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自學審查面談」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2010003
一文發表後,有些深入的意見,我覺得很有參考價值,謝謝各位的討論,你們的意見讓我可以作更全面的思考。
我想在此回答幾個意見:
意見一:有些申請書內容是全部交給補習班而沒有在家教育、沒有任何有經歷或學歷的師資、完全照抄別人的計畫,這種你看到都不會想同意通過的 。對於這樣的情況,報備制的洞就太大,審議的話至少還可以提醒他們這樣需要修改。
我的說明是:一定有這種狀況。但重點是:如果審查委員不同意他申請書的寫法,要求他改正,只會有四種結果:
一是虛心接受委員意見改申請書,執行方式也按照申請書上所寫內容。
二是因為拒絕改申請書,申請不通過,只好放棄自學,回到學校。
三是虛應文章,照委員意見改申請書,但實際上還是依照原本作法來作。
四是不願意改,寧可不通過,然後請長假自學。
我自己就曾是申請不通過需要複審的家長,我老實告訴各位我的想法:我絕不可能接受結果一,因為如果這樣做,我就請審查委員來教我的小孩就好,我何必自學?我也不會接受作法二,因為決定自學是深思熟慮之後下的決定,怎麼可能因為小小挫折就不繼續作下去了呢?
我知道多數家長是選作法三,這代表:委員看到想看的申請書內容,覺得已經盡到把關責任,家長也應付過委員,終於鬆一口氣,可以照自己的方式自學了。
這種作法,兩方面都只是作表面,其實最需要重視的執行狀況與成效,卻完全無法掌握。如果真正關心自學孩子的審查委員,是不會對這種狀況滿意的。
我當時選的是作法四:拒絕修改,決定請長假自學。最後出現很奇妙的轉折
:學校老師幫我改申請書,幫我重送,讓我通過,重點是:我根本沒看過他把我的申請書改成什麼樣子。我願意讓老師改,是因為我知道他承受上面很大的壓力,我不想為難他。
我要說的就是這個事實:審查申請書對於控制自學品質沒有任何實質效果。審查申請書只是平白增加委員、學校與家長的文書作業工作量。如果真的想控制自學品質,真正該作的是多做實地訪視---這才是真正能看到每個自學家庭真正在作什麼的方法。
可惜的是,我向委員、官員反應過許多次,回答都是:沒有那麼多人力與時間。所以我才提出讓設籍學校的班級老師每月家訪的作法,這其實不會花太多委員與官員的時間。
而且,我最奇怪的是,既然沒那麼多人力與時間,為什麼還要堅持作「審查」這種浪費所有人的人力與時間,卻沒有真正效果的措施?應該把不多的人力與時間花在刀口上啊!
「報備後直接通過,但增加實地家庭訪視次數」,我覺得這才是真正能保證在家自學品質的方式。
另外,我要討論一些教育理念的問題。
回到「教育自己孩子是每位父母的天職」這個觀念。在家自學然後讓小孩全部上補習班,雖然上補習班和我們一般覺得自學要「適性適才、快樂學習、從生活中學…」的觀念有別,但這也是家長為小孩選擇的教育方式,在家自學一定要「在家裡」嗎?我覺得委員管這個有點管太多。
沒有任何有經歷或學歷的師資這點,我覺得也是管太多。一定要某種程度的經歷和學歷才能教自己小孩嗎?那政府應該規定沒有某些經歷學歷的人不准「生」小孩。在我觀念裡,自學應該是「小孩在家自己學」而不是「大人在家自己教」,國小階段的學習內容,我想每個有自立能力的成人都看得懂,國高中也許有課程比較深,但那時小孩應該已經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可以自己去研究,去整合資源,去問人。我覺得這正是在家自學的特色。如果在家自學也一樣是要靠某個具有一定學經歷的老師教,只是地點從學校換成家裡,那定義太狹隘了。
「照抄別人計畫」這點,我覺得很有意思。我當初不通過時,學校、教育局都勸我:你去找份已經通過的申請書抄一抄就好。幸好我當時沒採用他們意見,不然就一定不通過了。如果我這樣做,我也會對不起自己良心。
而且,奇怪的是,學校老師的教學計畫都是照抄書商的教師手冊,那為什麼自學計畫就不能照抄其他家庭的計畫?因為要有自己家庭的特色嗎?那為什麼又必須依照審查委員的意見修改呢?那不是喪失自己家庭的特色了嗎?這實在太矛盾了。
意見二:如果今天是「報備制」的話,家長就拿不到學校的畢業證書,成績單或是教育局發的高中完成證明,因為無法說服非自學的人,這群「報備」的孩子和輟學的孩子有什麼不一樣。
少了這些官方文件,在目前台灣的教育環境要走下去很難,因為到哪都要看你上個階段的文件。除非台灣的大環境已經發展到沒有人要看你上個教育階段的文件 (連申請自學都要看父母親的畢業證書,你想短期內有可能嗎?) ,或是大學可以接受父母親自己發的畢業生書和成績單,那時候「報備制」對家長和學生來說才是保障。
我的回答是:目前國小升國中是義務教育,只要想上學,學校一定收,所以沒有銜接問題。國中升高中可以領修業證明,參加一般入學考試也是沒有問題。而且現在已經施行十二年國教了,自學生升高中的路應該更順暢寬廣。
高中升大學時,法規中有所謂的「學歷鑑定」考試,不就可以解決「畢業證書」的問題了?大學要求畢業證書,就拿學歷鑑定證書就等同畢業證書了。
難道實際狀況和法規上的不一樣嗎?
而且升大學也有升學考試啊,拿著修業證書或學歷鑑定證書去報考入學考試,能通過就代表學生有這實力可以上這所大學。這樣應該足夠證明,這群「報備自學」的孩子和輟學孩子的確有所不同,甚至和某些拿高中畢業證書的孩子也不一樣,因為他們達不到大學入學考試的標準,而「報備自學」的孩子可以。
這樣看來銜接應該不會有問題啊?
我覺得重點是孩子真正的實力。只要有實力,將來絕對不怕沒有學校可念。認真治學的學校絕對會歡迎各種來源的優秀學生就讀的。
如果台灣的大學如此食古不化,不願意接受自學的優秀學生,只要學生真的有實力,拿得出能力證據,會有很多國外大學不會介意少了一張高中畢業證書。
就算因此孩子的學習路上多了些波折 ,我覺得也是很好的成長機會。一方面讓他們知道必須平時厚植各種實力,不能光會應付考試,一方面學會以各種管道爭取自己的就學權益,這樣會更珍惜能在學校學習的機會與時間。
還有,參加學歷鑑定考試因為年齡限制,會耽誤幾年時間。我個人是不太在意,因為學習是一輩子的事,不差這幾年。晚幾年才能上高中或大學,反而多點時間可以作真正重要的事,未嘗不好。
而且,回到原點:為什麼審查才拿得到畢業證書,報備就拿不到呢?是因為這樣才能確保這個孩子受過教育的品質嗎?如果是這個原因,那我之前所說所說的「報備直接通過,加強到府實地訪視次數」的作法,應該更能確保在家自學的教育品質吧!
除了這點以外,我想不出任何「只有審查才可以拿畢業證書」的理由。
意見三:目前自學審查是採「原則同意」的審議制,也就是說審議會必須舉證,從計畫書中看出來家長無法保障孩子的受教權、內容不合理、不可行、預期成效不切實際等,才能不通過。
但我個人經驗是,審查委員不通過我申請書的原因之一是沒有包含九五課綱內容,但我根本沒有要照課綱教啊!詳見: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51156954
委員可以有他的意見,但在我覺得他的意見不合理時,卻沒有機制讓家長和委員討論(審查時間才五分鐘,時間到就非走不可,委員評論完我的申請書後時間已到,我根本沒有答辯機會就被請出門了),教育局承辦不願意讓我和委員聯絡,也不願意轉達我的意見,只是一直叫我從網路上找到課綱抄一抄通過就好。這種「原則同意」的審查制度,根本是朝政府那邊一面倒,家長根本處於完全被動的弱勢,完全以委員意見為準。我知道委員中有對自學很友善的,但也有非常反對自學的,如果就像我運氣不好…這種審查有意義嗎?而且學校老師跟我說,同校申請自學的其他家庭也需要複審,代表其實複審的比例很高喔!非常勞民傷財,浪費資源。
意見四:
少數家長的實驗計劃規劃的孩子受教內容對孩子的發展明顯不足或不利,此時只有提醒家長修改進入複審了。譬如:有家長認為小學階段主要的教育是品德,而品德又以孝順為上。同時,受宗教影響,強調孩子學習,要一門深入,反覆讀弟子規論語等少數古文,排斥數學與自然,以及社會英文藝術等科。遇到此種個案,不請家長修正,提交覆審,身為審議委員,將對不起良知,也對不起那國小孩子。在家自學不只是權利,更是責任與能力。
我的問題是:在家教育內容對孩子明顯不足或不利是該由誰來判斷?委員的意見一定準嗎?目前學校的教育也明顯偏重智育,大家也都知道目前學校教育對學生整體均衡發展明顯不利,那是不是也應該不准小孩去上學?小學階段不能著重品德教育嗎?教小孩孝順不好嗎?學校現在不也在進行品德教育?一定要在小學讀數學和自然或其他非古文科目嗎?如果我的安排是小一到小六全是品德教育和讀古文,其他不念,但升國中暑假一次把其他所有科目唸完(依照國小課程的深度,這是有可能的),不可以嗎?連國小幾年級要開始學英文都眾說紛紜,一直變來變去,那為何在家自學就一定要按照學校教育排好的時程和順序嗎?
回到最原本的觀念:天下最關心那個自學小孩的,應該就是那個自學生的家長了。爸媽都那麼認真要申請自學了,怎麼還會故意要害自己小孩,跟自己小孩過不去?
委員如果真的關心這種特殊案例,應該放棄自己的固有觀念,本著相信家長的心,多和家長聊聊,瞭解其教育理念以及這麼做的原因,這點在五分鐘的審查中絕對作不到,多次到府訪視或許還可以。
如果覺得叫家長改申請書,就足以讓家長放棄自己理念,照著申請書所修改的內容照作。我只能說,委員還不夠瞭解自學家長的心態。
最後,重申一次,我建議申請書中,最多只需要請家長闡明教育理念,不需要有課程安排、內容、進度、時間表這類太細節的東西,因為這些細節只會導致委員審查時太過注重枝微末節,忽略與家長溝通教育理念的重要工作。
在家自學的特色就是彈性,很多實際執行過自學的家長都知道,計畫絕對趕不上變化。像學校老師一樣在開學前就準備好所有課程與進度,用這種標準要求自學家長,只是增加家長的額外負擔。
畢竟,在孩子的教育上,家長、學校與政府應該是共同關心,互相合作,而教養孩子本來就是父母天職,應該由家長主導,選擇所需要的教育資源,學校與政府應該是配合提供資源與協助的單位,需要尊重家長的選擇,而非感覺家長什麼都不懂,把家長當小孩在管理,甚至當引誘小孩輟學的壞人般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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