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談會有個很長的名字『西北市104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主任、班級導師暨家長知能研習』。
我感覺新北市教育局把每次的家長老師座談會越辦越好,真的要給他們拍拍手,好好感謝一下。
這次是第一次讓家長與老師分開場地進行座談,最後再合起來一起分享與提問。因為老師和家長需要知道的重點真的不一樣,這樣可以節省時間,針對需要談的更深入。
我也感受到教育局在處理自學業務上增加了彈性。教育局真的不是只有口頭在講「我們只是想協助自學家長」,他們在很多作法上,也逐漸調整成「站在協助而非監督的角度」來做事,雖然這的確需要時間慢慢調整,但每年都有進步就很棒了。
座談中安排黃夏成委員(自學家長與自學團體代表)分享家長應該如何與學校的互動合作、有哪些學習資源、如何組織學習小組、準備成果發表。也安排劉菊珍委員(學校代表)講解自學法規、申請流程、如何寫計畫書。我覺得都是一時之選,講的內容很多也很實用。
最後邀請兩位自學家長做分享,孩子都已經到高中,也分別在音樂與科學方面,有傑出表現。他們不約而同提到自學大大增加了孩子的生活自理與學習自主能力。我想,這真的是自學最普遍,也是最顯而易見的好處。
只可惜,這兩位自學生都是從國中才開始自學,獨缺從國小就開始自學的家長經驗分享。也有可能是因為小孩還沒長大,沒什麼顯著成就,所以教育局沒有安排國小自學的家長分享。我個人覺得孩子不一定需要有成就,家長才夠資格上台分享。我自己很希望聽到小孩從國小就開始自學的家長來分享,小孩還小,很多記憶猶新,一定會有很多寶貴經驗值得交流,孩子是否有外在成就,倒是錦上添花。
座談中,我學到兩件重要的事:
l 審議委員增加了具有會計、財務金融背景、法律的專家
l 不管你通過的是幾年的期程,每年都要在成果發表時交學習「狀況」報告書(現況的報告)。另外在實驗期程結束的兩個月之內,還要交一份學習「成果」報告書(報告實驗教育的成果)。也就是說,如果只通過一年,4月要交現況報告,9月底之前要交成果報告。如果通過兩年,每年只要在四月交成果報告,第二年的9月底才要交成果報告。如果通過六年,就只要每年寫現況報告,六年結束後的9月底再交成果報告。(我真的是到現在才搞懂這兩種報告書的不同)
l 申請期程超過一年的,必須在申請書中附上每年的教學內容與進度。如果無法一次附上這麼多年的教學內容進度,就要在內文中註明:會逐年補附教學內容。(我的個人解讀是:可以申請多年,申請多年也不需要附上多年課程進度,只要附上第一年進度,然後在內文註明「之後會逐年補附進度」就可以了。)
最後提問時間,我提了以下問題:
l 為什麼審議委員要增加具有會計、財務金融背景、法律的專家?
答:為了要審查團體自學的財務狀況。(因為時間問題,我沒辦法繼續問:那這些委員會分配到審查個人自學的案子嗎?或是他們僅限於審查團體自學?我個人覺得會計、財務金融、法律的專家並不適合來審查個人自學的案子。)
l 申請書可否只需交一份書面,另外六份用電子檔代替?
答:不行。因為審查委員看電子檔會比較麻煩。(但我很想問:那可否只需簽名一份,其他用複印的就好,不需要七份申請書都要親簽,因為目前一份申請書要簽四次名(父母共計),送一個孩子的七份申請書就要簽28次名,我送兩個小孩的申請書,一口氣要簽56次)
最後,針對委員提到審查標準之一,是會看課程表的安排是否有五育並進,我提出的個人建議:
l 我建議委員在審查時,不應該要求填入全天的課程,應該只需要填入學校上課時間內的課程。因為在家自學的學習,並非像學校一樣在專門的課堂時間才能學,很多學習是在家庭與個人時間進行,全部都要對委員交代清楚,我覺得有點侵犯到個人隱私。
l 我也建議,不應只從課程表上檢查學生是否有五育均衡發展。因為可能小孩這學期只想讀國語,下學期只想讀數學,再下學期只想練體育,這樣從單一學期的課表上來看,絕對是單一且偏廢其他科目的,但長期看來,小孩依然是五育均衡發展。
我也建議,要公布新北市審查委員的名單,我相信,自學不是什麼有重大利益的標案,不至於有賄賂狀況,公布名單只是希望委員能為自己的審查結果負起責任,不要胡亂應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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