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不到一歲就在共學團裡跟著哥哥姊姊玩,他們都沒上過幼稚園,人際相處沒有任何問題,也因為有共學團體媽媽間的互相支持,我當全職媽媽也沒有絲毫孤單寂寞、與社會脫節的感覺。我覺得共學團真的是全職媽媽在家帶學齡前小孩的一大福音。
如果有現成共學團可以參加,當然最方便。如果沒有現成的共學團,自己也可以組一個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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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孩子從玩耍中會學到最多東西,也學的最快。大人常想要教孩子些東西,我後來發現,他們從我這裡學到的東西,最厲害也沒我厲害,但他們自由玩耍學到的東西,常令我驚豔贊嘆不已。曉家自己亂折,發明很多折紙方法,曉庭玩一玩,會隨口唸出一段短詩,曉庭自己創作過一本四頁的繪本「下雨天」,姐妹還會一起編歌合唱等等。這些都不是我教的,也不是我要她們作的,是她們自己玩出來的。
尊重孩子的步調,耐心等待孩子自己玩出東西來,好處是媽媽省事,小孩激發了學習興趣,也有自信和成就感。這是在家帶孩子的最大優點,不需要在期限內交出看得見的學習成果,不需要對任何人交差。
等孩子上小學後,就很難有這麼多時間可以自由運用了,創造力會因此降低不少,所以絕對要善用學前的玩耍時間。
孩子學齡前最重要的學習是情感表達、情緒處理、人際互動與自己照顧自己。這些能力學好,上國小決不會適應不良。這些能力都不是上課可以教會的,必須耐心陪著孩子見招拆招,一次一次累積實際經驗,才能內化到孩子心裡,成為他的能力。
過去共學有很多很棒的課程,很感謝大家的用心,但共學目的並不是要孩子聚在一起學些什麼,成為另類的私人才藝班。之前安排課程是希望媽媽分享平時在家和自己小孩玩什麼,並不期待媽媽成為這麼多不同年齡孩子的才藝老師。課程,是作給媽媽看的,不是給孩子上的。但現在有點失焦了。大家都期待孩子來共學學到東西,卻忘了當初我們設立這共學的目的是要媽媽和孩子一同學習。(請見社團文件中的共學公約)共學每周一次,時間又短,哪能學到什麼?真要學到什麼,應該是媽媽來共學學到東西以後回家好好教自己小孩才是。
我也希望拿掉課程之後,有更多時間讓媽媽交誼,孩子玩耍。有的媽媽常常上完課程,不到12點就帶著孩子走人,我心中都在吶喊:「你錯過了共學最精華的午餐時間!」其實,早走若只是為了帶著孩子回家吃飯或自尋餐廳用餐,還不如先作好便當或是先買好外帶食物,大家一起邊吃邊聊,小孩也有時間自己玩。就算孩子要睡午覺,12:30再離開也絕對來得及。我知道有時的確是要事在身,不得已要早走,所以現在乾脆省略課程,直接進入最重要的聊天玩耍時間。
還有,我也覺得大家這段時間內學的課程也夠多了,足以回家帶著孩子玩,不會覺得無聊了,所以課程的階段任務已經達成,不需要再安排課程了。
我也希望給予召集人最大的自主權來安排活動,所以我們決定「不需要安排」課程,但不是「不能安排課程」。若召集人有很好的點子要分享,都歡迎主動請纓,擔任召集,如有需要,連續好幾次都由同一人召集,以安排連貫的內容,也都可以。課程也可以以媽媽為對象,舉行讀書會或主題座談分享。
共學是大家的,我們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限制,提供寬廣的舞台,讓願意付出、樂於分享的成員盡情揮灑。對於這些熱心的媽媽,我們永遠心懷感謝。
共學地點問題,因目前教會成員出席仍不穩定,還是無法使用教堂。分成3區主辦,是希望召集人就近尋找場地,至少方便同區的媽媽參加,不需要花很久時間跑很遠,大人小孩都很累。其實,在哪裡共學對孩子並不重要,只要有玩伴,哪裡都好玩。
鼓勵大家在這個大共學團下,自組各種合乎自己需要的小共學團,是因為人數多的共學,認識的人多,媽媽要尋找資源、徵詢意見都很方便,但安排課程或出遊都很難顧到不同年齡孩子的學習需求,以及個別家庭的喜好。只有將大共學團簡化為最單純的型式,小共學團再依個別需求精緻化、客製化,才能兼顧大與小的好處。所以將大共學團定義為人際交流平台,期望大家積極主動的在這裡互相揪團,讓我們的共學內容更豐富,孩子能得到更多益處,媽媽在家帶孩子的生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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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朋友討論到小孩之間推擠打架等衝突的處理方式,讓我回想起J三歲以前有段時間一直打人,三歲以後,也有幾次被打的經驗,所以無論打人或被打,我都體會過身為家長的感覺。碰到這種狀況,我覺得難處理的不是怎麼教導自己小孩,而是如何安撫被打小孩家長的情緒。被打小孩的反應完全是看家長反應而定。而且常常是小孩早已忘記,又玩到一起了,只剩家長心中一直放不下。我深深感覺,現在有些爸媽照顧孩子已經太不可自拔了。他們完全把小孩看成自己的延伸,小孩被打等於大人被打,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但我卻有不一樣的觀點。
我家養過九個月齡之前的兩隻小狗,這年紀的小狗大約等於人類的小孩階段。就算你沒養過小小狗,看動物頻道時也可以看到,各種動物的幼獸在尚未有獨立謀生能力前,都是每天彼此打打鬧鬧。我家那兩隻小時候就是如此,睡醒吃飽之後就是追逐、撲打、互咬。所有了解動物的人都知道,幼年期間和其他幼獸的打鬧,除了可以培養未來成年後求生必須的體能與狩獵技巧,更重要的是,還可以藉打架確立自己在團體中的地位,培養社交能力與合作倫理。同一群動物只要藉打架確定彼此地位尊卑後,就不再會打架了,反而下屬會對領袖絕對服從,這樣領袖才能領導整個獸群,一同在曠野中合作覓食與躲避敵人。
如果狗在成長期間缺乏這種與其他小狗打架的經驗,長大會出現兩種極端個性:一是自高自大、不知畏懼與危險、甚至騎到主人頭上作威作福,二是膽小怕事、神經質、愛吠叫,這兩種狗都很難教導與管教,不但很難融入狗群生活,也常成為主人的困擾。
觀察這兩隻小狗的互動,讓我對孩子間的打鬧不會太緊張。我覺得小孩也是如此,要在某個成長階段藉著肢體的碰撞來學習人我份際。輕重的拿捏,需要經驗,小孩往往一開始出手會偏重。幸好這階段的孩子怎麼打,只要注意他們不要從高處跌落,不要被門夾到手,都不太可能有嚴重傷害,頂多輕微破皮流血、頭髮被抓掉幾根,這些都不會危及性命或有永久影響。只要大人不去干涉,小孩打一打、哭一哭、又繼續玩,是很正常的事。而且雙方孩子都不太會記仇很久。所以我認為,這階段的孩子彼此打鬧推擠,是不需要太干涉、太在意的。只要家長持續教導正確的原則,作好榜樣,等孩子過了這階段,約三歲以後很會講話後,動手的機會就大大減少。
我說不需要太在意、太干涉是因為常常孩子是無心的或另有複雜內情,如先打人的孩子因為對方還手而大哭,反而剛開始被打的孩子沒哭,大人沒看到過程,孩子也還不會表達,就錯怪那先被打而還手的小孩。諸如此類的狀況一時難以判斷是非。如果打人方的爸媽急著向被打孩子的爸媽交代,因此當場斥責或處罰自己小孩,我覺得這樣處理太粗糙了。
我處理我家孩子打人的方法是:帶她離開現場,等她情緒平息後再跟他講。
我會對孩子說:耶穌基督教我們要相親相愛,你剛剛打他,讓他不舒服,這樣就沒有相親相愛了,所以打人是不對的。我們不可以打人。他現在很難過,你覺得可以怎麼安慰他?怎樣彌補你做錯的事?
如果知道孩子打人的原因,要幫他練習用語言表達出來:我知道你剛才是想要••••••所以才會打人,可是打人只會讓他很難過,並沒有達成你的目的,你要用說的,人家才聽得懂,才有可能照做。你下次可以說••••••(幫孩子用完整、有禮貌的話說一遍,並請孩子跟著唸)。如果被打者情緒平靜了,可以帶孩子去找他,對著他完整的說一遍,當然,被打者有可能還是不願照做,這時就教孩子要尊重別人的選擇,另想別的方法達成目的。
我努力把孩子跟打人的錯誤行為分開。我絕不讓孩子覺得我的意思是:「你打人,所以你不乖,所以我也要打你,我不想理你,我不愛你了。」我努力讓孩子明白:「打人是錯的,我知道你努力想當乖小孩,所以剛剛打人是不小心做錯事,你心裡也很難過,這些媽媽都知道,媽媽愛你,想讓你快樂起來,所以媽媽想幫你,讓你學會管住自己的手腳和脾氣,我們一起努力,一定做的到的!」
我發現這樣效果最好,她會了解到媽媽愛她,了解她,體諒她,願意幫助她一起克服這弱點。所以她聽得下去,也願意配合去做。
這樣的教導,可能要重複許多次,才會見效。我會一直提醒自己,保持耐心,因為天父也是這樣教導我的,祂一直重複告訴我正確的原則,讓我知道祂愛我,但我卻常常克服不了自己的弱點,一次次犯一樣的錯。犯錯後,天父還是給我機會,還是告訴我祂愛我。
我知道用天父教我的方法去教孩子,一定不會錯。
孩子一直打人,也絕對不是媽媽沒教。
但用這方法,我就必須對抗周圍的壓力:「這媽媽的小孩打人都沒在管!」
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心中都很掙扎,最後終於有信心說出:「我會管我的小孩,但我不需要在此時、在你面前、管給你看。」
所以我知道,旁人願意給媽媽這個信任的空間,相信打人孩子的爸媽會適當處理,而不是當下要他斥責或處罰孩子給大家看,這對打人方家長的管教非常重要。
我覺得,如果對方家長就是當場要一個道歉,我願意幫孩子說對不起而不是當場強迫她說。
如果我的孩子打人,別的家長制止、斥責或處罰他,我會很感謝那位家長,覺得他是我管教的好幫手,很樂意讓他來處罰我的小孩,因為這是孩子做錯事應該承受的後果,他可以學到:打別的小孩會被他爸媽處罰。對小孩來說,被家人以外的大人處罰,遠比爸媽處罰嚴重很多。
因為就算我的孩子當初犯錯是無心、情有可原、是被錯怪、誤會或那位家長處罰過當,我覺得孩子都應該去承受這個後果。因為我相信人生中被為難、誤會、抹黑、都是正常,必定會發生的事,我也不會為此幫我孩子出面解釋或解決。孩子的人生,他必須自己去過。但我會跟孩子在另外私人時間聊聊這件事,幫他釐清情緒、聽他訴說感覺、理解、支持、愛他,引導他運用福音原則來面對、處理,藉此得到見證。相信我,孩子再小,都可以用這方式處理。
一定很多人問:「既然你可以接受別人當場處罰你的小孩,那你為何不自己當場處罰呢?」
很簡單,因為我是孩子的媽媽。孩子做錯事,心中一定感覺害怕、懊悔、孤立無援,他這時最需要媽媽的安慰、支持、與保證的愛,他才會有力量去面對錯誤,努力改正。如果我當場處罰他,他很容易因為感覺害怕與孤立,反而表現出強烈的自衛,變成倔強與死不認錯,只是放聲狂哭,陷入歇斯底里。這樣教導的管道就封閉了,無論媽媽告訴他的教導多重要,他都聽不下去。
這完全是反效果,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
另外,有幾件事我絕對不做。
我不會在這階段跟孩子說:你打他,那他以後就不喜歡你,也不會跟你玩了。
我不喜歡這麼簡單的歸因,也不喜歡用「別人不喜歡你」來恐嚇小孩。
因為通常,小孩下次見面,還是會玩在一起。
還有,有時候做對的事也會讓別人不喜歡你,那你要教孩子做那件對的事嗎?
我不認為在現場要求打人的孩子去「敷敷」被打小孩,說對不起或要求雙方抱抱,有任何的實質教育意義。這些都是在做表面,向旁人交代。當你一次次要求孩子做這些事時,孩子學到什麼?他只學到原來打人以後只要敷敷他,說對不起,抱一抱,就好了,後果沒有很嚴重呀!所以下次還是一樣動手,到最後,他也不用大人講,打人之後自己就會敷敷、抱抱人家,說對不起。這有意義嗎?他還是一樣打人啊!背後的問題還是沒解決。
我也不會問小孩打人的原因。你覺得孩子會說:「是我的錯,我沒管好自己手腳」嗎?你只會聽到孩子說:「因為他先推我」「因為他先搶我玩具」等,把責任推給別人的說法。如果你聽孩子的話,去問對方小孩:「你有沒有先推他?」「你有沒有先搶他玩具?」你就被孩子耍了。只要來回這麼幾次,你要管教小孩不能打人的焦點絕對被糢糊掉了,最後,連你自己都忘記當初為何捲進這場小孩的紛爭,反而很認真地去追究誰是誰非,完全忘了要教小孩不可打人。孩子看你這樣,馬上學會:原來打人只要說是別人害我的原因,就沒事了。相信我,孩子學推卸責任是很快的。
我只會很簡單跟孩子說,不管什麼原因,打人就是不對。不管別人對你做什麼,你都可以有很多方法來應對,但就是不能打人。我們先針對你打人這件事來處理。處理完再來討論我們可以用其他哪些方法應對。
要因為孩子打人而打孩子嗎?我認為這是以暴制暴的最錯誤示範。
因為孩子會打人,所以避免參加小孩多的團體活動?我覺得這是逃避,問題沒解決,孩子還是沒學到他的功課。
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是我的孩子被打呢?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打,我不會主動處理這件事,除非孩子哭著來找我,我會抱抱他、安慰他、聽他說,耐心等他心情好起來,主動離開我又去加入小孩圈玩耍。
我不會去問誰是誰非做判官、也不會幫他去要人道歉、給個交代。更不會去制止、處罰、教訓其他人的小孩。因為這樣會養出一個一碰就哭、愛告狀、不會自己處理問題的小孩。至於那個打人的孩子會不會得到應有的教導或教訓,我完全信任他的家長會用最適當的方式來處理,每家的處理方式絕對不一樣,我不需要去檢查那位家長的處理方式有沒有讓我滿意。
我安慰被打的孩子時會說:耶穌基督教我們要相親相愛,你剛才被他打,我知道你現在很不舒服,但你願意學耶穌基督一樣繼續愛他嗎?
耶穌甚至愛那些把他釘上十字架的人,我知道你被打也很痛,但絕對不會比釘十字架痛,所以,你願意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愛那個打你的人嗎?
這時我絕不去論斷打人者的好壞。因為這樣會糢糊焦點,錯失一個教導寬恕與仁愛的大好機會。畢竟,審判在主,我們只要愛人就好。
如果那孩子老是打我小孩,他的家長好像都沒在教、沒在管的話,我還是會信任那家長有他的理由或困難,畢竟一講就聽話,從此不再犯錯的孩子是少數。我會在其他時候私下詢問那家長是否需要我幫助,如果他說需要,我就會用上述帶我孩子的方法幫助帶那孩子,如果他說不需要,我就不會管。但自己孩子一直被打怎麼辦?我會先問自己孩子需不需要我幫忙,他說不需要,就讓他自己解決,如果需要,我就會視狀況教他閃躲、避開、和解、甚至反擊的方法。一生中,被莫明其妙欺負、不公平對待的機會很多,我覺得教孩子怎麼自己面對、處理,比我出面幫他過濾、擋子彈要好。
我也會教孩子被打時要跑,真的跑不掉,無計可施時再反擊(這狀況通常要等孩子上國小後才會發生,不過我還是會先講,有機會就重複,以增強印象)。我看過孩子站在那裡被打,只會大哭,等大人來救,完全沒想到自己可以逃。爸媽絕對不可能一直在孩子身邊,如果他遇到危險,只會哭著等人來救,完全不會自己想辦法,那麼這孩子可以說完全沒有獨立生活、照顧自己的能力。
只要發生打人事件,就是大好的學習機會。只要大人能明智、冷靜的處理,尊重孩子,把孩子視為獨立個體,不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延伸,就比較能不加入自己的情緒,不錯誤歸因,也不過度干涉。不斷提醒自己與別人:我們都是神的孩子。尤其大人之間,要互相信任與尊敬各自不同的管教方法。這樣才能讓孩子放開限制去摸索、碰撞,真正學到如何應對這變化多端的花花世界,並內化成他的個性與人際技巧。
我相信,如此一來,打人和挨打的孩子,都能從中學到很多難忘的教訓。
我個人認為:用幾次破皮流血換來與人相處、合作協調的能力、人我份際拿捏的經驗、與效法救主的見證,我覺得挺划算的。
如果你也同意我的觀點,請分享出去,幫助那些因為孩子打人或被打而苦惱的家長。
我相信我的觀點一定有疏漏,因為這只是我帶自己孩子的經驗談與反省。如果你有不同意見,歡迎留言共同討論,讓我提供的個人觀點可以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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