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小孩在家自學,從沒想過哪些東西「適合」他們目前的程度。我都是生活中遇到什麼就順便教,把孩子看成大人,不簡化、不刪除,盡量原汁原味呈現知識原貌。

 

我從不認為小孩還不懂,所以我不講。

 

因為我從經驗中發現:只要讓小孩有機會一直接觸,他就會自然的慢慢學會,根本不需要特別規劃一段「適合」的時間來教。

 

J一歲多時,開始會跟我搶掃把要掃地。我想一般媽媽的反應都是用電視之類吸引小孩的東西,讓小孩忘記跟媽媽搶掃把,或乾脆趁小孩睡著以後再做家事。我因為家裡沒電視,每晚我又都會不小心跟小孩一起睡著,正好家裡有個多出來的掃把,我就乾脆和小孩一人一枝掃把,一起掃地。當然剛開始,小孩會把掃把到處亂揮,甚至打到人,說真的的確要花很多時間,而且應該掃的也不是很乾淨。幸好我對家中清潔的標準是:過得去就好。就這樣一天又一天的掃啊掃啊,突然有一天我發現,小孩會掃地了,而且掃得又快又乾淨。

 

折衣服也是這樣。現在兩歲的K喜歡坐在姊姊旁邊一起折衣服,K拿起襪子,有模有樣的捲襪子球,雖然還不會最後翻出反面的動作,但他對「捲」這個動作超有興趣,我想,如果這樣一天又一天的捲,總有一天他會作出襪子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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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教育局給我的公文,我的審議結果是「修正後通過」,審查意見是:「一年級與三年級內容一樣,建議除了共同課程外,需有一年級與三年級個別的課程。」

 

 

 

打電話去跟教育局龔科長(他是審議委員之一)說明我這樣安排的理由。談完之後,有個很深的感嘆:因為怕有人說為什麼一年級和三年級課程一樣都可以過,所以委員就是不能讓我這麼簡單的通過,必須提供不同課程。如果我堅持不改,就要有「東西」讓他可以對那些想像中會提出質疑的人「交代」。

 

 

 

唉,想像中會提出質疑的人,都還沒提出質疑,就要麻煩我這個申請的人作這麼多莫名其妙的文書工作,一切只為了讓那些政府官員有證據在手,到時候如果出了事情,真的有人質疑的時候,他可以拿證據出來說:你看,我有管理監督囉,所以有任何問題,責任都不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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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完全放空。回阿嬤家和表姊妹盡情的玩。每天的功課也暫停下來。還參加多了許多很棒的活動。不知道暑假之後是否能收得了心,不過,活動實在太好玩了,不去太可惜。

 

嘗試讓J來寫每個月要背誦經文的大字報,背誦的量減少,因為要加強T的識字能力,會佔用不少時間。

 

訂了兩個月的國語日報,變成J每天期待的文字糧食。他會全部大略翻閱一次,然後選喜歡的細讀。J真的喜歡文字愛看書,對語言與文字敏感,喜歡聊天討論,常會自己寫些生活感想的小文章,也愛看國語日報中小朋友投稿的文章。鼓勵他慢慢試著投稿,聽到可以賺稿費,他眼睛一亮。

 

這個月也開始嘗試組自學團,互相分享課程,讓孩子可以接觸不同的教導方式。

 

只有晚上全家一起讀經文的功課還持續著,讀經文真的能讓我們心靈安定。在這紛亂的世界中,我真的需要每天翻開經文來讀,才能保有內心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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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的是人,不是課程

 

教育局又告知我,我因為自學計畫書中,小一和小三的兩個小孩共用相同的課程進度,所以必須修改,為兩個孩子提供不同的課程進度。

 

我第一個反應是:可是我在家就是用同一個課程進度啊!叫我怎麼寫得出來另外一個呢?實際上我也不可能為兩個小孩上不同進度的課程,因為這樣會花掉我太多時間。

 

審查委員就這麼霸道地叫我寫出不同的課程進度才讓我通過,卻不問我怎麼用同一套課程進度教兩個年紀不同的小孩,也不管寫出兩套課程進度後,我實際上是否能作的到。

 

我向教育局官員反映我的意見,得到的只有樣版回答:我們尊重委員意見,請照委員意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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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不到一歲就在共學團裡跟著哥哥姊姊玩,他們都沒上過幼稚園,人際相處沒有任何問題,也因為有共學團體媽媽間的互相支持,我當全職媽媽也沒有絲毫孤單寂寞、與社會脫節的感覺。我覺得共學團真的是全職媽媽在家帶學齡前小孩的一大福音。

 

如果有現成共學團可以參加,當然最方便。如果沒有現成的共學團,自己也可以組一個團。

 

以下是我組織學齡前共學團的經驗分享:

 

自己從無到有組一個團有很多好處,除了人數少容易匯集共識,要討論決定什麼都很方便外,還有可以自己選擇加入的新成員,和享受創團時成員較少,彼此間的親近感情。

 

組一個共學團第一步就是找人。人不用一下子找太多,只要找到另外一家就可以開始了。可以先在固定的時段,到住家附近的公園和圖書館,先和在那裡遛小孩的媽媽聊天,小孩年齡相近的媽媽很容易打開話匣子,從最簡單的問話:「你小孩多大了?」就可以開始聊天。先旁敲側擊瞭解這媽媽的教養理念是否和自己契合,通常媽媽遛小孩都有固定時段,同一時段多見面幾次,小孩之間也混熟了之後,就可以先試著不定期約出來玩。等待適當時機提出共學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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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帶孩子去一個兒童遊戲區,弟弟K原本自己玩得好好的,突然有個比K高半個頭的小哥哥,開始追著K跑,K原本感覺在玩,就開始繞著遊戲場轉圈圈,但小哥哥越追越緊,K開始感覺有點害怕,最後不小心跌倒,小哥哥就緊緊抓住K的腳,突然冒出一串咒罵:「叫你回來不回來,看你往哪裡跑!」

 

我在旁看到,突然感覺到,原來這個小哥哥就是這樣從小跑給大人追,最後給大人抓到,大人就是這樣罵他的啊!小孩只是把他生活中的經驗重新演出來而已!

 

我也常在路上或公園裡,看到小孩拼命往前跑,媽媽在後面追的畫面。有的小孩都已經國小了,卻感覺他絲毫不知道馬路的危險,我心中感覺都很奇怪: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我自己的小孩也經歷過剛會走路跑步,常常一出門就興奮的往前直衝的階段,這時我不會邊叫邊追著他跑,我覺得這樣太破壞我的形象了。我都是在家裡先說好規則:我允許他在馬路上走在我前面,但他必須時時往後看我在哪裡,因為注意媽媽是小孩的責任,遇到轉彎或十字路口要停下來等我,和我一起過馬路,或是等我指示要往那個方向轉。

 

我在家中都會先說明馬路上可能會遇到的危險,路上有人發生交通事故,我也會趁機加強孩子心中「馬路如虎口」的印象。所以孩子小時候,都會在想開始跑時問我:「可不可以跑?」我答應他們可以跑以後,他們才會開始跑。跑到岔路口都會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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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孩子去參加一個親子活動,很多家長帶著孩子在等開場,我想,會來參加這種活動的,都是很在乎孩子學習發展的父母親。我看到一個媽媽帶著兩個女兒,都是大約國小低年級或大班左右的年紀,原本母女三人在等待的會場邊玩得很開心,但等我去一趟飲水機喝水回來,就看到媽媽在對女兒生氣,假裝不理會小孩。女兒很害怕媽媽生氣,拼命討好媽媽,跟媽媽說對不起。

 

我從旁聽到的片段中,知道好像是小孩作了件沒禮貌的事情。我覺得那媽媽很重視小孩的禮貌教養是很棒的事,但我真的不認為應該用生氣的方法來教小孩。

 

也許,這位媽媽覺得,用生氣的方式來讓小孩感覺害怕難過,會讓孩子留下深刻印象,以後不敢再犯,這招很好用。

 

但我覺得這種方法是很壞的示範,只會教會小孩兩件事:

  1. 1.      用發脾氣的方法可以讓別人聽自己的話
  2. 2.      別人的行為可以控制我要不要生氣,我自己不能控制。

 

這兩件事,我覺得是造成人際溝通障礙的最大盲點。因為第一點,用發脾氣的方法控制別人行為,逼別人就範,是很粗糙暴力的方式,沒有深入探究真正的原因與需求,也沒有鼓勵孩子想清楚,說出來,這是不良的溝通,當時看來很有效,但長期這樣下來,等於是沒有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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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開始在教會的初級會服務,初級會是服務教會中1.5歲到12歲兒童的組織,我很喜歡在這裡和孩子們在一起。我在這裡發現孩子最需要的兩件事愛和領導。

 

只要孩子能從你身上感受到愛和領導力,他們就會喜歡你,跟隨你。這種回應非常立即,非常明顯。

 

在家裡,父母就是領導者,必須領導自己的小孩。小孩則先在原生家庭中學習如何被領導,如何跟隨領導者,融入大人生活,服從大人的命令,然後隨著年紀漸長,自然就能發揮自己的領導能力,在學校、社團、以及自己成立的家中領導。

 

孩子必須先學會「被領導」,才會知道要如何「領導」別人。

 

領導者不需要十項全能,也不需要樣樣比別人強。但他通常具備幾個特質:

  1.    目標清楚,知道要帶領大家往哪裡去
  2.       關心並瞭解團體中的每一個人
  3.      願意盡力服務,不求他人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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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6/24新北市第一次審查面談時,有人在第二組和第三組嗎?是否可以告訴我跟你面談的委員人數?記得名字嗎?

我問這個,是因為我剛才想到,根據準則,審議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過半數議決之。所以面談時應該要有至少9位委員出席才達到開會人數要求。當天面談應該至少要有9位委員出席,陳股長已經說何若萍不是委員,所以當天除第一組另一位吳自輝委員外,第二組和第三組都應該要有八名委員才符合開會的人數規定。

第二組和第三組有這麼多委員在面談家長嗎?如果第二組第三組這麼多委員,為什麼第一組這麼少委員?而且沒有自學家長與團體代表?只有一位學校校長與老師代表。明顯忽略了第一組家長的權益!

他們是怎麼安排每組有多少委員?是誰要審查哪一組?

審查過後是否有再召開會議對每個審議意見討論後投票表決?如果沒經過討論,跟我面談的又只有一位委員,那其他委員在對我完全不瞭解的情況下,怎麼決定要贊成還是反對?

我真的很懷疑委員會到底有沒有在開會?之前有跟陳股長要開會記錄,他竟然說沒有開會紀錄……..一整個很詭異。政府機關開會竟然沒有開會紀錄?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怎麼越來越感覺這個審議委員會是個完全虛無飄渺的組織,整個審查過程都是黑箱作業,什麼記錄都沒有,也只有一位委員見過我,審議意見的公文就跑出來了

更詭異的是,之前委員投票通過的審議意見,我隨便抗議一下就全部作廢,那第一次初審倒底在審什麼?

是不是有可能為了表示有在審,不能全部放過關,所以隨便抓幾個來開刀,隨便寫幾個意見代表有在審,其實只要家長配合演出,當發生什麼和自學有關的新聞時,教育局就有證據:你看我們有在審喔~都有人不通過喔,只是那個沒抓到,我們也沒辦法,不能算我們的責任喔。

倒楣的就是那個抽籤決定要隨便找個理由要求補件或修正的家長,其實申請書跟別人也差不了多少,只是運氣比較背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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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分享今天跟陳股長打電話的過程,我剛剛想想真是好笑。

「你回信中說:爰依上開準則第8條第1、2項之規定,本府教育局業於102年6月23日聘任審議委員共13人擔任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任期自102年6月27日起至104年6月26日止。感謝您寶貴的意見,本案所有個案審議之結果均係由委員會共同決議,而非個別委員得以決定,爰仍請您參考審議之意見辦理後續事宜。可是那天面談我的何若萍不合委員資格啊?」

「何若萍不是那十三個委員之一」

「你說何若萍不是信上寫的十三人之一,可是他卻在面談當天坐在審議委員的位置上,你們還幫他作名牌,他就這樣審完第一組,坐在旁邊的吳自輝委員也沒意見?」

「.........」

「然後所有十三個審查委員還共同通過了一個根本不是審查委員的荒唐意見,然後寫成公文寄給我?」

「公文上的意見不是何若萍的意見」

「不是何若萍的意見,那就是吳自輝的意見囉,因為當場沒有其他委員了。總不會是其他根本沒跟我面談的委員給的意見吧?」

「.........」

「所以你的意思是吳自輝委員給的這個荒唐意見,是經過其他十二位委員的共同決議,十二個人之中竟然沒有一個發現這意見的荒唐:根本還沒施行,就知道我的施行成果和計畫不一樣,而且在計畫沒通過前就要交成果報告,交了才讓我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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