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責打方式,主要用在小孩犯下品格上的錯誤時(如:說謊、沒禮貌、做事敷衍等),以糾正小孩的問題行為,提升小孩自制能力,避免小孩再度犯下同樣的錯誤。

 

有格友問:如果想叫小孩作些事(如:和別人打招呼、坐下來好好吃飯、自動作功課)可以用責打的嗎?

 

我自己不會用責打的方式,來逼小孩做事。

 

我覺得,責打只是用在小孩作重大錯事的時候。如果小孩沒作錯事,只是沒作我們希望他要做的事,這時責打是沒有用的。

 

在這種狀況下,我不責打孩子的原因是:我希望孩子自動自發做好事,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主動發揮創意來改善自己與別人的生活,而不應該要媽媽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凡事吩咐之後才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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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小孩很柔弱,所以不能打」的假設,我的假設是:我把孩子當成完全平等的伙伴,可敬的朋友,我信任他的能力,我從不覺得他比我還要柔弱。

 

的確,剛出生的嬰兒十分脆弱,但隨著孩子快速長大,他們展現的生命力、韌性、與復原能力,都是大到讓人無法想像。

 

所以,我認為「完全不用打」的方式,只適用於嬰兒時期。孩子大到開始學走路之後,慢慢情況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爸媽的教養方式,常常忘了與時俱進,和孩子一起成長,我看過有的爸媽,孩子已經五歲了,還幫他剪碎碗中的食物;也有的爸媽,孩子已經開始頂撞甚至打他時,還覺得孩子很柔弱不能打。

 

我從不把已經學會走路的孩子當成一碰就碎的玻璃娃娃。我不會禁止他做這個或那個,害怕他受傷。相反的,我會鼓勵學步兒跟周圍的環境碰撞,才能清楚環境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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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教養理論與作法都不應該一樣,因為小孩不同,爸媽也不同。

 

有時候,選擇哪種教養方式,的確是看爸媽與小孩的個性與喜好,是沒有對錯之分的。

 

一樣米養百樣人,本來就不可能大家都一樣,更不可能大家都用一樣的方法教小孩,也不可能大家都教出一樣的小孩。

 

這世界之所以好玩,就是因為我們都不一樣。

 

我鼓勵大家拓展自己思考的界限,質疑自己認為理所當然的前提,突破一般的教養迷思,勇敢去尋找最適合自己和自己孩子的獨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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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戲場看到一個大約三歲的小男孩,不小心跑步跌倒了,媽媽趕緊跑過去,扶他起來,說:哇~破皮了,好嚴重喔,一定很痛對不對?媽媽來幫你處理傷口。

 

小孩本來還沒哭,聽媽媽這麼一說,就開始傷心的哭起來了,邊哭邊喊:「好嚴重~好痛~」

 

我知道這位媽媽只是想表達對孩子的同理心,但我覺得有點用錯了。

 

我覺得這樣說只會讓小孩學會誇大事實,以後小孩只要稍微撞一下,就會開始哭,一點小傷就覺得很痛,一定要媽媽處理媽媽這樣做是造成自己未來的麻煩,讓小孩越來越軟弱,動不動就哭著要找媽媽。

 

要展現同理心,我覺得只要不說:「不會痛,不要哭」之類的話,承認他有這個「感覺」,而不是教小孩誇大傷勢的嚴重性,來代表媽媽很在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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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現在的小孩,偏向兩種極端:一種是完全不受控制,充滿創意,但有時候任意妄為,沒有自制能力;另一種則是過於文弱安靜,非常聽話守規矩,但常常畏懼退縮,對自己缺乏信心。

 

第一種小孩,通常家中父母偏向自由放任的方式。第二種小孩的父母,比較會嚴厲管教與要求小孩。

 

我覺得小孩需要活潑有創意,有信心去嘗試任何挑戰,但也需要學會自制,需要的時後能靜下來守規矩,才不會干擾到別人。

 

我一直在尋找這兩種極端中間的平衡點,才是我心中最理想的小孩。

 

我覺得,完全不責打,採取自由放任的方式,容易讓孩子不知節制,無法與他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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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父母認為孩子要小心呵護才能長大,他們的身心靈都非常脆弱,不小心就會留下一輩子無法去除的傷痕,所以他們覺得責打小孩是無法想像的管教方式,小孩一定會遍體鱗傷,一輩子活在陰影之下無法復原。

 

其實,這只是假設,不是事實。

 

任何學說或理論,都必須建立在假設的基礎上。人們選擇一個假設,依照假設發展出學說與理論,來解釋自己的世界。

 

假設不同,就會發展出不同的學說理論,就會有不同的說法來解釋自己的世界。

 

假設可以選擇,我們都可以依照自己喜好來選擇假設,以建立我們自己的一套理論,來解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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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爸媽鼓勵孩子要凡事思辯,不要服從,卻又希望孩子融入團體,有團隊精神,能跟人合作。

 

他們認為只要「服從」就是「盲從」,就一定不好。他們卻沒想到服從是團隊合作的基礎,也是團隊精神的來源。

 

服從是人類社會得以運作的必要品德,卻也是被一般人誤解的品德。

 

就像「每個人都想上天堂,但沒有人想要死」一樣,很多爸媽都同意:這個社會需要很多默默奉獻的小螺絲釘。但他們也同時認為:那螺絲釘絕對不是我的小孩,因為我的小孩太特別、太聰明、太突出,我花那麼多精神栽培他,就希望他能超越眾人,成為人中龍鳳,怎麼能長大以後只當一個小螺絲釘呢?

 

如果所有爸媽都希望孩子當領導者,但沒有爸媽希望孩子當追隨者,就會出現個嚴重問題:沒有追隨者,何來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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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責打的實際層面,我必須再講一些深層的思想。

 

很多爸媽在教養小孩上,遵循「事出必有因」的原則,覺得小孩會作某件事,一定有其原因,只要找出並消滅其原因,小孩就不會再做那件事。

 

這也是很多爸媽堅持「不處罰小孩」的理由:小孩是天真無邪的,是某個原因讓他作錯事,只要消除那個原因,小孩就不會再犯錯,所以不需要處罰小孩。

 

我覺得這個原則,必須詳加討論。

 

對嬰兒來說,「事出必有因」是對的,嬰兒會哭鬧絕對是餓了、想睡、想玩、太熱、不舒服等原因,只要消除讓他哭鬧的原因,嬰兒就不會無理哭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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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基本信念: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只是我們要有智慧的去使用也就是使用的時機、地方、份量、對象都必須去仔細拿捏。

 

這就是聖經裡說的: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31

 

就跟吃食物必須配合四季節令一樣,「冬吃蘿蔔夏吃薑」、「正月蔥、二月韭」之類的俗語是先民配合大地運行衍生出的智慧,在正確時間吃正確食物,不但便宜,農藥用量少,營養特別豐富,也對身體特別好。

 

但是再怎麼好的食物,吃錯時間,就會對身體不好。夏天和冬天可以吃麻辣鍋出汗消暑和暖和身體,但春天和秋天吃麻辣鍋,卻會讓身體燥熱不適。

 

很多新聞報導過對身體很好的食物,如山藥,也是只能適量吃,吃太多會讓雌激素增加,男生會長出乳房,女生會長子宮肌瘤,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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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過:父母必須從小孩2歲左右,開始教導孩子要服從這個世界運作的原則與規範。

 

但我教他要服從規範和原則的同時,我也給他選擇的權力。

 

給選擇的權力之前,我會先確定小孩真的已經了解因果關係:做什麼選擇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我也會很清楚的告訴孩子我的期望:我希望你做哪一種選擇,因為我覺得那選擇對你最好。

 

然後,讓他們自己決定要做什麼選擇,並且自己去承擔選擇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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