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四年級下學期康軒版的國語課本第八課是介紹湯瑪斯愛迪生。
課文中有我們熟知的一些小故事,如愛迪生小時候蹲在鴨舍裏孵鴨蛋,失敗一千六百多次才找出最適合做燈泡燈絲的材料,但除了這些以外,我希望孩子還看到其他不同的東西。
我請孩子上網查愛迪生的背景。孩子發現,愛迪生最大的成就不是發明家,早在愛迪生之前,便已經有人發明燈泡、留聲機等原型,但都只停留在實驗室階段,沒辦法商品化,只有他能把科學發明轉換成有商業價值的產品,所以他其實是一個創業家,能創造出大家喜愛的產品推廣出去。
愛迪生創立的公司現在還存在,就是現在的美國通用電器公司(GE,General Electric,或翻譯成奇異電器、通用電子)。我提醒小孩,在我們去動物園的路上,就可以在新店寶橋路旁看到這家公司的台灣分公司的工廠。
他之所以能靠發明賺錢,因為他很會利用法律申請專利保障自己的權益,其實很多發明並不是他本人的發明,而是他公司員工的發明,但是他去申請的專利,所以最後就歸在他的名下,變成他的成就。
他也不是所有發明都成功。在發明電燈之後,為了推廣電燈,他開始研究發電與電力配送系統。可惜的是,他當初選擇的是直流電系統,而非現在通用的交流電系統。當時為了證明直流電或交流電哪一種比較好,還有所謂的電流戰爭,最後因為直流電本身的缺陷,愛迪生敗下陣來。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4%B5%E6%B5%81%E6%88%98%E4%BA%89
孩子最有感的是:愛迪生也是自學生,一輩子只接受了三個月的學校教育,就因為學校生活適應不良而回家自學。
唸國語課本,與其深究課文,了解修辭法與文章架構,我比較喜歡引導孩子,把課文內容延伸到投資理財、智慧財產權、創業與領導協調能力等更實際的生活觀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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