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上課時談到誠實的一個定義:無論結果如何,我都要說實話。

箴言12:22也說到:行事誠實的,為主所喜悅。

為什麼主會如此看重我們是否會在任何狀況下說實話?為什麼主會喜歡我們行事誠實?

摩爾門經一開始談到主命令先知李海帶著家人,離開耶路撒冷進入曠野,李海立刻服從主的話,"撇下了他的房屋、他繼承的土地、他的金子、他的銀子和他的寶物,除了他的家人、必要的物品和帳棚外,什麼都沒帶,就離開進入了曠野。"(尼腓一書2:4)

從這段敘述看來,李海當時在耶路撒冷的生活過得很優渥,有房有地,有金有銀還有寶物,但他為了服從主的話,拋棄了這些身外之物,只帶著家人和生活必需品就走了,顯然,這個決定造成全家經濟與生活狀況很大的落差,李海的兩個兒子拉曼和雷米爾因為懷念耶路撒冷舒適的生活,開始對父親的行為頗有怨言。

後來,拉曼和雷米爾為了取得銅葉片和邀請以實瑪利一家人加入他們的旅程,有兩次機會回去耶路撒冷,但奇怪的是,他們就算回到了耶路撒冷,卻從來沒提過要自己留下來,不再回去李海在曠野的住處,甚至在第一次去找拉班拿銅頁片吃了閉門羹後,率先起意想要趕快離開耶路撒冷回到曠野父親那裏去的,竟然就是那兩位一直懷念耶路撒冷生活的拉曼和雷米爾。

這是怎麼回事?他們不是一直想要回耶路撒冷過從前的舒服日子嗎?乾脆也別管什麼拿回銅葉片的任務了,直接留下來住回老家,金銀財寶隨便他們花,爸爸媽媽又不在沒人管他們,這不就是他們理想的生活嗎?為什麼這時候反而吵著要趕緊回去曠野找爸爸呢?

誠實是,無論結果如何,我都要說實話。拉曼雷米爾怪爹怪弟弟的各種抱怨,其實是他們沒有說實話,他們不敢承認他們害怕無法預知的未來,所以隨便找別人發洩情緒,就算他們有機會回耶路撒冷過自己理想的生活,他們也不敢真的去做,還是回到爸爸那裏去,繼續怪爹怪弟隨便遷怒別人,這樣最簡單了。

因為他們不夠誠實,造成他們"遜於作惡,卻遲於記起主他們的神"(尼腓一書17:45),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完全悔改,造成靈性的麻木不仁,最後完全離棄了神。

當我們決定接受洗禮,就是答應神我們願意事奉祂,遵守祂的誡命(摩賽亞18:10)。就像李海一家人離開耶路撒冷一樣,我們也得拋棄一些過往生活擁有的事物,只帶著神眼中最重要的家庭關係和生活必需品,開始學習用神的方法來過新生活。但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害怕或不習慣,忍不住又把應該丟棄的東西撿回來用,或甚至一開始就捨不得丟,除了家人和生活必需品外,又帶了金銀財寶加上全套精美餐具和視聽音響,恨不得把耶路撒冷的整個家都搬入曠野,繼續過著洗禮以前的舒服日子。

想想看,我們是否曾信誓旦旦答應要遵守神的誡命,也滿懷信心覺得自己一定做得到,但事到臨頭,當我們開始感覺害怕,不舒服,不習慣,壓力山大的時候,就說現在是特殊狀況,誡命不適用於我,人要懂得變通?

想想看,在這時候,我說的是實話嗎?我有真的願意遵守神的誡命嗎?我真的知道神愛我嗎?我真的知道我來到這世界的目的嗎?我在神前說的每句話都是真的嗎?

我剛受洗之後,發現守安息日為聖真的很難,老闆星期天中午請所有同事吃飯,我怎能不去?初中的好朋友星期天晚上結婚請喝喜酒,我怎能拒絕?長輩大壽家族聚餐也是在星期天,我能不到嗎?更不用提有時候我星期六忘記買菜,星期天聚會回家打開冰箱發現空無一物,難道要我餓到星期一嗎?

每次要做這種決定,我都感覺到壓力山大,我終於明白這就是考驗。我得利用每次考驗的機會,跟神證明無論結果如何,我是真的願意守安息日為聖,如果這是我的實話,我就得用行動去印證我的話。我必須讓我腦袋裡想的,手上做的,和嘴上說的都完全一致--不論在任何狀況下。不然我會跟拉曼雷米爾一樣,因為一直不說實話,越來越不敢面對自己,導致靈性的麻木,離神越來越遠。

尼爾安德森長老說:誠實是靈性的基本原則,是屬神的品格,也是靈性成長和獲得屬靈恩賜的必要條件。(利阿賀拿2017.8)

我們必須誠實,不僅對別人誠實,更重要的是,要對自己誠實,也對神誠實。我們必須對自己生活中因為漫不經心而造成的言行不一有所警惕。如果我們能像約瑟斯密一樣,"對神和對所有的人都有個無愧的良心"(教約135:4),我們的靈性之眼會被張開,我們的靈感會特別敏銳,我們會感覺跟神非常接近,我們會非常容易就獲得靈性的啟發。

主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利未記19:2)如果人沒有具備神的完美和聖潔,就無法享有祂的榮耀。(信心的講詞 77)神愛我們,祂希望我們能回到祂身邊,享有祂的榮耀,但祂無法在罪惡中祝福我們,神必須等到我們自己運用選擇權,誠實面對自己的罪,承認自己的不配稱,主才有辦法以祂的贖罪大能來拯救我們。

所以神才會那麼看重誠實的品格,因為,誠實的確是獲得靈性成長和屬靈恩賜的第一步。

2017年7月份利阿賀拿青年園地提出一個問題:如果我已經自行停止觀看色情,我還需要告訴主教嗎?

其實這問題背後,真正的問題是:如果我已經自行停止觀看色情,那為什麼不告訴主教呢?

的確,如果我們在違誡之後,就算我們已經停止了那違誡的行為,我們可能還是懷疑自己是否配稱,悔改是否完全?如果我們這時能夠選擇告訴主教,代表我們對神,對自己都有個無愧的良心,當我們足夠誠實了,主教就會代替神來幫助我們。

我們在洗禮之前的罪,都因為洗禮而潔淨了,神既往不咎,洗禮真的是神的仁慈恩賜。但是洗禮之後,我們曾經做過的錯事,就不能以為反正沒人會知道,也沒人會在意,也不用悔改了,假裝從來沒做過就好。

這樣是行不通的。因為這件事,自己知道,神也知道。

沒有悔改的罪,就像重擔一樣,會壓的我們抬不起頭,沒力氣伸手去接神要給我們的祝福,這種長期隱瞞,不說實話的痛苦,會讓我們靈性一直難以進步,最後失去的是永恆的幸福快樂,這代價太不值得了,還是誠實比較好。

約瑟斯密看到第一次異象後,受到許多迫害,但他說:我知道,我知道神也知道,我不能否認,也不敢否認。

對於我們做過的所有事,我們有足夠勇氣說:我知道,我知道神也知道,我不能否認,也不敢否認嗎?

越誠實的人,越能看清楚真正的自己,就越能謙卑下來,承認自己的弱點,轉向救主尋求幫助,救主也的確幫助那些誠實面對自己弱點的人。正如主對摩羅乃說的:如果世人到我這裡來,我必讓他們看見自己的弱點。我賦予世人弱點,使他們得以謙卑;我給所有在我面前謙抑自己的人的恩典是充分的;因為如果他們在我面前謙抑自己,並對我有信心,我必為他們使軟弱的東西變成堅強。(以帖書12:27)

誠實,就是世人能到神那裏去的第一步。

我們誠實,不是因為怕別人發現真相後會對自己不利。我們誠實,是為了變得更潔淨,能更接近神,得到神更多的祝福和幫助。願我們都能真正明白做個誠實的人,對我們自己將有多大的好處。讓我們下定決心,無論結果如何,都要說實話。奉耶穌基督之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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