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一位朋友的親身經驗,我覺得很重要,提醒各位申請高中自學的家長與學生都要注意.
他的孩子在高中的成績非常優異,因為生涯規劃,計畫出國念大學,所以去年升高中三年級時申請一年自學,沒有跟學校合作.原本以為可以在今年暑假拿到高中畢業證書,開始申請國外大學,高中最後一年的自學生活過的非常多采多姿,在成果發表結果的通知上也被評為優等,但沒想到,暑假時接到通知,不符合領取高中畢業證書的資格,所以無法發給高中畢業證書.
原因是:
第 20 條 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出學生學習狀況
報告書,並於實驗教育計畫結束前一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書,屬國民教
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應
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
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擬訂實驗教學計畫,
於每學年度結束後,提出年度報告書,並於實驗教育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
,提出成果報告書,屬國民教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
查,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前二項報告,應於受理之日起算二個月內
完成,並將審議結果通知參與或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家長、團體、機構
;經審議通過且實驗教育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應依申請發給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請看最後一句:
經審議通過且實驗教育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發給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因為他的孩子只申請一年自學,所以不符合這一年半的資格,所以拿不到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因為他的孩子選擇不與學校合作,所以等於他的高中只念了兩年,所以也拿不到高中畢業證書.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29條 他無法參加學力鑑定考試,因為也沒有完成實驗教育證明,所以也無法報考國內大學----幸好他原本就計畫出國念大學.
第29條 依本條例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得依相關法規規定參加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
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
持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之完成實驗教育證明者,得依相關法
規規定,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一、完成三年實驗教育。
二、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參與實驗教育時間合計滿三年。
目前,他只能根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申請高中的成績單,以高中成績單來申請國外大學,或是再等一年,才能報考國內大學.
第 2 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
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
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
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 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
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因為沒有高中畢業證書,申請國外大學便遇到一些困難,幸好他的孩子托福成績非常高,申請的大學願意以專案方式處理,讓他可以入學,不過總是多了許多麻煩.
我的朋友當初申請自學時,無論是與教育局承辦詢問或參加審議會與委員面談,都沒有人提醒他這件事情.所以才造成儘管他的孩子成績非常優異,但拿不到任何高中學力的證明.
我詢問教育局承辦,為什麼會有這個一年半的規定,他是說:為了避免高三學生只是為了準備大學聯考,才申請自學以便在家自修或去補習班K書,這樣不符合實驗教育精神.
我覺得這理由很奇怪,既然學生覺得自己念或花多點錢去補習班念書,可以考到比較好的成績,為什麼要把高三學生通通綁在學校裡?
如果為了防止高三學生通通申請自學,應該是要檢討學校的教學成果,而不是設立這種讓高三申請自學的人必須落後別人一年才能考大學的懲罰條款.
更何況,如果高三學生都那麼篤定,自己念的效果會比上學好,那學校何不省下高三的教師人力與教室,讓高三學生回家自修?這樣有顧及到高三學生的教育權嗎?還是指著眼於教育單位與學校的管理方便?
所以提醒各位家長和同學,如果你是升高三才申請自學,並且沒有設學籍在學校的話,請一次要申請一年半的期程,這樣就能順利拿到完成實驗教育證明,無論報考國內大學或申請國外大學都和一般高中學生相同了.
如果你在高二下學期之前申請自學,因為這樣施行實驗教育的時間就滿一年半,所以也不會碰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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