明確定義錯誤的行為,並說明錯誤的原因以及會造成的後果。確認小孩已經明白錯誤的嚴重程度。要把人和錯誤分開,跟小孩強調:你一直是有禮貌的乖小孩,你的錯誤行為只是暫時的疏忽,只要你願意努力,就可以不再犯錯。爸媽設立責打標準,是為了幫助你不再犯錯。

3.小孩一旦犯錯,就要根據規定加以責打。但在責打之前,要先讓小孩冷靜下來,好好跟他說明這次責打他的原因,提醒他我們已經講好的規定。並且要求小孩復述一遍責打的原因,如果小孩夠大了,就直接要他說問什麼會被打的原因。我發現小孩常對自己為什麼被責打有錯誤理解,這步驟是確認他真的明白自己為什麼被打,這樣打下去才有教育意義。

4.責打完之後,重申一遍處罰的原因,請小孩再復述一遍。這時,小孩通常已經哭的慘兮兮了,復述一遍被打的原因,會讓他更刻骨銘心,不敢再犯。

5.再次強調:爸媽打你是因為愛你,不要你做錯事。像你這麼乖的小孩,千萬不能養成壞習慣。因為這樣,所以我才會打你。

很多人誤以為,處罰孩子之後,為了安撫他受創的心靈,父母應該加倍疼愛孩子。

我認為,實行處罰過後,父母應該「繼續疼愛」孩子,但決不是因為父母心中的罪惡感而去「特別寵溺」小孩,也不是因為愧疚而去「特別討好」小孩。

父母只需要繼續維持原本疼愛孩子的方式,但和孩子再次強調處罰中包含的愛,讓他能體會「愛之深,責之切」的意義。這樣小孩才不會因為被處罰而把父母視為敵人。

我使用這種責打程序效果極佳,小孩被打完後都能明白自己的錯誤,確實改進,心中也不會有怨恨。

責打方式

我認為,責打小孩要用工具打。

很多人認為打小孩要用手打。的確,用手打原本就很乖的孩子,他會因為驚慌而痛哭,所以用手打就夠了,但個性頑皮、天不怕地不怕、皮粗肉厚的小孩很難感覺到痛(這種小孩我家就有一個—就是妹妹T),用手打根本沒用,只會落得被孩子取笑,爸媽搞得自己手心很痛的下場。

我用工具打小孩的原因是:

1.小孩會痛。我打小孩都選肉多的屁股大腿部位下手,原因一是打屁股大腿都是皮肉傷,不會傷到內臟,也不會有殘廢或生命危險,二是穿衣服可以遮掩傷痕,不會傷到小孩自尊。

2.用手打,讓大人太過方便,可能養成隨手打小孩的習慣。小孩也會搞不清楚,媽媽有時拍拍我到底是不是在處罰我?

要事先選好工具,最好先在自己身上先測試效果,要會痛但又不至於受傷。不要事到臨頭隨手找個東西打,因為這樣很難掌握使用工具的力道。

責打小孩的工具要慎選。最好是會痛會紅腫但不會有傷害,甚至有益健康,像我選擇的「拍砂棒」—厚重、有粗顆粒的塑膠棒子,打起來非常痛,小孩馬上就會哭,而且打幾下就會出痧,也就是紅腫烏青,看起來很嚴重,所以小孩都很害怕。

我們家把「拍砂棒」稱為「刑具」,平時備而不用,但一旦小孩犯錯,我就會拿出來,叫小孩來領受處罰。那種氣氛夠驚悚的,常常還沒開始打,小孩就哭的很慘。就算小孩哭的很慘,該打的還是要打,一下也不能少。

如果臨時要用家法卻不在身邊,我還用過「咬」或「捏穴道」的方式。

小孩還小,還能壓得住他時,我就咬小孩的屁股或大腿。用咬的原因是我好控制力道,而且小孩真的會痛,比打還要痛。我會一口咬下去,慢慢增加力道,等到小孩開始哭著喊痛才放開,通常會留下齒印甚至淤青。

小孩長大無法壓制住的時候,我就叫他們自己伸出手,我來捏手臂上的穴道,也是處罰兼保健的用意。

現在小孩更大,家裡多了一個家法:「算盤」--不用我打,小孩自己去算時間跪算盤。把算盤拿回家後,小孩試跪了一下,真的很痛,所以非常畏懼,從此很少犯錯。

我覺得,處罰小孩要有創意,不需拘泥什麼方式,只要小孩會害怕,就是有用的方法。

無效的處罰就是:處罰半天小孩依然嘻皮笑臉、不以為意,這樣就只有加強力道,或是換個小孩會怕的方法。

當然,小孩的個別差異很大,有些小孩用手輕拍就會嚇哭,有些小孩用拍砂棒打10下還笑得出來,爸媽要自己拿捏力道與強度,只要讓小孩有敬畏之心就好。

我處罰孩子一定在家裡,我也不會讓其他小孩圍觀取笑那個被責打的小孩。

如果在外頭孩子有狀況必須立刻處理,我也會找個隱蔽空間再開始責打,如果真的找不到,就先給予口頭預告,回到家再責打。

我不公開責打孩子的原因是:讓孩子不會受到環境與別人的干擾,專心學習我要教他的事情,以確保責打的效果。

我會叫小孩自己脫掉外褲來打,因為穿著外褲打,很難感覺到痛。

小孩會不會因此感覺被羞辱?對未進入青春期的小孩,我覺得這是多餘的操心。我是在家裡私下打,沒有旁人圍觀,孩子在家也常脫光衣服亂跑,我們家人也常一起洗澡。比較起來,在家自己脫掉外褲打屁股,是很正常的事。

用這種方式責打小孩,看起來很恐怖,其實真正需要責打的機會少之又少。

我在小孩2-4歲訓練服從的期間,會有一陣子密集使用壓制法,幫助小孩快速度過2歲的反抗期,學會控制自己脾氣與尊重別人。

4歲之後的責打,就使用標準程序處理,用於糾正品格上的行為問題。

等到小孩6歲進入國小之後,就很少有需要責打,因為小孩已經建立起自律自重的能力,說好規則,就不太會去觸犯了。

問與答

每個人的教養理論與作法都不應該一樣,因為小孩不同,爸媽也不同。

有時候,選擇哪種教養方式,的確是看爸媽與小孩的個性與喜好,是沒有對錯之分的。

一樣米養百樣人,本來就不可能大家都一樣,更不可能大家都用一樣的方法教小孩,也不可能大家都教出一樣的小孩。

這世界之所以好玩,就是因為我們都不一樣。

我鼓勵大家拓展自己思考的界限,質疑自己認為理所當然的前提,突破一般的教養迷思,勇敢去尋找最適合自己和自己孩子的獨特方式。

以下回答網友對於我責打方式的疑問。

1. 問:小孩這麼小就開始打他,不是欺負弱小,逼他屈服在權威之下嗎?應該要把孩子當成平等的人對待吧!

答:很多父母認為自己平等對待孩子,所以不會責打孩子的父母,他們往往卻只是給予孩子平等的權利與福利,卻沒有要求平等的義務與責任。

要孩子盡平等的義務與責任,需要嚴格的訓練與磨練,小孩才會具備和大人相同的能力,才有辦法盡到平等的義務與責任,這樣才有資格享有和大人平等的權利與福利—這比只給小孩權利和福利困難多了。

責打並不是一般外人的假設:因為小孩弱小,所以爸媽欺負他,一定要孩子屈服在權威之下。

我責打孩子,是因為我假設他跟我一樣是平等的人,所以一樣需要適當的訓練與磨練,去除每個人都會有的人性弱點,才能學會如何盡到他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最後得以享有和大人一樣平等的權利與福利。

小時候,父母親負責訓練與磨練小孩,等小孩長大了,則是整個社會環境會訓練與磨練他。

因為我覺得我和孩子是平等的,所以他有資格接受我的訓練,如果我覺得他比我弱小,我就不會訓練他,只會保護他了。

嬰兒時期的孩子,的確比我弱小,所以我不會在嬰兒時期責打他,通常會打嬰兒的爸媽,真的是自己情緒不穩定,發洩在小孩身上。

但孩子大了,父母親的管教態度也要和小孩一起長大。

小孩三歲了,媽媽還在一口一口餵他吃東西,我們都會覺得這媽媽太寵小孩,會讓小孩學不會自立。

如果小孩已經大到會耍賴、鬧脾氣、頂撞甚至動手打爸媽,爸媽還覺得小孩很弱小,一點都不能打,我也會覺得:你難道完全沒發現你的小孩已經長大了嗎?

而且我認為,年紀越小,彈性越大,學習力越強,越早給予適當磨練與訓練,能收到越大的成果,讓他長大後不需要那麼辛苦的接受社會的磨練。

到現在為止,我自己都一直在接受社會環境給我的訓練與磨練,不斷努力成為更好的人,所以我不覺得小孩可以因為他比我小,就可以豁免這種訓練和磨練—因為我認為小孩和我一樣是平等的人,而且他已經長的夠大了。

2.問:責打真的不會對小孩造成心理傷害嗎?為什麼專家學者都說打小孩會讓小孩畏懼退縮,有暴力傾向?

答:

首先,我想我們這一代(1980年以前出生)的人,應該很多人有小時候被爸媽打的經驗吧?我們也不是每個人長大之後都有暴力傾向啊!您應該是多慮了。被打與暴力傾向並不是絕對的必然關係,中間還有很多變數。

我覺得好玩的是:往往,父母如果假設自己小孩柔弱需要呵護,小孩就會變得比較柔弱需要呵護,如果父母假設自己小孩堅強獨立,孩子也往往變得比較堅強獨立。

父母如果假設打小孩會造成小孩心理傷害,小孩就真的會覺得自己被傷害了。

父母的假設,會影響他的教養方式,也會影響孩子的發展方向。

我喜歡假設我的孩子夠堅強,足以承受生活中的磨練,我不覺得他是脆弱到一碰就破的玻璃娃娃。

當然,我會觀察每個孩子不同的發展狀況,調整我的方向,我發展出一整套的責打步驟,就是要避免讓小孩有暴力傾向、畏懼退縮或心理傷害等副作用。

看了身邊這麼多親子相處的實例,我覺得我只學到一個真理:爸媽千萬不要用「自以為正確」或「專家這樣說」的方式來教養自己的小孩,而是要看這個小孩需要怎樣的教養方式,改變自己的作法去適應孩子,這樣的孩子才能得到最適當的教養。

3.問:你寫這種文章不是在推廣家暴嗎?

答:我在文章中不斷強調:你絕對無法做的和我一模一樣,因為你不是我,你的小孩也不是我的小孩。所以,整套移植我的作法是絕對行不通的。

我分享我整套責打的思考過程與作法,是要鼓勵爸媽們,仔細觀察自己的小孩,細心思考推敲,勇於挑戰一般人的觀念,加上自己的創意,勇敢嘗試,找到最適合自己和自己孩子的教養方式。

我知道我的一些作法真的很「驚世駭俗」,我不怕寫出來被誤會,因為我真的是這麼做,這麼做也得到了好結果。在教養自己小孩時,我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因為這只關係到我和我的小孩,和其他人都沒關係。

我的重點不是「要你照著我做」,而是「你有沒有真正想過」?

雖然我不是專家學者,無法有系統研究發展出理論,但我歡迎專家學者來研究我的作法,找出為什麼會有效的原因。

4.問:你從哪裡來的自信敢打下去,還敢說出來?沒有一個教養專家或心理學理論是這樣講的啊?

答:教養這件事,沒有全體適用的標準答案,只有「適不適合我和我的小孩?」

我發現,現代爸媽可能因為沒有自信、或是沒有時間,都很急著找教養的標準答案,套到自己小孩身上,這種套用法,能有效果是幸運,沒效則是正常。

所以我才一直提醒大家,不要照抄我的方法。

當格友詢問我關於教養的問題,我也不會因為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就覺得也適合他使用。

反而我認為,我需要學會信任這位父母親,讓他有空間自己去摸索適合自己的方式。

其實,現在很多父母親,缺少的就是這份信任—家中太多長輩、媒體上太多專家,都一直在告訴爸媽要怎樣教自己的小孩才是最好的,資訊轟炸之下,現代爸媽變得對自己越來越沒有自信。

只有周圍的人信任父母親,父母親才有辦法發揮所有的能力,善用自己的特長,來教養自己的小孩。

其實學校老師也是如此,只有周圍所有人都相信這位老師,這份信任感才能激發老師發揮所有的潛能,把學生教好。

我們都需要這份信任,才能發揮自己潛能,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到最好。

也許每個人的方法都不會一樣,但只要結果是好的,何必在乎方法呢?

如果你在做事的時後,周圍的人一直下指導棋,告訴你怎麼做才對,你會不會覺得綁手綁腳,對自己越來越沒有自信?

我想大家都不喜歡這樣,可是為什麼在教養自己小孩上,卻不斷邀請各方面專家來下指導棋?

5.問:你怎麼能確定打小孩之後,小孩不會恨你?

答:您覺得爸媽打小孩,小孩會恨爸媽,是基於一般人對打小孩的刻板印象:「爸媽盛怒之下,順手拿起東西,披頭散髮的往小孩身上亂打」。

如果您看過我完整的所有文章,就知道我的責打方式完全不是這樣。

我從來不罵小孩,我不貶低,不挑剔,也不會尖酸刻薄的諷刺。

我也從來不會對小孩生氣。我責打小孩,從來不是因為他們「惹毛」了我,讓我生氣。

我看過堅持不打不罵的家長,言語上卻不斷諷刺挑剔自己的小孩—我不覺得這樣小孩心裡會比較好受,會比較不恨爸媽。

6.為什麼別人都能不打小孩,小孩都乖乖聽話,為什麼我就做不到,非得打小孩才行?我也想做個好媽媽唉!

答:很簡單,因為你不是他,你的小孩也不是他的小孩。

教養不是「不打滿分,一打就會扣分」的比賽。不打小孩的父母不見得比較好,打小孩的父母也不見得比較差。

重點是:教出來的孩子是不是社會上的好公民?是否能跟周圍的人和諧相處、互助合作?是否能發揮自己能力,造福這個世界?

父母的教養是否成功,是要看最後的結果,而不是過程。

爸媽帶著孩子走這趟教養的過程,有極大的個人差異,絕不可能跟別人一樣。

「打」只是一種教養的選項,要因時、因地、因人、因事適當使用。

爸媽要學會融合不同的教養選項,在正確時機使用,找出最適合自己小孩的教養方式,讓小孩可以成為好小孩,自己也可以成為好爸媽。

爸媽只要「好好的打」,不要「在氣頭上瘋狂亂打」,打小孩這件事,就不是罪惡。

7.打小孩或完全不打小孩,哪種教育方式比較難?

答:我覺得兩種都很難。

任何方法要用到好,不會有副作用,都需要研究和揣摩。爸媽不應該以自己使用的難易度來選擇教養方式,應該是要看小孩需要哪種教養方式,才能長成更好的人。

8.一定要打小孩嗎?如果我真的打不下去怎麼辦?

答:不一定要打。我從來沒有鼓吹大家一定要打小孩。打不下去,那就不要打,另外想辦法。我相信你一定能想出最適合你的方法。

我看過很多母親永遠是那麼溫柔、輕聲細語、從來不打孩子,也一樣把孩子教的很好。這種母親有他的獨家教養方式,我也沒辦法硬套在自己身上,因為我不是他,我的小孩也不是他的小孩。

我終於想通的一點:當媽媽要活的自在一點。如果我本來就是嚴謹正直、形式作風都偏陽剛的人,我不可能當了母親就一下子整個人變的完全溫柔。我要接受我自己的樣子,琢磨出我自己用起來最順,教小孩也最有效率的教養方式。

羨慕別人是一回事,但羨慕到不想當自己,只想當那個人,我覺得是給自己增加困擾。

如果你真的打不下去,那就不要打。因為責打是我的方法,不是你的方法,你必須自己去找出自己的一套。

我也不希望有人因為太想學我,而忘了他們自己原本的樣子。

我知道,我必須先接受自己,才能當一個快樂自在的爸媽。只有快樂自在的爸媽,才能養出快樂自在的小孩。

9.打小孩會抹煞孩子的創意?

答:我從實際經驗中知道,只要遵循四不打原則(事前沒說過要打的不打、無心之過不打、後果可以自己收拾與承受的錯誤不打、做不到的不打),是不會影響到孩子的創意發展。

反而,我覺得生活太過忙碌、塞入太多行程、沒有給小孩發呆放空的時間,才是小孩創意的最大殺手。

10.你覺得人性本惡還是人性本善?

答:我覺得,人性是向善的,但也同時都有弱點。我們心中都很想遺棄自己的弱點,讓自己更好,但那弱點常常跟著我們,要丟掉弱點不是那麼容易。所以我們都需要幫助。如果有人可以幫我去除我的弱點,我會非常感激他,因為他讓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11.原來你自學是為了要讓小孩在家裡幫你做家事,不是為了小孩的發展?你這樣跟讓孩子去工廠作童工有什麼差別?

答:差別很大。因為我的家不是工廠。小孩做家事也沒有領薪水。(會不會又有人說:你的小孩比童工更慘,做這麼多工作連薪水都沒有?)

我的部落格「捨不得你去上學」的名字,是我在和小孩一起做家事時想出來的。

也許有人因此誤會我的孩子是不是學校適應不良,或是被霸凌,所以我才捨不得他去上學。

其實沒有。我的孩子在學校都適應得很好,也很喜歡上學。只是我真的很喜歡小孩可以在家陪我,和我一起在家裡做家事的感覺,小孩真的幫了我很多忙,所以我捨不得他去上學。

做家事也可以幫助孩子的發展,我寫過一篇文章,分享如何帶著孩子做家事:

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65344496

我讓孩子自學是因為孩子可以在家裡和我一起做家事,減輕我的負擔,也有助孩子的發展,一石二鳥,我覺得是很好的選擇。

12.你教小孩要服從,他以後面對擅長利誘、威嚇的人,該怎麼辦?

答:我教小孩要服從「紀律」與「規範」,而不是服從「人」,所以不論別人如何威嚇利誘,我都期望我的小孩有勇氣繼續服從「紀律」與「規範」,而不是放棄自己的原則,屈服在那人的利誘威嚇之下。

我認為,我這種教法,孩子以後會更有勇氣去面對與抗拒任何威嚇利誘。

13.你打小孩就是給小孩最壞的示範:「只要別人不聽話,我就可以打他」!

答:我打小孩不是因為他不聽我的話,是因為小孩明白某些事不能做,但又因為自己人性的弱點而去做,為了根除這個弱點,他需要我幫助他建立自制能力,所以我才會責打他。

如果您有完整看過我的文章,您就會發現這個顧慮毫無根據。

14.打小孩只會讓小孩學會「我要做不會被打的事」,他們無法理解事情的道理,這種效果只是暫時的。

答:如果依照我整套責打的流程,孩子在被打之前,都會完全明白事情的道理,知道不做這件事的原因,是因為這件事不好,而不是因為做這件事情會被打。

我認為這種責打方式可以培養小孩的自制能力,效果非常明顯而持久。

15.責打代表爸媽無能為力,只會濫用權威。

答:責打是一套很複雜精密的流程。我不認為無能為力的爸媽可以做得到。

責打也不是濫用權威,把小孩屈打成招。責打是善盡爸媽的教養職責,願意去處理教養中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培養小孩健全完整的人格與道德感。

16.打小孩就是不尊重小孩。

答:我非常尊重孩子,我認為他是獨立的個體。所以我給他選擇的權力,讓他自己去承受後果。

我從不罵小孩—不羞辱、不貶低、不嘲笑。我每次責打孩子都經過他的同意。我也不會在公共場合責打小孩,就算在家裡,我也不會讓其他小孩圍觀取笑那個被責打的小孩。

因為我尊重小孩,所以,責打,是非常嚴肅的事情。

17.你打小孩就是否定小孩的自主權,覺得小孩「只有打才會懂」。

答:我給小孩選擇的權力,同時讓他承擔後果,就是讓小孩有自主權。

如果你看過我的全文,就知道我打小孩,都是經過小孩的同意,他們都是知道自己做錯事,願意承擔後果,接受應得的處罰。

小孩要「教」才會懂,但教的方法有很多種,「打」只是其中一種。

18.教小孩其實用「正向加強」的方法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不需要「打」。

答:「正向加強」和「打」一樣,都是教養的一個選項,但也都不是萬靈丹,要看狀況來選擇適合的方式。

但是要注意:濫用「正向加強」,容易讓小孩變成利益導向—有好處才會去做。

我在文章中有提到如何避免濫用「正向加強」,請參考「自動自發做好事」章節。

19.你在小孩小時候去壓制他,難道小孩不會有樣學樣,也去壓制別人?

答:您這個論點,來自「你打小孩,小孩就會去打別人」一樣,都是沒有根據的假設。

因為,依照這假設推斷:

我在小孩小時候親他,所以他會有樣學樣,到處去親別人。

我在小孩小時候幫他脫衣服,所以他會有樣學樣,到處去幫人脫衣服。

我在小孩小時候幫他擦屁股,所以他會有樣學樣,到處幫人擦屁股。

所以,我絕對不能在小孩小時候親他、幫他脫衣服、擦屁股。

不是這樣吧!

「爸媽打小孩,小孩長大後會去打別人」這種理論完全是空穴來風,不然我們應該可以看到很多成人互相洗澡、擦屁股、穿脫衣服和餵食。

小孩的確會看父母怎麼做,然後有樣學樣,但小孩也會「看狀況」,知道彼此的對等關係,來調整自己的作法。

如果小孩不會「看狀況」,搞不清楚不同身份的關係,不會調整自己的作法,那是另外的問題,不是因為父母打小孩的關係。

父母怎樣教養小孩,小孩也會用類似方法去教養他的下一代,這是比較有可能的,但只侷限於教養方面的有樣學樣,而不是把父母教養他的方式,拿去對待身邊所有的人。

小孩長大後,還是可能自己做選擇,最後和爸媽的方式完全相反—很多人就是因為小時候被爸媽打過,所以自己絕不體罰小孩。這些人的實例,應該足以證明您的推論沒有根據了吧?

但我很確定,我壓制我的小孩,我的小孩絕不會去壓制別人—為什麼?

因為我從不壓制其他任何人,我只壓制我的兩歲小孩,就是這麼簡單。

為什麼我只壓制自己的小孩,不去壓制其他人?

更簡單,因為那個其他人不是我的小孩。

20.你打小孩,那你敢不敢去打大人?如果你不敢打大人,你為什麼要打小孩?這不是欺負弱小嗎?

答:這是一個很有趣,顯然沒有經過思考就問出來的問題。

答案很簡單:因為那個大人不是我的小孩。

這跟欺負弱小一點也扯不上關係。

我是在教我的小孩,我不是在比誰有膽量去打人。

21.有沒有學說支持你的論點?

答:我曾經喜歡看書養小孩,但我後來發現,那是套一個框架在自己身上,為了迎合某位專家的專業見解,卻忘了去感受小孩的需要。

我會翻閱一些教養書籍,研究一些教養學說和理論,但我不會全盤照抄,奉為圭皋。我只是用來刺激我自己的想法,看看有什麼遺漏或不足的地方。

我也不是專家學者,我沒有做過任何統計與實驗。我也不想在我的文章中套太多理論和學說,我覺得那樣太沈重了。

我只是分享自己的實際經驗,在我家施行後,事實證明有效,但不見得適合用在每個人身上,給大家參考而已。

22.你應該要給小孩思辯的機會,不應該直接打。

答:的確,所以我文中有說:都會跟小孩討論哪些錯誤必須責打,這就是在給小孩思辯的機會。

但事前不說是非對錯,任由小孩亂做,等到小孩犯錯之後再來思辯,我覺得已經太慢了。

23.責打是否可以套用到其他的人際關係?例如:夫妻、男女朋友……

答:

我知道你問這問題是要挑釁我,我很明白的再告訴你一次:不行,只有父母能做,而且是在教養上全心投入的父母。

我在文中已經說過為什麼只有父母能做,其他人不能做的原因。如果你還是堅持要套用到其他人際關係上,我只能跟你說:控制一下自己吧,你是人,不是野獸,也不是機器人,用用腦袋吧。

24.你從小就訓練小孩服從,這是奴化小孩,讓小孩失去自我思辯能力。

答:我訓練小孩服從,但我同時會給小孩選擇權。也就是說:我「教」小孩要服從,但我從不「強迫」小孩要服從我。這跟「奴化」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為什麼大人需要教小孩服從?

我可以舉個例子說明:你要小孩思辯,就是要小孩「服從」你去思辯。如果小孩不服從你,不願意去動腦筋思辯,他如何能學會思辯?

另外,思辯之後的結論一定是不服從嗎?小孩可以經過思辯之後選擇服從吧?不然主張小孩要思辯的父母,教小孩的任何東西都要講反話,因為他經過思辯後一定會不服從你。

老實說,爸媽教養孩子就是希望孩子能聽你的話,如果你要孩子思辯,孩子硬是不服從你,就是不思辯,你也會很傷腦筋吧?

後語

先感謝你終於看完整篇文章,真心希望我寫的文章能幫助到你。

其實是否要寫這個主題,讓我猶豫很久,因為我覺得這個主題很難寫的完整,又很容易被人誤解和誤用。

讓我最後決定要寫出來的原因,是看到太多朋友在這方面摸索,想找出答案。我自己走過這段路,我知道如果有人願意分享經驗,那對我是多麼珍貴。

文章發表後,果然受到不少批評,我為那些提出批評的人感到遺憾和可惜,因為我從他們的文字中發覺,他們根本沒有把我的文章看完,也許是時間匆促,看個開頭就下結論,也許是過往的經驗遮住他們的眼睛,所以會看偏,誤解、誤會,妄加推論。

我很期待有理性的討論,能幫助我在這方面的思考更加周延。謾罵、貼標籤、甚至不尊重個人信仰的言論,這些都不會傷害到我,只是會讓我覺得,無論這些人是多麼支持愛的教育,多麼堅持對孩子不打不罵,多麼堅持要讓孩子思辯,堅持不要把思想框架套在孩子身上……但他們自己的言語行為,就已經是對孩子最糟糕的示範。

如果他們是這麼容易對人貼標籤、謾罵、發表不尊重的言論,那麼的確,他們的個性尚未成熟到可以責打小孩,他們真的還是堅持不打不罵比較好。

我也很高興許多看過完整文章的朋友,與我有過深刻的理性討論與經驗分享。最讓我快樂的,也有許多朋友告訴我,我的文章有幫助到他,解答了他的疑惑,讓他更清楚自己的問題,也找到解決的方向。

其實,只要有幫助到一個人,我就覺得我花這麼多精神寫這麼多文字,是值得的。

其他,也不用太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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