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另一位申請自學家長的貼文。謝謝她用心幫我們找出這次審查的大問題:

從星期一接到學校通知,新北市自學審查結果出來之後,我就馬不停蹄的在臉書,電郵,電話上尋求專家意見,聆聽其他自學家庭的經驗與心聲。我跟黃夏成委員,王佩芬委員在電話上交流,我也在臉書上跟陳爸來往不停的通訊;打了電話給新北市教育局;聽了家長這次跟何若萍委員的交手經驗,才知道這次請何若萍委員前後的來龍去脈。
何若萍委員曾經是新北市自學審查委員,但在去年自學的新法規通過之後,審議會委員應有下述其一資格:
一、教育行政機關代表。
二、專家、學者代表。
三、校長及教師代表。
四、本人或子女曾接受實驗教育之家長代表。
五、實驗教育相關團體代表。
何若萍的頭銜是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之理事長,她並不符合上述在法規所列五類的任何一類,所以在新法頒布之後,她不再被續聘為自學審議委員,聽說此人對這事頗有微詞,認為她走了之後,誰會為審查自學把關? 這次審查面談為何會找此人來呢?原來是因為日期已經訂出,找不齊足夠的審議委員,所以搞不清楚狀況今年的承辦人 ~ 謝佳琳 (嫩鳥),可能從來沒讀過自學法規的她,就找了已經不被聘任的何若萍來當審查委員。所以... 請大家注意! 這已經是違反去年所頒布的自學法規了!!
當王佩芬委員在 6/24 見到出席的何若萍,王委員十分驚訝,因為以新的自學法規來說,何若萍是已經不應該這次審議會裡出現的人。王委員也在當天審議會完畢之後,跟新北市教育局的承辦人反應這樣的不合理狀況。我想這位嫩鳥承辦人可能也沒有想到,她這樣的一個動作,不但影響了今年的審議結果,同時也可能為她自己帶來想不到的後果。
我跟黃夏成委員,王佩芬委員與陳爸花了很多時間了解整個狀況。最後在陳爸的建議及我個人的時間允許之下,我決定做底下兩件事:
1. 我家的審查結果是:補件後通過。我不會再更動我原有的計畫書,我會寫一封說明函,向新北市教育局表明我的立場,說明我為何認為我已經接受審核的計畫書對我孩子是最適當的,也重新再次強調孩子群育學習方面與跟學校的良好關係,我只會用這封短信來解釋我的立場。
2. 我希望讓新北市教育局清楚的知道,他們這次所做的蠢事嚴重的影響到自學家長的權益,我更不希望以後新北市教育局重蹈覆轍,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在我起草稿之後,陳爸幫我完成了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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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北市的自學審查,某審查委員公開表示:「小孩應該送到學校去接受一些負面的人際關係體驗,不能一直被家裡保護。」

 

這種說法,我不只聽過一次,我覺得這真是最經典的謬論。

 

首先,我不覺得常常接觸負面的人際關係,會有助小孩成長。就像一個人常常接觸病菌,不見得就會增強抵抗力一樣,否則天下抵抗力最好的人,應該是每天在醫院裡上班的醫生和護士。而且醫生和護士在醫院工作也不應該戴口罩和手套等防護措施,這樣「過度保護」,浪費了那些病菌。

 

事實是,在醫院工作的人,如果本身抵抗力不好,很容易三天兩頭生病。沒有醫生和護士會無聊到想測試自己抵抗力到底好到什麼程度,所以工作時安全為上,就算抵抗力好,也不要惹無謂麻煩,所以才作足安全措施。

 

重點不在是否「常常接觸病菌」,重點是在「本身的抵抗力」夠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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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的家人堅持把三歲的小孩送幼稚園,因為希望小孩學會「獨立」,不要一直「依賴」著媽媽。媽媽只好每天看著小孩哭兮兮的上校車,明明媽媽在家裡也沒別的事,但是在「要求小孩獨立」的大旗下,小孩就是被迫和媽媽分開一整天,到傍晚才能見面。小孩就這樣哭了一個月。

 

現在小孩是不哭了,但我覺得他是放棄抗爭了,不是學會獨立了。

 

因為那孩子和媽媽在一起的時間裡,變得更依賴媽媽,對媽媽有更多要求。媽媽也因為心疼與不捨,不忍心拒絕,一再退讓。

 

聖經傳道書中說: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我覺得這孩子就是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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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陳股長前幾天電話通知我,我的審議意見改為「不補件通過」,我正在等他們更正後的公文。

 我兩次的自學申請都不順利。詳見

 第一次申請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51156954

 第二次申請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2922057

我經歷兩次申請不順利的感想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3172113

 現在,我把這陣子看到新北市政府處理「在家自學」業務的種種疏失與不當之處,整理成以下這封信件,我已經寄給了新北市政府的市長信箱,希望他們能開會檢討,立即改善。

 我的信全文如下:

 「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施行過程中,本人看到於法無據或不合乎立法精神,造成申請家長困擾,可以立刻改善,著手簡化的部分包括:

 申請書填寫與送件

 根據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文後簡稱為「準則」)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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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我這幾天整理出來,要跟教育局反應的事。

希望大家幫我:

1.看看法條攻防與思考邏輯有無漏洞

2.建議談判技巧

 

目前行動計畫是:

1.先寄信到市長信箱,局長信箱,並致電1999市民專線,表達意見(這樣教育局會收到公文,必須處理此事)

2.致電教育局龔科長,並先將意見寄給他,請讓他瞭解內容,並聯絡相關單位準備開會,如有簡單並依法有據的要求,本來就應該作但目前還沒作的,就可以先請求答應照辦

3.其他無法單純決定的意見,將在會議中進行各方協調(可能會開很多次,開很久),希望能達成共識

如果你也有意見(不需要現在是自學家長,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有權利表達對自學審查的意見),歡迎寫出來,我們一起去找教育局,團結就是力量,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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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念經文時,談到「假先知」的一個特徵,就是「會說諂媚別人的話。」

 

J:那就像宦官都只跟劉禪進饞言,都說他一定會打贏,打輸了都不告訴他

 

爸:那說別人喜歡聽的話就不好囉,應該要說別人不喜歡聽的話才對嗎?

 

T:不一定,像是爸爸叫媽媽去鋪床單,媽媽鋪好了就告訴爸爸,讓爸爸很高興,這沒什麼不好。

 

媽:有時候,人也喜歡聽讚美,造就人的話,讓人聽來就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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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星期都在忙自學申請審查烏龍的事情。

 

我申請兩次,每次都碰到委員有不合理的要求,

第一次請見: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2010003

 

第二次請見: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2922057

 

我曾經覺得自己運氣為什麼都那麼不好?為什麼都沒有碰到別人所說「笑臉迎人,和藹可親,仔細詢問並表示讚賞」的委員。

 

但我現在知道了,天父讓我碰到這麼多波折,是為了累積我的經驗,讓我可以有能力幫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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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我的審查結果公文,審議結果是「修正後提複審」,審查意見是:

 

  1.     課程請依實際的授課方式及內容書寫
  2.     請依相關規定提報成果
  3.    希能部分課程返校,增加同儕學習機會

 

我經過長夜深思,選擇不依照審查意見修正我的申請書,因為:

 

  1.       課程尚未執行,請委員舉證如何得知我申請書內寫的課程不是實際授課方式及內容?

     2.      提報成果是學年結束的工作。目前學年尚未開始,自學審查都未通過,如何提報成果?

     3.      我在申請書內家長需求勾選表中,已經勾選以下選項:

l          設籍班級教師主動提供班級活動資訊(我當然是想回校參加活動才勾選此項)

l          倘若需要回校上課之領域,協助安排相關事宜(我當然考慮要回校上課,所以才勾選此項)

l          學生返校參加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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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自學審查面談」http://jtk123.pixnet.net/blog/post/182010003

一文發表後,有些深入的意見,我覺得很有參考價值,謝謝各位的討論,你們的意見讓我可以作更全面的思考。

 

我想在此回答幾個意見:

 意見一:有些申請書內容是全部交給補習班而沒有在家教育、沒有任何有經歷或學歷的師資、完全照抄別人的計畫,這種你看到都不會想同意通過的 對於這樣的情況,報備制的洞就太大,審議的話至少還可以提醒他們這樣需要修改。

 

我的說明是:一定有這種狀況。但重點是:如果審查委員不同意他申請書的寫法,要求他改正,只會有四種結果:

 

一是虛心接受委員意見改申請書,執行方式也按照申請書上所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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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有幾位好友,她們是很用功的媽媽,常推薦我去看很多教養的書,她們是那麼認真研究,用心在生活中實踐她們喜愛的教養理論。我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


我也看到很多在教養上覺得茫然無助的爸媽,各家說法只是增加他們內心的混亂。

我發現,這些無所適從的父母親,問題不在找不到適合的教養方式,而是在父母沒有建立起自己一套的人生價值觀,所以他們很在乎別人的眼光,勝過自己孩子的需要。

那些在教養上得心應手的父母,自己都有非常明確的人生價值觀。所以就算小孩表現有時「不符他人期待」,他們依舊可以充滿自信,感覺他們怎麼教都對。

原來,父母親的教養觀,就是他們的人生價值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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