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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的是人,不是課程

 

教育局又告知我,我因為自學計畫書中,小一和小三的兩個小孩共用相同的課程進度,所以必須修改,為兩個孩子提供不同的課程進度。

 

我第一個反應是:可是我在家就是用同一個課程進度啊!叫我怎麼寫得出來另外一個呢?實際上我也不可能為兩個小孩上不同進度的課程,因為這樣會花掉我太多時間。

 

審查委員就這麼霸道地叫我寫出不同的課程進度才讓我通過,卻不問我怎麼用同一套課程進度教兩個年紀不同的小孩,也不管寫出兩套課程進度後,我實際上是否能作的到。

 

我向教育局官員反映我的意見,得到的只有樣版回答:我們尊重委員意見,請照委員意見修正。

 

我當然是很生氣,但經過和一些朋友的討論,以及自己思考後,我終於懂了:原來這是根本上的溝通不良。家長、委員和官員之間,很多內心深處的意識型態是天差地遠的。

 

委員,教育官員認為,給不同年紀的小孩適合他們年紀的不同東西,是最適合他們的學習方法。但我認為,我從不依照小孩年齡與能力來選擇我要教什麼,我生活中碰到什麼就教什麼,小孩問什麼我就教什麼。

 

委員可能覺得能夠寫出完整詳細的教學計畫,代表家長準備周全。但我卻認為,把時間花在寫一個完美詳盡、讓委員非常滿意、但實際教學時根本無法使用的教學計畫,還不如把時間花在和孩子好好相處,跟他們聊天,聽他們說話,鼓勵他們發問,然後再跟他們一起找出問題的答案。

 

因為我教的是我的小孩,一個活生生的人,我不是在教課程。

 

所以,我從不預先設定他必須在什麼時候學會什麼,我必須在某段時間內教會他什麼。我只列出很粗略的方向,估計一下達成目標的時間,其他就一路上看著辦。

 

我不會特別避開任何生活上所必須學的知識,我從不覺得:「這個你太小,你還不懂。」所以就不講。我一樣跟孩子講該講的東西,當然盡量與他們的生活經驗結合,讓他們能理解。就算孩子當時一知半解,我也不覺得我白費功夫,我只知道,他對這東西有了第一次的接觸,以後如果有機會再接觸,他會記得這次經驗的。

 

我也不會要求孩子在我講過以後就能立刻理解吸收,而且在測驗中看出學習成果。我覺得很多東西都是一次一次的接觸,漸漸覺得對這東西「很熟」,慢慢的吸收內化,最後成為自己身體的一部份,這時學習的成果才能展現出來。這是需要時間的,而且通常很久。

 

我從孩子的問題中聽出他的理解程度,瞭解他需要什麼幫助後,我才適時提供需要的幫助,絕對不多給,因為他們在沒有問題之前,對知識是沒有胃口的。等到他們開始有問題後,才是學習的開始。

 

在孩子還沒有機會從生活中發掘問題之前,大人就開始塞給他大人覺得「他們在這年齡應該要會的事情」,我覺得這就是搞壞小孩學習胃口的最大殺手。

 

大人會覺得:以我的經驗,我知道這個有用,反正你現在當小孩也沒別的事,先學起來,以後一定用得到,到時你就會感激我了。

 

父母老師會認為:跟別的小孩相比,別人都學的會,沒有理由你學不會。如果你學不會,就是發展遲緩,學習能力有問題,需要特別課後輔導、上補習班、甚至看醫生,總之就是想辦法讓你跟別人學的一樣,這樣父母就安心,老師也覺得盡到責任了。

 

在這過程中,我們有沒有把小孩當人看?有沒有看著他的眼睛,瞭解他內心的需要,弄清楚他的愛好,生活上遇到什麼問題,需要什麼幫助?

 

常有的狀況是,因為小孩太努力要去消化大人要教他們的東西,根本沒時間瞭解自己需要,發展自己嗜好,生活上所有問題大人也都幫他們解決了,所以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能力,能解決什麼問題,當然就不會有感覺自己那邊需要加強學習。

 

為了這件事跟學校溝通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好強調「課綱」和「能力指標」。強調小孩應該在什麼年紀就要學會什麼,就要達成那個年紀的能力指標。我感覺小孩在他們眼中,只是一個能力指標的集合體,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能力指標對我來說,只有很少的參考價值。孩子的能力,從他處理生活中遇到問題的方式就可以看出來,只要生活中充滿各種問題,我和他都會知道需要加強什麼能力,學習什麼知識。我們不需要課綱和指標來告訴我們要學什麼。

 

有人會問:那搞不好生活中有所偏廢,某些狀況就是碰不到,這樣別的小孩有學,你的小孩卻沒學,不是以後會差人一截嗎?

 

我為這問題深深思考過。最後我終於想通了:這世界上的學問,那有人可以全部學完的?

 

國小階段我對孩子設定的目標,就是畢業前能自理生活的食衣住行,知識上只需要具備基本的讀寫和算數,擁有豐富的實際生活體驗才是我的重點,任何課本上的知識,等到國中腦袋發展真正成熟後,再來學都不遲,而且那時會學更快,更不費力。在國小階段學的不如別人多,還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孩子會知道和別人相比,自己不會的還很多,在學習上會很謙卑,很警覺,有機會學習就會很努力。我覺得這種態度比學了什麼更重要。

 

我不怕孩子在起跑點就輸給別人,因為我知道每個孩子的起跑點根本就是不一樣,天父為每個孩子設定的人生道路也不一樣,所以也沒有輸在終點的問題。

 

在這個人生道路中,我們要在乎的應該是面對路上的問題與挑戰時,是否從中學到經驗,磨練出能力,堅持走在應該走的道路上,完成來到這人間每個人都有的獨特使命。

 

我真的很不能適應計畫書中要我提出一整年的詳細學習內容與進度,因為實際上,我都是這個月底才開始想下個月要學什麼。計畫書中我只能給大綱,等到學習成果出來才會有詳細內容。

 

委員一再要求要詳細內容,要合乎小孩年齡,要採用課綱,要看學習能力指標,我覺得都是用學校教育的那一套思考邏輯套到在家自學實驗教育上面。這是完全行不通的,只是徒然增加家長文書作業的負擔,對於增進在家自學的品質來說,一點幫助也沒有。

 

委員必須明白:教育不是只有學校現行那一套才叫教育。如果要改革教育,就必須從最基本的意識型態去質疑,推翻許多以前在教育理論中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假設,這樣才能走出「越改越糟糕」的教改惡性循環,開創另外一片新天地。

 

我們在家自學的家長,願意以自己的孩子作實驗,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端,我們用的方法可能在教學經驗豐富的委員眼中,非常不可思議,但請相信:身為父母的我們,一定是覺得這樣做對我們孩子比較好,父母怎麼可能故意去害自己小孩呢?

 

在家長努力創新實驗時,如果教育局和委員還不停扯後腿,要求我們要合乎學校教育的那套邏輯,請問:舊思維中怎麼可能產生任何創新?用學校教育的舊思維來要求在家進行實驗教育的家長,只是扼殺了我們的創意,虛耗我們的力量而已。

 

如果委員真心關心我們在家自學的孩子,請放下你們心中固有「教育就是應該這樣」的意識型態,來瞭解我們,也許從彼此切磋討論中,可以找到更理想的教育方式。

 

請委員應該把寶貴的時間與心力花在和家長溝通與互相瞭解,這樣才能提供真正有助自學品質提升的專業諮詢無論是以家訪、面談、諮詢、座談等方式都可以。委員不應該光坐在會議室裡,以批改作文的角度來挑剔申請書的小細節。

 

我知道目前教育局的人力不足,經費也不足,但就是因為人力與經費不足,更不能把寶貴的人力與經費拿去胡亂作一通。如果這樣,還不如省下人力與時間,乾脆不作算了。

 

正確的事情,多作一點就會有多一點的功效。新北市今年將近100個新申請家庭,就算無法全部瞭解,多瞭解一個家庭,就是多往理想目標邁進一步。堅持這麼做,事情就會越作越順,越作越對了。

 

我期待這樣的討論,所以請善用委員與家長見面的面談時間。

 

這次面談中,委員對於兩個年紀不同的小孩使用同一課程進度,完全沒有提問要求說明,面談過後卻要求家長照委員意見修改申請書。家長要反應意見卻不知要怎麼與委員聯絡溝通,只有教育局官式的回答,像一堵牆擋在家長面前。這種處理方式不但有程序上的重大瑕疵,手法也非常粗糙,我感覺,在教育局和委員眼中,家長和自學生只是工作的待辦事項,用越快的速度,越簡單的方法處理完就越好。他們沒有把我們當人看。

 

我希望我的孩子把每個人都當人看,所以,我必須先把他們當人看。

 

所以,當我帶著孩子在家自學時,我一直告訴自己:我教的是人,不是課程。

 

希望委員能明白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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