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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不應該因為孩子作家事而給予任何獎勵,
因為那是份內工作,尤其是金錢獎勵,我覺得會讓孩子喪失自己動腦筋賺錢的能力.

但這次家事分配,我們討論如何提醒自己不要忘記作家事的方法,孩子提議做完一個家事可以得到一個點數,蒐集一定數量的點數後,可以換零用錢或看電視玩電腦的時間.

我想,孩子大了,試試看這種方法會不會比較好.

隔天,J很迅速的把自己份內工作做完,開始做妹妹的工作.

妹妹抗議 :「你不能搶我的點數!」

爸爸把妹妹叫到一邊說:「告訴你一個方法,你做完這些工作有7點,那你現在去跟姊姊談,如果他願意幫你做完所有工作,你就給他四點,這樣你完全不用做家事,每天都可以得到三點,姊姊也可以每天得到額外的四點。」

我在旁邊聽到,抗議說:「不能這樣,我是要讓他們養成做家事的勤勞習慣,這樣做沒有達成原本的目的。」

爸爸說:「可是這樣才能教出有生意頭腦的小孩啊!」

是沒錯,這方法的確很聰明,但我總是覺得怪怪的。

也許我就是缺少這點做生意的靈活腦袋吧。

好像有句台語俗諺,意思就是會讀書的小孩容易教,會做生意的小孩難教。

我承認自己就是那種光會唸書,缺少生意腦袋的小孩,我希望我的孩子頭腦至少比我靈活些,但我也知道這也絕對不是我能教的出來的。

鴨媽媽永遠沒辦法教小老鷹飛翔的。

我能做的,只有注意自己不要有意無意間,無論在言語思想行為上,給孩子任何限制:「你不行啦」「我家沒這種基因啦」「我不行,你當然也不行啦」

然後鼓勵他們,去找出他們來到這世界的目的,完成他們今生的使命。

 

如果正好孩子的使命不是我熟悉或喜歡的項目時,至少、我要當他們的助力,可千萬別變成阻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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